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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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犧牲生命與犧牲色相

(2006-06-19 07:45:43) 下一個

這個話題,顯然是由海倫為老板打飛機引起的。寫這個貼子的直接原因,是要把TUMER的貼子“吊起來評”。

有人把引用某人的跟貼,再加以回答、解釋或反駁,稱為“吊起來評”。這個說法很形像,所以這裏借用一下。

我隻吊那些我認為不得不到吊起來評的貼子。對我來說,哪些跟貼不得不吊起來評呢?

第一,這種貼子代表著一些人的看法。僅僅是個別人的看法,不值得我花時間吊起來評。

第二,這種帖子寫得振振有詞。如果帖子寫得水平低劣,就不用我花時間吊起來評了。

第三,這種帖子代表的觀點剛好是我一向不讚成的。如果是我讚成的,我當然不會吊起來評。

好心的人說,你不要管這些人,讓他們去說吧,免得把大家嚇著了,都不敢跟貼了。

我很感謝這些好心的建議,但恕我不能從命。

艾園每天有上萬人來看貼,<<不懂說將來>>每集都有五、六千點擊,如果讓這種貼子掛在那裏不加評論,讀者要麽以為我被這種帖子說服了,要麽以為這就是艾園的精神和意見,這等於是用我的博克,傳播我自己不同意的觀點,我當然不會聽之任之。

至於說把大家嚇得不敢跟貼了,那就看你是跟什麽貼了,如果你跟的是這類被我吊起來評的貼,那我就要說,你不跟,對你對我都有好處。

博克是“網絡日誌”的意思,我無意把艾園辦成一個百花齊放的文學園地。艾園的宗旨明明白白寫在上頭:“碼字為知傻”。你不是知傻,但你要到艾園來,我無法阻攔你,但請你回自己的博克發言,我保證不到你的博克去吊你。

重申一下:我無意改變誰的看法,我隻是表明我的觀點,讓你知道我跟哪些貼子的意見不一致。

先看幾個貼子:

飛星1艾米 評論於:2006-06-13 18:11:15

“可以這樣說,即使BENNY不是海倫的男朋友,如果為了她,會使BENNY蒙難的話,她有可能還是會犧牲自己,這跟小昆說的成鋼連自己的情敵也會救是一個道理。

問題是成鋼是男的,犧牲的是生命,所以大家可以理解,甚至敬佩。

而海倫是女的,犧牲的是所謂"色相",有人就不能原諒了,怎麽也要找出一個理由來證明她不對:不該跟老板去,BENNY的危險是她想出來的,更有甚者,說她這是為了自己HAPPY,是對性不在乎。

說這些話的大多數是女人,悲哉!

---我的這段話,提到了有些人看法上的兩個雙重標準,是針對兩個VARIABLE的,一個是“性別”,一個是“犧牲”:1、對性別的雙重標準; 2、對“犧牲”的雙重標準。

TUMER 評論於:2006-06-14 00:22:59

“比較一個男人犧牲生命和一個女人犧牲色相, 本來就不是同類比較,看不出什麽雙重標準的問題. 假使成鋼犧牲的是色相而非生命, 大家的所謂敬佩也會大有不同, 評論恐怕要趨於複雜.同樣,海倫如果犧牲的是生命,人們也會非常的敬佩. 大家的評論沒有什麽悲哉不悲哉的.關鍵看犧牲的是什麽. 牽扯性行為的任何行動,犧牲也好,取樂也好,都更加複雜,無論男女. 甚至對男生的所謂"色相犧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不僅僅是此處大家對海倫所表達的痛心了.

對與錯,是很難判定的. 但人會有明顯或隱約的感覺,某件事是否是合適的. 很多人感覺海倫這樣做是受了委屈,是不讓人舒服的, 他們說了出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是道德審判家. 海倫做了當時她能想到的最周全最穩妥的選擇,但是也許就有人覺得他或者她能找出更兩全其美的辦法, 或者他們就是覺得這樣的尷尬情形,也很可能提前避免的.

艾米:這個貼子顯然是針對我上麵的貼子的。這個貼子也很形像地告訴大家什麽樣的貼子會被我吊起來評:看上去很理論、很中肯、很邏輯、不帶感情色彩,因此很容易迷惑人。

下麵我分段回答:

TUMER:“比較一個男人犧牲生命和一個女人犧牲色相, 本來就不是同類比較,看不出什麽雙重標準的問題”

艾米:我上麵那段話,提出的是兩個雙重標準:1、男與女;2、犧牲生命與犧牲色相。也就是說,對於同樣性別,人們對犧牲生命和犧牲色相有不同標準;對於同樣犧牲色相,人們對於男和女有不同標準。

你是把“性別”和“犧牲”兩個VAIRABLE混起來談的,所以你說這是“不同類比較”。

那麽就按你混起來談的方式,我仍然要問:為什麽要把男人犧牲生命和女人犧牲色相看成是不同的?根據的是什麽?你沒有回答這個問題,隻TAKE IT FOR GRANTED,並用來反駁我,說明這個觀點在你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根深蒂固到不僅你自己根本不去問個WHY,而且對我問WHY持反對態度。

犧牲生命也好,犧牲色相也好,同樣是為了別人的利益犧牲自己的利益。但如果是犧牲生命,我們就敬佩,而如果是犧牲色相,我們就覺得委屈、痛心、尷尬。為什麽?

把這兩個犧牲當成不同類,覺得根本不應該拿來比,實際上就是對犧牲使用了雙重標準。而我的觀點是:我們不應該對犧牲使用雙重標準,隻要是為了他人利益犧牲自己利益的,不管是男是女,不管是生命還是色相,都是犧牲。

如果你認為為他人犧牲自己是崇高的,那這兩個犧牲就都是崇高的;如果你認為為他人犧牲自己是愚蠢的,那這兩個犧牲就都是愚蠢的。

TUMER:“假使成鋼犧牲的是色相而非生命, 大家的所謂敬佩也會大有不同, 評論恐怕要趨於複雜.同樣,海倫如果犧牲的是生命,人們也會非常的敬佩. 大家的評論沒有什麽悲哉不悲哉的.關鍵看犧牲的是什麽. 牽扯性行為的任何行動,犧牲也好,取樂也好,都更加複雜,無論男女. 甚至對男生的所謂"色相犧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不僅僅是此處大家對海倫所表達的痛心了.

艾米 (這段話繞來繞去,估計你自己迷失了,也很容易使別人迷失。)

這段話,除了繼續論證人們對於犧牲生命和犧牲色相是有不同看法的以外,也提出了你的一個新觀點,那就是人們對男女犧牲色相的看法是一致的,甚至對男人的犧牲色相更嚴厲,因為你說了,“甚至對男生的所謂"色相犧牲",恐怕要落更多的嘲笑”。

你沒有列舉任何論據來支持你的這一觀點,所以說得好聽一點, 你這就叫一廂情願,說的不好聽,就是信口開河。

實際上人們對於男女犧牲色相的反應是很不相同的。遠的不說,就以我寫的兩個故事做例子:成鋼因為童欣說她得了腦癌,就做了她的情人;海倫怕老板報複BENNY,就為老板打了飛機。這兩者都是一種犧牲,而且都是在沒有事實證明被救者的確處在危險之中的時候,就作出了犧牲。

但讀者對這兩件事的反應是截然不同的。對成鋼的犧牲色相,沒有人做過類似對海倫所作的批評和指責。

一直跟讀這兩個故事的人,自然知道人們對這兩件事的反應是什麽樣的,你自己查一查就知道了。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就是:男人跟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發生了性關係,很多人並不覺得他損失了什麽,有的甚至認為他賺了,因為他“占有”了那個女人;而如果一個女人跟她不愛的男人發生了性關係,人們通常認為她“虧了”,因為她被別人“占有”了。

更極端的例子是:女人跟男人發生了性關係,不論是不是她所愛的人,人們都認為她“奉獻”了自己,而他“終於占有了她”。

不僅很多男人這樣看,很多女人也這樣看,這是男性社會千百年來強加在女性思想上的羞恥觀,時間之久,影響之深,已經到了很多女人TAKE IT FOR GRANTED的地步,這就是我說“悲哉”的原因。

TUMER:“對與錯,是很難判定的. 但人會有明顯或隱約的感覺,某件事是否是合適的. 很多人感覺海倫這樣做是受了委屈,是不讓人舒服的, 他們說了出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是道德審判家. 海倫做了當時她能想到的最周全最穩妥的選擇,但是也許就有人覺得他或者她能找出更兩全其美的辦法, 或者他們就是覺得這樣的尷尬情形,也很可能提前避免的.

艾米 首先,我沒有用“道德評論家”這個詞, 我說的是我不希望把我的博克弄成道德法庭,不希望大家把看故事搞成批判會。

第二,對那些感到“委屈”“不讓人舒服”“尷尬”的人,我並沒有說她們在開道德法庭。

(由此可以看出吊起來評的重要性,我希望你在評我的觀點的時候,也能夠引用原文,不然的話,就可能是在亂扣帽子,至少是無的放矢。)

現在就你提出的幾種情形談談我的看法。

為什麽“很多人”會感覺海倫這樣做是“受了委屈” “是不讓人舒服的”,是“尷尬情形”呢?

從人性的角度講,這跟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別人沒有兩樣,同樣是為了別人的利益犧牲自己的利益。從絕對意義上講,犧牲色相比犧牲生命還輕微一些,因為生命一旦犧牲,是無法挽回的。

所以這些不快的感覺不是基於人性的考慮,而是基於道德的考慮。

羞恥感就是一種道德觀,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成不變。不同的社會和文化有不同的羞恥觀,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羞恥觀。很顯然,我們的文化一向培養女人要跟男人有不同的羞恥觀。

有個笑話非常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一個女孩誤闖入男洗澡堂,她立即驚叫,捂住自己的羞處,倉皇逃竄,而那些正在澡堂赤身裸體洗澡的男人則一個個哈哈大笑,用目光追蹤著那個同樣赤身裸體的女孩。

一個男孩誤闖入女洗澡堂,所有在那裏洗澡的女孩立即驚叫,捂住自己的羞處,到處躲避,躲好了,便大聲嗬斥那個男孩,但那個男孩看入了迷,站在那裏舍不得離去。

看與被看,發生在不同性別的人身上,就有完全不同的反應。對這一點,我們可能從來不會去反思,因為我們就是這樣被教育大的。

帶著這樣的羞恥觀長大的人,當然對成鋼和海倫的犧牲色相會有完全不同的反應。

如果男人女人犧牲的是同樣的東西,但我們的評價卻不同,這就是道德評判,因為從人性的角度講,男人女人都是人,如果他們犧牲的是同樣的東西,我們的評價就應該是同樣的。

如果同一個人犧牲了不同的東西,我們的評價就截然不同,這就是道德評判,因為從人性的角度講,我們隻看到誰為誰犧牲,如果都是為別人犧牲,我們的評價就應該是相同的。

既然犧牲色相的人還沒有失去生命,從人性的角度講,我們應該為她/他高興:至少生命還在。但我們的反應截然相反:死人事小,失節事大。這就是道德評判,因為我們的態度是基於道德的,而不是基於人性的。

道德與人性,在很多時候並不矛盾,尤其是在把人作為一個集體、一個抽象概念來看的時候,常常是一致的。比如愛孩子,既是道德的,又是人性的。

道德往往是符合大多數人的常規利益的,或者是符合統治者利益的,不然就難以存在。如果某個道德標準對大多數人都是一種束縛,這個道德觀就有可能會被改變。如果某個道德觀是對統治者不利的,這個道德觀更有可能被改變。

然而人性是與人類共存的,是從整個人類抽象出來的一些品質,而不是某國某階級某社會特有的。珍惜生命是人性,而“對待敵人要象嚴冬一樣殘酷無情”就更多的是道德性,或者所謂“黨性”,“階級性”,因為誰是敵人是可以有不同界定的。

人性強調到一定地步,就會跟道德發生衝突;道德強調到一定地步,就會跟人性發生衝突。

有個政治笑話,說李登輝掉進了河裏,大喊救命。一大陸人路過,聽見喊聲,本想救他,但一問姓名,知他是李登輝,於是掉頭而去。

從道德(愛國也是一種道德)的角度看,這個人就做得對,因為李登輝是我們的敵人,為什麽我們要救他?讓他淹死了我們還少個麻煩。從人性的角度看,這個人就做得不對,不管李登輝是敵人還是朋友,首先他是一個人,是一條命,所以我們應該救他上岸。

在此,我無意評價道德與人性誰高於誰,我隻想說這兩者在很多時候是統一的,但在有些時候是衝突的。

道德是個曆史的東西,也就是說道德規範是會變化的。而人性指的是那些與人類共存的東西,是超越曆史的。

比如梁山伯祝英台的愛情,不符合當時的道德標準,但卻符合人性,因為他們兩人真心相愛。他們那個年代的人由於受當時道德標準的影響,會發自內心地認為他們那種不是父母之命的愛情是大逆不道的,隻有我們這些後人,在那種道德已經不存在的時候,才能體會那種愛情中體現的人性美。

我不是在說我們應該象歌頌梁祝一樣來歌頌我的故事裏的人物,我隻是希望我們不要動輒就拿道德說事,雖然你沒用“不道德”這樣的字眼,但你思維的方式、評價的基礎都是基於道德的考慮。

這就是我所說的“開道德法庭”。“開道德法庭”是個比喻的說法,意思就是對人物的言行做道德上的評價。

一個人之所以成為故事人物,一個故事之所以吸引很多人來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這個人是處在道德和人性的矛盾衝突之中的,有時可能還要加上法律。如果一個人的生活既合法,又合道德,也合人性,那這個人就可能沒故事了,除非命運來砸她/他一鐵拳。這就是為什麽文學史上“壞”女人占有一席地位,而循規蹈矩的“好”女人卻名落孫山的原因。

在生活中我們寧願做個沒故事的人,這樣可以省卻很多煩惱痛苦,所以我們守法,遵守道德規範,也乞求命運不要砸我們。我們自己的平淡生活可以從看故事當中得到一定的補償:坐在一個安全的距離內,看別人怎麽犯法,怎麽違反道德,怎麽受懲罰,怎麽付出代價,或者怎麽被命運的鐵拳砸中,然後怎麽掙紮。

這實際上就是用別人的人生來豐富我們的人生。

如果我們看故事的時候,總在評價這對不對,那對不對,就把看故事的過程庸俗化了,弄成了道德審判的過程。

而這,是任何一個寫故事的人都不願看到的,除非這個寫故事的人就是為了道德說教。

我寫故事,隻是告訴你“有這樣一個人,她經曆了這樣一些事”,我盡量避免評價故事人物的言行對不對。

你看了故事,打發了幾十分鍾為資本家幹活的時間,就夠了,不用作那些深層思考。

 當然,你就是一個深刻的人,你一想問題就要深刻,那就請你深刻到家:從法律、道德、人性等各個層麵去思考,而不要僅僅看見道德這一層麵。

希望這個貼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開道德法庭”的問題,希望再不要在我的博克裏、在我的貼子下麵看到這類道德說教。你要發表這類觀點,請到你的博克去暢所欲言。我的博克不是文學園地,所以你不必到我的博克來搞百花齊放。

持“艾園應該百花齊放”觀點的人,我要很不客氣地說一句:請你先掂量一下自己的貼子,算不算得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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