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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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孩屁股

(2006-04-20 19:32:17) 下一個

(請在此貼下灌水)

兒童保護法律趨嚴 華人父母犯案上升

“不是現在已有新判例,可以適當打小孩屁股,加以管教嗎?”

“孩子不上進,罵他不求上進,將來沒鬼用,也算犯法嗎?”

“小孩一時不聽話激起怒氣才打了他,沒有任何傷害,這也算犯法嗎?”

“因工作太忙沒發現小孩爛牙很嚴重,所以沒帶他去醫治,這也算犯法?”

“隔壁鄰居一向與我們關係不好,一看到我教孩子,就報警告我虐待孩子,這樣報警是否合法?”……

雖然傳媒報導各種虐子案件時常可見,但很多華人父母還是不清楚現在安省兒童保護法律的內容,如何介定虐待兒童等罪名,以至於就會出現上述的種種問題。其中的誤解也一直未明了。

僅以管教孩子是否可打屁股為例,就很容易簡淺解釋目前法律現況。本報特別采訪了兒童群益會會長、兒童保護律師黃嚴煥卿,由她來解釋這些問題。

黃嚴煥卿表示,北美各地對保護兒童的法律各不相同,對於虐待兒童等罪名的介定也很複雜。以目前安省情況而言,實際上有兩套法律來執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 “兒童及家庭法”,父母打罵小孩可能同時受到兩方麵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傷害罪名,兒童保護機構以“兒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兒童罪名。對於是否可打孩子屁股的問題,也是一樣,在刑法方麵近年確實有判例,允許合理適度的體罰以規改小孩的行為,但“兒童及家庭法”並沒有這方麵的改動,反而是日趨嚴厲,也即是打屁股等體罰一樣可以成為被告。

法律日趨嚴厲 新增範圍更廣

黃嚴煥卿表示,現在的兒童保護法律在修改後,實際上是越來越嚴厲,而且新增加的條款?圍更廣。其規?的內容包括幾方麵:

身體的虐待、傷害,這較易分辨,也與刑法傷人罪方麵的界定沒有很大區別;情緒上的虐待,這是兒童保護法較為特別的地方,比如經常辱罵子女,孩子功課不好,就罵他「沒有鬼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產生失望情緒,甚至產生抑鬱病,都屬違法的行為;性侵犯罪,華人家庭可能認為這是少見的情況,實際上情況並不少見,隻是曝光的情況較少,很多小孩不懂而己。如觸摸子女的私處,還有像女兒十多歲,父親還與其一起洗澡等情況,都有可能被控告;疏忽罪,這是新加入的內容,包括經常不顧年幼子女,獨自將孩子留在家中,或從不理不問,小孩經常沒飯吃,爛了牙父母都不帶他們去治療等等,這在刑事罪上也可能犯上遺棄罪,但兒童保護法更為嚴厲。

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即使沒有實際行為,但存在潛在危險,一樣可能獨犯法律,比如言語之中一直對子女危脅恐嚇,或是父親毒打母親,家庭無人照理等等情況,保護兒童部門都可能介入。

近年兒童保護法另一嚴厲的改變是,擴大舉報?圍,以往主要是學校、兒童護理部門等可以報案,現在已擴展至普通人都可舉報,包括鄰居、朋友或是知情的陌生人等。

那會否造成不和的鄰居或仇家,故意以不實之事舉報報複的情況?黃嚴煥卿非常肯定的表示,確實有此情況出現,有怨仇的鄰居偶而一見對家較嚴管教子女就去報案,但兒童保護機構或法官都會根據具體調查結果來定案的,不會因偶而的報案而控告或加罪於父母的。

犯法判定注重慣性行為

對於許多來自一向家教嚴厲的社會環境中的華人家庭,父母麵對如此法律,可能根本不知如何管教子女,打自然不行,連罵多了也可能觸法,而且還有一些自己不知的因素也可能有潛在虐待之嫌,父母如何來管?

黃嚴煥卿表示,這一點也不奇怪。“在法庭上經常可以看到華人家長跟法官論理的情況,現在有些父母對那些較大一些又不聽話的子女,情願采取放棄的態度,走上另一極端,就給你開條電話線,你要怎樣就怎樣,反正我也不管你了,費事到時又被你告上法庭,還落上一個刑事罪名,連工作也失去。”

很多華人家長或許認為,這種法律規?對於不同文化背景中成長起來的華人家長並不公平,變成孩子一不高興都是父母的錯,小事一宗可能就成大案。黃嚴煥卿對此表示,“法律本來就不可能絕對公平,這是在加拿大,自然有不同於東方的法律製度。而且事情也並非他們想像中那麽可怕,好像警察一接報就來拉人,孩子就被 ‘搶’走,最主要是看案情有沒有一貫性的犯法行為,形成一種模式,保護兒童機構也會調查家庭環境,是否父母一直是非常關心、疼愛子女的,還是家庭本來就亂七八糟,老子販毒,媽又經常帶不同的男人回家,這肯定情況是不同的。父母可能一時之錯,也可有情理上的解釋,很多被告父母最後都沒事,隻是傳媒沒報導而己。”

黃嚴煥卿續稱,“確實有些孩子是很難教的,如經常講大話、又不去上學,還將作業藏在床底下,交些社會不良朋友,學上不良行為,父母管教時很難避免情緒激動,但無論如何父母都不能動手,你不知道一個人發怒時一個耳光會有多大的力量,如果隨手拿起衣架、筷子打孩子,還可能被告以武器攻擊罪名。”

華人犯案增多成因諸多 西式管教大學問

黃嚴煥卿以其經曆所見認為,現在華人父母犯事情況確實大幅增加,這其中成因有多方麵因素造成的。一是華人人口大幅增加,特別是近年來大陸移民急速增加,不同法律製度、環境可能造成的教育方式的衝突。二是法律趨嚴,報案範圍擴大,以往不以為然的一些管教行為,可能造成觸法行為。三是對於保護兒童意識的提升,這是最主要的因素,現在不僅社會警覺度增強,而且很多華人家庭都有自覺意識,子女更了解自己的權益,自己控告父母虐待,甚至還有些案子是妻子主動報案,控告丈夫虐待子女等情況。

黃嚴煥卿認為,肯定很多華人是不慣這裏的法律規定,但除非你將子女帶回原居地,否則就必須按本地的規則來做。這裏確實是小孩最大,有時一些華人家長開玩笑說“現在不是父母虐待子女,而是子女在虐待父母”。這當然是開玩笑,但說明父母在管教子女方麵有很大的顧忌,所以在這裏教人離婚可以幫到人,教人打子女就是犯法。

不靠打罵如何管教好孩子?黃嚴煥卿的教導很簡單,去上些本地社區的家長教育輔導課程,她稱,絕大部份孩子並非是靠父母的管壓而成功的,父母應學會真正引導孩子的方法,比如獎罰製度就很好,孩子表現好就有獎勵,如果不聽管教,就可以適當加以處罰,但華人家長經常是孩子不聽話就處罰,卻忘了孩子表現好時的獎勵,以至於孩子可能不當父母的話是一回事。

注重家教的華人父母,在北美社會中正在經曆一場教育常識的再教育,其中不免有犯錯之處,但適應本地的文化價值觀,這已是不歸之路,“放下你發怒時的巴掌”,法律已立下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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