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夏

好讀書,不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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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說話講《周易》25

(2014-03-30 09:36:48) 下一個

 

21. 噬嗑-----刑法的使用的故事


 

[


 

離上震下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幹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基本定義和術語:各爻的順序為從下到上:初,二,三,四,五,上;九是表示陽爻,六表示陰爻;位置也分陰陽,二、四為陰,三、五為陽;初和四,二和五,三和上,有陰陽相配問題。


 

噬是牙齒,嗑就是嚼。從卦象上看,如果把九四換成陰爻,就是頤養天年的《頤》卦。沒辦法,現在中間有了東西,就需要牙齒來把它們嚼碎,才可以複得亨通。以此比喻刑法的使用。上卦是離卦,是光明,下卦是震卦,是震動,以象征刑法的使用,必須正大光明,而又真的能震懾住犯罪。

這又是一個三陰三陽的一卦,又是個沒有感情戲的一卦,而且還非常沒有感情,以至於爻辭裏第一次完全不管六三和上九為應這個事實,全部都是隻看所處的位置。或許是所謂的法不容情吧!


 

初九:初九是在社會最底層,也隻是小有過錯,校就是刑具,滅趾,是形容小懲罰,以達到小懲大誡的效果,結果依然可以是無咎。滅趾的另一層意思是,是讓你不能走,也就是不能繼續發展你的過錯。


六二:我們說了,六二是女人中的女人,斷獄行刑這種事情,不能要象六二這樣的人來幹。如果讓她們幹的話,往往是個簡單的案子,也不能切中要害(噬膚,才剛剛咬到皮膚上),卻已錯誤百出(滅鼻),不過六二不是壞人,隻是不堪其任,所以倒也無咎。


六三:六三雖然不像六二那樣,比較有剛毅的一麵(以陰居陽),但也不堪其任,雖然深入一點了(噬臘肉),但也遇到大麻煩(遇毒),還好,隻是小有過失,沒有太大的錯誤。


九四:真正能擔當斷獄行刑這種事情的,是像九四這樣的人,陽剛,又最接近尊位。你看,他能啃帶骨頭的肉(胏),而獲得剛正不阿的稱譽,就像包公。當然,包公也不是好當的,必須在艱難麵前挺得住,一直堅持自己的剛正,才可以最終獲吉。


六五:六五又是老太後之類的人了,有些案子還必須你來斷,六五不像六二,她還是可以斷一些比較難的案子的(噬幹肉),也不會想六三那樣遇毒,畢竟自己處在尊位。黃就是中,金就是陽剛,這裏的黃金其實就是她的這個尊位。守正而又有危機感,可以無咎。


上九:上九是到了卦的頂端,就不是小人物了,或許是個大臣吧,犯的也不是小錯誤了,就不再是小懲罰了,這哪裏是什麽刑具讓你滅耳的,是你自己本來就沒有了耳朵,耳為聰,就是你自己太糊塗了,結局必然隻有凶而已。


 

不好意思,起初準備寫的時候,是想盡量寫成現代的故事,但一連好幾卦,都是宮廷戲,實在是現代社會沒有類似的結構,反正《周易》隻是比喻,大家根據這些比喻,自己來演繹自己的現代版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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