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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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關於撞車

(2006-07-20 17:21:35) 下一個

我寫 << 不懂說將來 >> 後記的時候,黃顏就說了:“你最好不提撞車的事,不然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撞車的事情上去了,搞得大家都擔心。”

但是我怎麽舍得不提我的寶寶呢?而且大家知道我是隻寫故事的人,不是“故舊”的事我一般不會寫,既然我寫了,就說明已經過去了, 所以我就固執地把撞車的事寫在後記裏了。

不幸被黃顏言中,搞得大家擔心了。

現在就簡單寫一下這事的來龍去脈,以便讓大家放心。

第一次撞車是在一個十字路口,就離我住的地方不遠。我從家裏出來,右拐上門前一條小路,開幾百米遠就是那個十字路口。我要向右轉,所以停在一個有 YIELD 標誌的彎道上,我是那個彎道上的第一輛車,待會大路上沒車了,就該我上大路了。

我等著要上的那條路,是一條 LOCAL HIGHWAY ,限速 45 英哩,但大家一般都開到60左右, 兩個方向各有三條 LANE ,但向左穿過十字路口後,這條 HIGHWAY 就分成兩條 HIGHWAY ,變成了六條 LANE ,每條 HIGHWAY 各三條道。

也就是說,往右邊我要走的方向,會有車從那六條道上開過來,在十字路口附近匯成四條道,過了十字路口,就變成三條道。總之,那是個很多 TRAFFIC 的地方。

我等在那裏,能看見有車從左邊向我右邊開來,所以我知道不能衝出去,但我可能鬆了一下腳煞,馬上又踩住了,所以我的尾燈可能很短暫地熄滅了一下。這時,一輛車從後麵撞上來,因為我的車沒動,後麵那輛車應該離我很近,所以撞得不狠,我兩手扶在方向盤上,人往前衝了一下,但沒撞上什麽。

我從後視鏡裏看見後麵那輛車往我右邊的草地裏開去,我想可能是開到旁邊“解決問題”去的,所以我也開始往旁邊開,但那輛車就從草地上一直往前開,然後很快就拐彎跑掉了。

我下車看了一下我的車,後麵的 BUMPER 被撞出一條裂縫樣的東西,但油漆沒掉下來。我沒看見那人的車牌,隻好自認倒黴。

第二次,差不多是同樣的情況,還是在那個十字路口,不過這次我的車已經開動了,正準備上大路,一輛車從後麵撞來,把我的車往大路上推了一把。那時從那兩條高速公路上有很多車正很快地開過來,所以我不能突然在路上停下,不然就會被撞上,我隻能向前開了一點,然後開出大路停在路邊。

這次後麵那輛車大概是左轉開跑了,因為我曾聽到很多人按喇叭,很可能是因為那輛車違章左轉。

我看了一下我的車,後麵 BUMPER 已經有油漆掉下來了,我的淺色的 BUMPER 上有黑色的痕跡,我想撞我的車應該是黑色的。

我在那裏看我的車的時候,有個中年白人男子走過來,問我有沒有受傷,我說沒有,他說有個人幫我追那輛肇事車去了。我很感謝美國人的這種“多事”精神,不管是不是跟他們有直接關係的,他們都會見義勇為。

我在路邊等了一會,沒見到那個幫我追凶的人回來,就打了電話到單位請假,然後跑去看醫生。

連續碰到兩次撞車事件,再聯想到我收到的那些恐嚇辱罵類的電郵和悄悄話,我覺得有可能是黃顏惹的禍。黃顏也收到過類似的電郵和悄悄話,但從來沒人說他配不上我, 都是說我配不上他, 可見作者都是女的。發給他的悄悄話, 多半是說我的壞話的,無非是挑撥我們的關係,說我肯定不是像我在 << 十年忽悠 >> 裏寫的那樣純潔,肯定跟那幾個人搞過了之類。
 
我後來開到那個十字路口, 就很注意後麵的車, 但沒再發生撞車事件。

黃顏來美後,我沒告訴他這兩件事,怕他又象上次那樣自我高尚地逃跑了。但我要他送我時開他的車,我覺得這樣就比較安全了。

實際上,我的車就是他以前那輛車,他回國的時候托付給靜秋賣,我知道了,就叫靜秋賣給我。黃顏知道是我買他的車,就叫靜秋不收錢,我寫了支票,但靜秋一直沒幫黃顏存。

黃顏這次是從加拿大開車過來的,因為他怕海關不讓他過,而且臨時買飛機票也太貴了,他就把他爸爸的車開過來了,是加拿大的牌照。

有一段時間風平浪靜,我覺得我的防護措施起作用了,又有保鏢坐在旁邊,又開著一輛陌生的車,應該沒人撞我了。

但又發生了一次撞車事件。這次是黃顏在開車,我坐在 PASSENGER 位置上,還是在那個十字路口,又被人從後麵撞了。這次我兩手沒扶方向盤,所以往前衝得很厲害,感覺安全帶勒了我一下,我很緊張,一心想著我的小寶寶,沒心思注意其他的事情。

黃顏也像我上次那樣,從後視鏡看見後麵的車在往旁邊草地上開,所以他也往路邊開,但那輛車又從草地上跑掉了。

他開著車追,沒追上,又怕我撞壞了,就決定先上醫院。但他說他看見了車牌的最後幾個字,感覺不是本州的車,因為本州的車牌不是這樣編號的。

後來我們搬了一次家,之後沒再發生撞車的事。但黃顏經常到那個地方轉悠,看能不能發現那輛車。

轉悠了一段時間,他沒發現那輛車,他自己的車倒被人發現了,因為他的車是加拿大牌照,很突出。

某天,有個美國人追上來叫他停車,跟他攀談起來,原來那個人是上次撞車事件的目擊者,他停在那輛肇事車的後麵,撞車後,他打了電話報警,但相撞的兩輛車都跑掉了,所以他也沒報出什麽名堂,隻知道一輛車是加拿大牌照,另一輛不是本州的。

可惜的是那個美國人沒記下肇事車的牌照,但他說他知道那輛車的 BRAND 、 MAKE 和 COLOR 。黃顏跟那個美國人交換了電話號碼,說有可能要請他作證,那個美國人答應了,還說會幫忙留心。

當然美國人少不得也給黃顏上了一堂交通知識課,說他不該自己跑去追那輛車,而應該等在那裏讓警察來解決,說如果肇事車司機有把槍,你去追他,他就“砰”把你打死了。

美國人邊說邊做開槍狀。黃顏聽得點頭哈腰,連聲稱是。

後來黃顏拉著那個美國人去找了 POLICE ,他們把那次撞車的經過詳細報告了一番,也把那輛肇事車的 BRAND , MAKE 和 COLOR 描繪了一番,最後黃顏又被 POLICE 上了一堂交通知識課。

後來 POLICE 那邊一直沒什麽進展,大概是外州車,不好查,也可能是因為沒出人命,不用查。

但從那以後,黃顏不論走到哪裏,都在留心觀察看有沒有一輛那個 BRAND ,那個 MAKE ,那個顏色的 外州車,且車牌最後幾個字是那樣的。他經常開著車到處轉悠,希望能碰見那輛車。

最後終於被他找到了 ! 歸功於他的執著,也歸功於這個城市太小。當然最重要的,是肇事者警惕性不高,沒想到要防備一下,不然的話,看到加拿大的車就會躲起來。

具體細節就不多寫了,總而言之,肇事者聲稱她隻幹了這一次,而且她不知道我懷了孕,她隻是針對我的,而不是針對我的寶寶的,她也沒太大的惡意,隻是嚇唬我。聽她那口氣,好像是在幫黃顏考驗我一樣。

不管是什麽吧,黃顏告訴她,我們可以 PRESS CHARGE ,因為我們有證人,而且這事已經報告 POLICE 了, POLICE 正在追尋你的車,因為你 HIT AND RUN 。

最後女人的眼淚起了作用,我們同意不 PRESS CHARGE ,因為她馬上就要回國了,不想在美國吃官司,也不想搞得這麽不名譽地回去,她有孩子,她想在孩子心目中保持一個好媽媽的形像,她願意私了,等等。

我隻要她回國後給我一個證據,證明她的確回國了,如果她在一定時間之內沒有給我這個證據,我還會 PRESS CHARGE 。現在我知道她的姓名,駕照號碼, SSN 號碼了,我要 PRESS CHARGE 就更容易了。

她回國後,寄來了一個電郵,裏麵有她的電話號碼。我試過了,她的確回了國。

這事就這麽了結了。

黃米寶寶還沒出娘胎就經曆了這麽多,一定是個有福之人。

感謝大家關心,現在沒事了,希望大家看了這篇,不再為這事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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