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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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被我勸退過的三位網友

(2006-06-25 11:13:09) 下一個

這兩天艾園和原創都起了一些爭論,起因就是我在 << 犧牲生命與犧牲色相 >> 的貼子中說了這樣一句:

博克是‘網絡日誌’的意思,我無意把艾園辦成一個百花齊放的文學園地。艾園的宗旨明明白白寫在上頭:‘碼字為知傻’。你不是知傻,但你要到艾園來,我無法阻攔你,但請你回自己的博克發言,我保證不到你的博克去吊你。”

一位名為采桑子的網友在艾園發了一係列攻擊性的貼子,指責我叫讀者“不許進來”,並根據自己的這一指責,發了一通議論。

大家隻要看看我上麵那段話,你就知道我沒說:“不許進來”。在這裏我不想多說,有必要的話,我會把采桑子的貼子逐條吊起來評。

後來我發現這位采桑子就是漢代蜜瓜,所以我就沒興趣再跟她多說了,因為早在忽悠年代,我就對她說過:我們不是一類人,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看我寫的東西,我從溫柔起就不回你的貼了,可能你沒發現。這是我回你最後一貼。

這位同學從那時起就一直把自己想象成一個受害者,在原創一有機會就要攻擊我一下,我從來沒理她,因為完全不是同類,沒有共同語言,根本就講不通。

這次她在艾園鬧騰,還嫌不過癮,又在原創發她的係列論說文 << 論寫手的胸襟 >> ,雖然她說了是泛論,但矛頭所指當然是艾園。她的這個係列,已經有很多網友評論過了,在這裏我就不多評了。

可以這樣說,如果她的立意是寫手應該有胸襟,誰也不會有意見,但她提出的寫手為什麽應該有胸襟的原因卻是漏洞百出的。

胸襟是個修養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也不是道德問題。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沒胸襟就判她 / 他刑,也不能因為一個人胸襟狹小就說她 / 他不道德,我們隻能說她 / 他沒什麽修養。我們可以不喜歡她 / 他,但我們不能強迫她 / 他有胸襟。如果能強迫一個人有胸襟,我早就強迫采桑子了。

現在看她的一個關鍵段落:

寫手和讀者,在社會規則之下,其實是一個沒有邀請函的默認形式的邀約。每一個不加鎖的博克,都被認為是對大眾開放的,那麽讀者的反應當然是可以對作品暢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罵)。這是一個社會的 common sense 。

如果你說你的博克是私人園地,一些評論是不允許發表的,那麽就該在每一個頁麵上象信簽頭一樣顯示出哪類的評論是不被允許的。否則,你的博克顯示在列表上,新來者興致勃勃地跑進去,理所當然地發了自己的評論之後卻被告知這時候不被允許的,發出請你走人這樣的驅逐令,讀者受到想不到的羞辱,這對讀者本身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在進入前和進入後都沒有被告之有這樣的禁止令。而且讀者可能根本就沒有寫手的犀利文筆和伶牙俐口,受了這種指責隻能羞愧而退。

不知道你們經曆過沒有,看到過沒有,反正我看著是很淒慘的。”

這一段很清楚地表明她不是泛論,而是特指,是她看見過的事情。她做出一副為民請命的樣子,好像是在為一大批受我迫害羞辱的人說話,但我在艾園勸退的總共才三人 , 即便是那幾個被我勸退過的人,也沒誰出來支持她。

小泥山不是我勸退過的人,但她有很多疑問,她貼在艾園,我和黃顏都一一回答了。她也在原創貼了一篇,問博克是不是 PRIVATE AREA 。有人答了一下,有人評了一下,她大概也知道答案了,所以沒再發問。

JAZZ_TORONTO 也 不是我勸退的,是她自己不想再看了:

Jazz_Toronto :

Ok, I know it doesn't matter to anyone but I've decided to give up on this novel.

Helen's action/imagination is beyond my comprehension sometimes:

1. Why would she travel with Boss in the first place? Would you travel with another guy, having a boyfriend working/living together with this guy, and knowing he might want to take advantage of you? How stupid is that?

2. Her imagination is driving herself and me (who's reading this) crazy. Boss and Benny are gay? Come on! I don't know if that would make sense to anyone. ”

我和黃顏都回了她的貼,她仍不明白,所以在原創貼了一個貼子,說艾米寫的忽悠,山楂等故事都寫得她不能理解,覺得沒邏輯,不能讓人信服,所以不是好作品。比如黃顏說過“我們都是有主的人了”,最後卻說一直愛著艾米,這不合邏輯。

唐小琳代答了一下,大意是:生活不是按照我們的邏輯來運行的,如果發現生活不合自己的邏輯了,就到了應該檢查一下自己邏輯的時候了。作者不可能寫到每個人都懂的地步。

這兩個人發過了這個貼,被人跟了一通貼,評了一通之後,就沒再露麵了 , 大約知道了問題之所在,也算明白人。

Jazz_Toronto 已經決定不看了,我就不多說了。小泥山說早就不看將來了,但為了看艾黃的“名言”,還一直在看,而且經常向朋友引用這些“名言”。艾黃是很怕別人引用的,但是我仍然歡迎小泥山到艾園來,不看將來,可以看別的。

如果采桑子是因為不知道這些事的來龍去脈才發這番高論的,那我這次就原諒她 , 下次請先調查再發言;如果采桑子知道這些來龍去脈,仍然要發這番高論,那就是太把自己當根蔥了。

下麵就簡單駁斥一下采桑子:

首先駁你的“社會規則”。請問是哪條社會規則?憲法的?刑法的?民法的?文學城城法的?幾位網友追問你多次,你都沒拿出這條你的論說文賴以生存的“社會規則”,看來你是把自己的意願當社會規則了。

再說“邀約”,就 ASSUME 你就是社會規則,而博克寫手與讀者之間有“邀約”的關係,那我的博克掛在這裏,就是邀約著所有的人,但到文學城來的人這麽多,到我博克來的卻隻有每日一到兩萬,剩下的那些人是不是很 RUDE ?因為我邀約了他們,而他們卻不來,我可不可以根據你的“社會規則”去控告他們?

你也不可能去看每一個博克,那你的胸襟到哪裏去了?別人這麽多博克邀約你,而你不去,去了也不帶點禮物,走的時候也不打個招呼,你什麽態度?建議你先把所有邀約你的博克拜訪到了,再來跟我談“邀約”。

用我們故事中老板的話說:“你動動腦子想想嘛 ! ”這麽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跟我較什麽勁呢?還自誇“邏輯思維方麵,文學城趕得上我的人不多”,稍懂邏輯思維的人就不會說這話。

我的博克上方寫得很清楚“碼字為知傻”,所以我已經標明了我歡迎什麽樣的人來我博克,我在 << 不懂說將來 >> 序言裏也說了,我不想把看故事的過程搞成開批判會的過程,或者搞成道德法庭。

既然我已經寫在那裏了,你沒看見就是你調查不夠了。實際上,對新老讀者,我都是張開雙臂歡迎的。初次發貼的人,絕對不會被我勸退。下麵我就把被我勸退過的幾個網友的帖子以及我的回貼吊在這裏,大家可以清楚地看看我為什麽勸退這幾位網友:

在艾園被我勸退的第一位網友是在山楂樹匿名跟貼的,在此之前,已經有幾個匿名網友批評靜秋沒事找事,家裏並沒窮到那個地步,偏要跑去打工。我和黃顏已經花了大量篇幅解釋當時靜秋家的經濟狀況以及 K 市的生活水準。在說了那許多之後,這位網友說:

由 發表評論於 2006-03-06 16:06:54

大家都以為吃盡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其實,吃多了苦,人就很變態。老三試著改變她,但她很固執

我為什麽不喜歡這個貼:

第一:說話太絕對,“吃多了苦,人就很變態”,這不是指一個人,而是指所有吃多了苦的人,我最反對這種絕對的口氣;

第二:做基於道德的評判,說人變態,說人固執;

第三:一知半解,卻自以為是,且好為人師。不了解靜秋的情況,是為一知半解;又以為自己對靜秋、對人生很有了解,是為自以為是;還要說出來,指教別人,是為好為人師。

如果對這樣的人,我不勸退,我就不是艾米了。如果我心裏不喜歡,還做個喜歡的樣子,那我也不是艾米了。所以我勸她 / 他別看了,但我肯定不會反唇相譏,說“你才變態”。我從來不會回罵別人。

由 艾米 .. 發表評論於 2006-03-06 16:22:40

TO 無名 : 變態不變態 , 都是定義問題 .

又要把我那句老話搬出來了 : 看來你不是同類 , 還是別看這故事了吧 . ”

這其間,還穿插了一個被黃顏勸退的,就是那位“讚歌”網友:

由 讚歌 發表評論於 2006-03-06 20:54:10

這兒可是名符其實隻能唱讚歌的地方。稍有不同看法和想法,便被好言勸退。毛主席不是也教導“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怎麽搞得象大耀進時代,持不同看法的統通上綱上線打成右派?“無名”並不是特指靜秋巴? 其實今天的靜秋或許也後悔,如果當初她不是那麽過分倔強,去受一些並非非受不可的苦 ( 相信不少從那個時代走過的人, 會有這種想法的 ) , 老三的心會少受一些煎熬, 他們可能多一些 RELAX TIME AND ENJOY 他們那動人的情和愛 TOGETHER 。 不可否認過分倔強, SOMETIMES REALLY CREATED HARD TIME TO PEOPLE AROUND YOU , ESPECIALLY WHO REALLY CARES ABOUT YOU 。

“海納百川, 有容為大””

說“稍有不同看法和想法”,是不確切的,不同的看法和想法一直都存在,我們一直都是在解釋,說人“變態”,就不叫“稍有不同看法和想法”了。

所以黃顏勸退她 / 他了:

由 黃顏 . 發表評論於 2006-03-06 21:21:33

TO 讚歌 : 這裏隻是私人園子 , 你有人生的高見 , 可以到更合適的地方去發 .

這裏不是海 , 所以不準備納百川 . ”

最近勸退的幾位網友,可以說是“撞到了槍口上”,相當於遇上了艾園的“嚴打”。在此之前,比這幾位網友更不知傻的評論大量存在,我沒有勸退那些人,因為我還沒寫、或者正在寫我的那個 << 如果你在讀將來 >> 係列。

而這兩位網友顯然是“頂風作案”,是在我寫了又寫,勸了又勸之後,還是要這樣說,我已經黔驢技窮了,除了勸退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先看貼子,為了便於閱讀,我幫忙分了段:

zhub 評論於: 2006-06-11 17:49:16

既然發了,就把我的疑問一塊兒提出來,貼在這個下麵,希望不影響到原貼的平和氣氛(猶豫了很久,希望艾米不要覺得歐不友好)。首先是 helen 直到她和 benny 已經兩情相悅,仍然沒有把老公和孩子的事情說出來,一方麵 benny 說過不會糾纏有夫之婦,另一方麵她已經做好了女兒一來就離開 benny 的打算。

可是她也知道,她僅僅是賭氣開車離開 benny 就要用刀割到自己,何況是將來帶著女兒離開 benny ,那他又該如何傷心 ?helen 有沒有想過?甚至她對自己的老公,也因為懼怕女兒被威脅而並非一直抱著要離婚的打算(這個和我們聽到的那種有老婆的男人在外麵找小女生,又騙人家說自己是單身的,有什麽區別?那種男人不都是一直標榜自己是不愛老婆的?)

每每看到兩人情到深處,雖然很感動,但是想到此節,都覺得不是滋味。愛情的雙方,本就該是真誠相待才能美好長存。這個你瞞著我我瞞著你的,卻又愛得死去活來。。。。。。

其次,就是今天新貼裏麵講的,他們在扭腰呆了那麽久,還買菜啥的, helen 也沒有想著去買張電話卡,不過可以理解為他無法擺脫老板而單獨一個人去買卡打電話。可是她對老板的態度,在回來見到 benny 之前,都稱不上是厭惡,也難怪老板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了。。

一個三十六歲的女人,心理活動和二十多歲的小女生似的,猜來猜去而不直接求證。這可以理解為愛情的魔力(畢竟她以前算是沒有愛過),可是有過那麽久的生活經曆難道都不能多少有些不同?。

總覺得她對男友的誤會,有時候的那種極端,其邏輯太像忽悠裏麵的艾米的想法,可是這個世界那麽大,難道所有人的愛法都是一樣的?

這個故事寫得好的地方很多,對情節的描述得簡練精到簡直讓人叫絕,寫到關係張弛的地方我都心痛感動地抱著電腦哭死 ~

但是其中人物想法經曆都很複雜,和我生活中見過的大不相同,所以有些地方還是很難跨過去。”

象這種糾纏於過去的提問法,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麽才能跟你解釋清,我現在很理解我媽媽曾經有過的苦惱:我小時候,如果她哪次上街沒帶我,我就要糾纏不休,問她“你為什麽當時不帶我去?”

我媽媽說:“我當時看見你在跟小朋友玩,不想打擾你,所以就去了。我下次一定帶你去。”

我一般是不依不饒:“你當時為什麽不帶我去?”

“我錯了,我下次帶你去不行嗎?”

“你當時為什麽不帶我去?”

ZHUB 這些問題,不都是這一類的嗎?過都過去了的事,你問海倫為什麽要那樣,說她那樣不合邏輯,你叫我怎麽辦呢?難道要我把海倫叫出來做個檢討?或者讓時光倒流,一切從頭開始?

所以我回答:

飛星 1 艾米 評論於: 2006-06-11 18:22:21

zhub: 我不太懂你是要問什麽 .

如果你想說你不讚成他們的愛法 , 或者說你認為那不是愛 , 我都沒有意見 , 因為每個人對愛情是什麽 , 應該怎樣愛 , 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 .

如果你的問題是針對我的寫法的 , 意思是說我把海倫寫得跟艾米一樣了 , 那我的回答是 : 我是照人物原型提供的東西寫的 , 包括她的朋友寫的梗概 , 還有我跟她的電話電郵來往 . 如果她碰巧跟艾米一樣 , 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

人上一百 , 種種色色 . 海倫的心理活動 , 你相信不相信 , 就是你的事了 . 曾經有人說二十歲的艾米象一個半老徐娘 , 這都說明這些人心目中對每個年齡段的人有一個固定模式 , 不符合這個模式的 , 就被他們認為不真實 , 或者不應該 .

關於買電話卡 , 是個具體的細節問題 , 我可以解釋一下 , 海倫在華盛頓旅館的時候 , 還是急著給 BENNY 打電話的 , 但後來發生了她跟老板的那件事 , 而且她以為老板是得到了 BENNY 許可的 , 所以她沒再急切地買卡打電話 .

總而言之 , 我按我聽來的 , 看來的照實寫 , 你喜歡不喜歡裏麵的人物 , 你認為可能不可能 , 都是你的自由 .

重申一下 , 看我寫的故事 , 不必太認真 , 知道有這麽一個人 , 她經曆了這樣一些事 , 就行了 , 不必強迫自己理解人物 , 敬佩人物 .

一位網友也幫忙解答:

hummingboy 評論於: 2006-06-11 21:46:43

我想回答 zhub 的一句問話:”猜來猜去而不直接求證”:

我們已經看到 Helen 試圖問過老板關於 Benny 的過去而得不到答案。難道那不算是”直接求證”麽? 還有,在那之前她也曾經試圖了解 Benny 的過去,但還沒有的到很多的 information 。難道那是她的錯嗎? 換做是你,你會怎樣去”直接求證”呢?

恕我直言,我覺得還是紫伊說的那樣:”發現很多人骨子裏對女性始終是苛刻的”。

這其間另一位網友出來提問:

guest_1 評論於:2006-06-13 10:38:46

"1. Why would she travel with Boss in the first place? Would you travel with another guy, having a boyfriend working/living together with this guy, and knowing he might want to take advantage of you? How stupid is that?" - exactly! She is not a kid, she should know better. Also, isn't she still married?

這又是沒辦法回答的問題,因為是曆史事實。海倫當時是MARRIED的,你要我怎麽樣呢?要我把她寫成離婚的?還是要她當時不要跟BENNY那樣?或者是要她出來做個檢討?

這就是我說的道德法庭,把海倫拉上來,審她:你又不是一個小孩,你難道不知道嗎?你一個有丈夫的人,你怎麽可以跟BENNY在一起?你違反道德了,你知道不知道?你認不認錯?

如果說到這裏就算了,也就過去了,問題是這兩位網友都不願放棄自己的追求,接著說:

zhub 評論於:2006-06-13 12:52:08

well to hummingboy,新的一集裏麵她已經想到了要直接和benny攤牌。那個猜,真的感覺很沒有邏輯。比如most wanted list,如果benny是個在逃犯,怎麽可能一直在餐館前台工作,那麽多年了,人來人往的,總有人認識出她來吧?她就那樣想啊想,然後去圖書館查。。

她問benny有什麽問題,難道不能一條條問?比如你是不是犯罪了?你是不是沒有綠卡?她問得也是很模糊,別人就給的模棱兩可的回答,她就照著最壞可能想下去了.sign.

也許benny和老板那種混過社會的人其想法也不是那麽簡單的,不過helen也不是一個簡單直接的人。所以很不喜歡這種繞來繞去的感覺。在幾個模糊的謊言下的愛情不夠真誠。.可是這個故事照樣能打動人,可見愛情除了坦誠相待,還有很多別的因素。.benny也是的,知道helen猜的痛苦也不點破,導致這件事情的發生,他也不是沒有責任。

可是我始終懷疑,在helen和老板的“不得不打飛機”背後,她是不是也有一些對老板的好感在裏麵,或者在這麽多事情過後,她對性和愛的看法在潛意識裏麵也有了變化?就像艾米有句話裏麵說得那樣,她內心其實也覺得,打飛機這個沒有什麽好吃虧的,說不定還賺到了。這是艾米在文章裏麵沒有點出來的,也是我想問helen的。

如果她真的這樣想,我覺得還真實點(in my view~每個人感覺不同,我知道的;)。如果整個事件全是helen單方麵的擔心害怕還把事情想到了最糟糕才發生的,sounds unreasonable TO MEanyway,I'm just printing my thoughts that comes out while I'm reading.And somehow curious and 8guap. I know i can't get the answer I wanted but sincerely wish no one is annoyed by me.

zhub 評論於:2006-06-13 13:05:45

還有就是,這個苛刻不要加到我頭上,因為我也是覺得,helen打飛機這個事兒,就算是到換個女人,到另一個極端,出於欲望(I know impossible),也沒有什麽不對的。

但是她一直被描寫成一個很傳統很保守的女人,很替別人考慮,做什麽都是出於愛,愛benny,愛女兒。這也是為什麽我覺得突然跳出來的這個打飛機,搞得她這個人,"在我看來",覺得有些假假的~哈哈~艾米歐了解~我不理解沒啥~你寫你的,我每天仍是一集不拉地看。”

這裏除了我上麵談到過的那幾條我很反感的東西之外,還加一條:把我寫的東西當文學創作,說海倫“被描寫成”什麽樣,而現在又突然這樣,假假的。

我再一次黔驢技窮,海倫就是這樣做的,你要我怎麽樣寫呢?你說她假,你說一個被警方通輯的人不可能在餐館前台工作,但事實是BENNY就是被警方通輯的,而他就在前台工作。黃顏為了免於讀者太過擔心,已經多次泄露故事情節了,我這裏就算泄露BENNY的確是被警方通輯的,你還可以問我:那怎麽可能呢?不合邏輯嘛。

你說得我恨不得把生活拉出來,把它擰成邏輯狀,但我知道那沒用的,就算生活能被我擰成邏輯狀,但各人有各人的邏輯,我該擰成誰的邏輯狀?

所以我沒別的辦法了,隻好拿出我的看家本領:勸退。

飛星1艾米 評論於:2006-06-13 13:35:49

zhub,guest_1: 我在"再序"裏麵就已經說了,我寫故事,不是在寫一個ROLE MODEL,隻是一個真實的人的一些真實的經曆,所以我不希望把這裏搞成一個道德法庭,把故事人物拉出來審判,評價人物做得對不對,有沒有道理.

我不想再花時間解釋這一點,懇求你們兩位別看了吧.

如果我不勸退你,我肯定要反砸你了。而我知道,你砸我,我沒什麽,我是信奉LOSER哲學的人,你捧我的時候,我想:我算個什麽?你砸我的時候,我想:你以為你是誰?所以我是刀槍不入的,勝不驕敗不餒。

(順便感謝那些為我擔心的讀者,我不會為這些事動胎氣的,我的寶寶肯定跟我一樣,在原創這樣的軒然大波中,看不見那一兩個攻擊我的人,隻看見那些為我說話,關心我,愛護我的人。當有人提到艾米懷有八個月身孕,我們不要再說了,免得影響到寶寶的時候,那兩個挑起事端的人不肯聽從勸告,大概是恨不得寶寶出事。

這就是我為什麽總要強調人性的原因,道德是有階級性,社會性的,人們可以隨意扭曲,但人性是共通的,是人就該有人性,所以我不管是看朋友,還是看我的故事人物,我更多的看到他們身上的人性美,那是超越私人恩怨,超越性別,超越階級,超越社會,超越曆史的。

而這兩個人就是信奉“對敵人要象秋風掃落葉一樣殘酷無情”的人。一個有人性的人在這種時候,都會放下前嫌,為一個尚未出生的孩子著想,但這兩位是唯恐不出事,不僅繼續大鬧,還指責那些提出為寶寶著想的人。哪怕隻是這樣一場網上風波,人性的美與醜也顯露無遺。)

事實證明大多數人沒有我這麽LOSER,臉皮沒有我這麽厚,心皮沒有我這麽硬,胸腔裏裝的往往是一顆很容易受傷的心,也可能是因為我是“名寫手”,而大家是看客,所以我傷害你容易,你傷害我難得。總而言之,就是如果我砸你一回,你肯定要不開心很久。所以我為了避免砸你,隻能叫你別看了。

可以說,這兩位讀者是很友好很有人情味的,在被我勸退後,仍然是關心我和我的寶寶:

zhub 評論於:2006-06-13 23:38:05

艾米莫生氣~希望你做個開心媽咪~那邊帖子發不上去了~在這兒祝你們家老黃生日快樂:)竟然都八個月了哈哈~黃米寶寶真是在大家的注視下悄悄成長:)

guest_1 評論於:2006-06-14 08:11:10

"寫故事,不是在寫一個ROLE MODEL,隻是一個真實的人的一些真實的經曆,所以我不希望把這裏搞成一個道德法庭,把故事人物拉出來審判,評價人物做得對不對,有沒有道理." - No, just discussing, as what is said on the title('討論'), didn't intend to make it be a 道德法庭. Don't be upset, if you are. On the contrary, be happy about your writing, you get lots of loyal readers everyday. :)

這就是胸襟! 所以我很感動,ZHUB後來跟黃顏交換了QQH,最後ZHUB說她說這些是因為她不知道我寫的是朋友的故事,她以為是創作,所以她評論時是當作一個遙遠的人來評論的。

黃顏向她道了歉,做了解釋,說她隻是撞在了槍口上。那麽我在這裏也向這兩位網友道歉,不是因為我改變了艾園的宗旨,更不是因為采桑子的胡言亂語,而是我願意向感情向友誼屈服。如果哪天你們兩個又“作案”了,我會解釋,解釋不通了,我仍然會勸退你們。友誼是友誼,原則是原則。

艾米的“傲”是原創和70壇子裏出了名的,凡是說不喜歡我寫的東西的人,我就一句話:“不喜歡就不用看了”。

我覺得這很正常,既然你不喜歡看,那我還能怎麽樣呢?我給你灌辣椒水,上老虎凳,打得你想看?或者我向你求個情,以色相勾引你,騙得你想看?

碼字看字兩相情願,你喜歡看,我歡迎,我為你碼字;你不喜歡看,你不看。就那句話:你來了,請坐請坐;你走了,不送不送。

有的人覺得我寫了,貼出來,就是給她批評的,她看了我的貼,她就可以想說什麽就說什麽,她說什麽,我都得恭恭敬敬聽著,聽了不許解釋反駁,而且要照她說的去改我寫的東西。不然的話,就是不虛心接受批評,她就要不看我的貼,她還要號召網友晾我,該我倒黴。

這真的要問一句了:你以為你是“水”?

我最見不得的就是這種恩人態度,哪怕是我愛的人,如果他覺得他愛我是施恩於我了,我馬上炒他的魷魚,打一輩子光棍也不要他。

所以我寫故事,不是給你批評的,是給愛看的人看的,是給知傻們灌水的。我回網友們的貼,一律往搞笑方麵扯;扯不過去了,隻做解釋;解釋不清了,忍得住,就不吭聲;忍不住,就勸退。

我不是在搞文學創作,我不謀求發表,我不靠這生活,我也不在乎多少人看。現在五、六千人看,我是一碼;以前一千多人看,我還是一碼。在這一點上,我非常有自知之明,絕對不會因為我的博克點擊高,就以為自己成了作者、文學家。我全家都是搞文學的,我自己和黃顏也是搞文學出身,非常清楚什麽東西算得上文學,什麽東西算不上。

如果你要把我寫的東西當文學創作,那我也沒法,那我就請你按文學批評的方式寫,寫到那個地步了,直接就拿去發表,或者貼你的博克裏,不用給我看,我保證不說半個不字。

艾園的宗旨是不會變的,如果艾園的宗旨違反了文學城的規定,有文學城製裁我。如果采桑子哪天變成了社會,可以想製定什麽法則就製定什麽法則,如果我選擇在她的社會活下去,我會遵守她的社會法則,但我想我多半不會想在她的社會活下去,如果不能推翻她的社會,我推翻我自己。

說我“傲”,就因為我絕不屈從於任何權貴、權勢、權威,或者任何恐嚇、訛詐、威逼、利誘。在這個世界上,我隻向愛低頭:我對別人的愛,或者別人對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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