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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初衷3 :澄清事實-我的六點聲明

(2014-05-14 06:39:27) 下一個


我希望大家團結,不要因為選舉而走火入魔。我也需要自己超越28區,關注更大的問題。特就當前我關心的問題,一並澄清如下:

 

1. 前幾天到處看到一個帖子,大意如下:“Chuck57日候選人質詢會上,回答三個最大捐款人問題時說,Bob Huff是其中之一。所以證明Chuck Page 獲得Bob和共和黨的全力支持。AD28 可以變紅了”。 我查了記錄 Chuck前四位捐款登記如下:CHARLES T. MUNGER, JR. -- $4100NICK SCLAVOS -- CAMPAIGN MANAGER -- $4100Chuck Page -- $3500MICHAEL HUSTON -- $2500 並列第五捐款登記為:RONALD CALI -- $2000TAXPAYERS FOR BOB HUFF FOR SENATE 2012 -- $2000 事實證明Bob不是前三捐款之一,證偽了 。。。。

 

2. 我是旗幟鮮明地支持Barry的。並不是私交。而是根據他在反對SCA5中的表現,及其過往對我們華人華裔和對社區的貢獻努力。他的理念也符合我的理念。我相信他一定能夠代表公正公義,為選民服務。他也不是完人。作為旁觀者,我總可以設想不同的事情可以做得更好。但作為第一代移民,他的成就奉獻和努力,使我非常敬佩。我當然希望盡可能多的人支持和相信我的觀點。相信正確的觀點。但我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華裔參政議政對於很多人都是第一次。隻要我們努力,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不管結果如何,都是我們作為一個集體所必須接受的現實。

 

3. 做為Chuck支持者,有幾個人經常發帖討論,所以提到Chuck的義工時,應該是指這幾個經常發聲的ID 應該指出,許多帖子確實是不理性的,不符合事實的。有時也很使人氣憤。

 

4. 我對Chuck的支持者是敬重的。和許多人也有私交。在過往的討論中,為了觀點闡述之清晰,在文字中,直接和 Jennifer Hui, Sean, Hongwei 對話過。我仔細檢視過我的文字。確實沒有發現罵人的地方。也無於事實不符之處。如果任何人發現,請指出,我立即修改。不管如何,我願意修改我的文字,以選民代稱具體的個人。以表示我對各位的真誠。爭執是為了華裔參政議政的健康發展,決無私怨。

 

5. 我是堅決支持打破民主黨超級多數的。我一再強調我們應該在南加五區,共和黨選定的戰場全力配合。北加我支持George Peter Barry 其他選區我不清楚,無意置評。6/3日初選,28區我們有贏的機會。否則終選的結果大概無疑問,我和文武,美媚的賭局要由謝謝買單。為了謝謝不破財,請支持弱Barry。捐款出力,努力期待勝利之出現。

 

6. 選黨不選人的口號是不符合實際的,無法操作的。如州長候選人,有六個共和黨,你就必須選擇其一。有人支持Chuck 不支持George Peter 我由此寫那篇文字的目的隻是想證明選黨不選人之不合邏輯,不可操作。並不是強製別人必須支持誰誰誰。個人根據自己的判斷,自己的選擇, 支持誰,不支持誰。其實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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