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個人資料
正文

艾米:何為知傻

(2006-06-20 07:49:40) 下一個

我昨天談到“艾園的宗旨明明白白寫在上頭:‘碼字為知傻’。你不是知傻,但你要到艾園來,我無法阻攔你,但請你回自己的博克發言,我保證不到你的博克去吊你。”

有人叫給“知傻”下個定義先,我現在就來下個定義。

我寫<<十年忽悠>>的時候,覺得自己愛得太傻,估計寫出來大家都會笑我,也有人會把重點放在我的撒謊、小心眼、亂吃醋上。

但結果是有很多人為我的傻愛而感動,還有些人說她們自己就是我這樣的人,我很感激她們,我稱這些人為“知傻”,因為她們理解我的傻。

現在這個知傻當然有了更廣泛的內容,但仍然是指那些跟我“活法”一致的人。一個人的活法是包括很多方麵的,我這裏說的大多是跟網上碼字看字相關的部分,其他部分,根據“不幹涉他人活法”的原則就可以推出來:

1、我信奉“不幹涉他人活法”的處世原則,所以我不會跑到別人博克去批評別人的文章或者故事的人物。我看到我喜歡的文章,如果是出自新手的,我會問她/他能不能拿到艾園來轉載。如果看到我不喜歡的文章,我不看就是了。

2、我對故事人物包括人物原型不做道德評價,我看他們怎樣在法律、道德、人性的衝突中生活,我用他們的生活經曆豐富我的人生,我盡力去理解他們。

3、如果我實在不能理解他們,我先認定當事人是聰明智慧的,她/他那樣做一定有她/他的道理,然後我盡力去揣摩她/他的道理。

4、如果揣摩了一通,我還是不理解,或者不讚成,我參見我的第一條::不幹涉他人活法。

5、如果我想給人忠告,我先想一想::我以為我是誰? 我比她/他更了解她/他自己的情況嗎? 

6、如果我問了自己一通,仍然認為我的建議值得向她/他提出來,我盡量用問題的形式提,用商量的口氣提: “你看這樣是不是會好一些?” “我是這樣想的,我不知道你覺得可以不可以。”但我不強求別人接受。

7、如果她/他接受了,如果實踐證明我錯了,我做檢查,我承擔責任:“是我叫你那樣做的,我搞錯了。” 我記得以後不要亂給人忠告。

如果實踐證明我說對了,我不對她/他說:“你看,我說了吧?”

如果別人不聽我的建議,而實踐證明她/他錯了,我不說:“我早就告訴你了,你不聽,活該!

8、我隻說了我不幹涉別人活法,但我沒說我歡迎別人幹涉我的活法,所以我保留DEFEND MYSELF的權利。

以上八條,知傻不知傻的人對前七條一般都沒有什麽意見,因為我既然不幹涉別人活法,別人大多數時間根本不覺得我的存在,至少不覺得我礙手礙腳。

引起爭論的是最後一條,使我成為某些人眼中的沙子的也是最後一條。這些人看不見我的前七條,但對我的最後一條口誅筆伐。

有些人說我“不會做人”“做人的方式很有問題”,說我“不虛心接受意見”,“容不得批評”等等,基本上就是指這最後一條。

這些人當然看不見我在網下的表現,所以他們所說的都是網上的表現。既然我不到別人博克去批評別人,也不在別人故事下麵指手劃腳,所以這些人加給我這些罪名,都是因為我對某些跟貼提出了不同意見,或者勸退了某些讀者。

所以說第八條是鑒別你是否知傻的關鍵一條。如果你同意我有權DEFEND MYSELF,那你就是知傻。如果你不同意,但你也不幹涉我,那你就是知傻。如果你不同意,你在你的博克裏發表不同意見,那你就是知傻。

但如果你因為我在我自己的博克裏DEFEND MYSELF,就要跑到我的博克來指責我,那你就太不知傻了。

至於勸退的事,如果我沒直接對你說“請你不要看我寫的故事了吧”,你就不必擔心我在勸退你。

最後說一句,知傻們行事不可能個個都一樣,具體細節肯定是有不同的,但總的精神是一樣的: 不幹涉他人活法。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57)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