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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受這份情意

(2014-04-22 19:13:15) 下一個

愧受這份情意

十多年了,每年年終,收到的第一張賀年片總是她寄來的。照例,第二天會有一封長長的信,問候我的健康,告訴我她近來的工作和生活情況。

這個一直稱我為老師的人,其實並不是我的學生,而是我在職時的一位作者。然而作為編輯的我,卻沒有發表過她一篇作品,也沒有做過半點對她有幫助的實事,“秀才人情紙半張”,隻是通過幾封信而已。

那是1985年初,收到一部寄自江西來的初稿,厚厚的一摞,五十多萬字的長篇小說。我粗粗看一遍,覺得不錯,便去信了解創作經過,實際上也是核實一下是否她自己的創作。在來信中,知道她是上海知青,70年代下放到江西農村勞動,後來調到一個中學教書,在那裏結了婚,生了一個孩子。可是不久前丈夫與她離了婚,她獨自帶著孩子住在那舉目無親的小山城。這部長篇就是在離婚後的無數個不眠之夜寫成的,作品寫的雖不是自己的生活,但寫作的樂趣幫助她度過了許多難捱的時日,排遣去不少錐心的痛苦。

來信文字清新,感情樸素真實。編輯的責任感和女性的同情心,使我竭力想幫助她將作品改好。於是我又認認真真讀了一遍,寫出了詳細的意見將稿子寄回去。數月之後,她寄來了改稿,基本上達到了要求,我認為再作些精加工,就可以定稿了。

轉眼已到了1986年,就在這時候,我離休了,稿子移交給另一位同誌。可是送往上一級審稿時,卻被否定了,意見是:“我們應該出更好的書稿!”這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誰又能說不是呢?當時,我因“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消極態度,也便沒有力爭。這樣,一部作者花了幾年心血寫成的作品,被輕易地退回去了。我心裏不好受,她心裏一定更不好受。出於紀律和道德,我並沒有告訴她真相,隻是內心十分愧疚。

可是她十分寬厚,毫無怨尤,仍舊給我寫信。後來,她回到了上海,分配在一家工廠任統計,業餘時間仍在寫作,在當地和外地刊物上發表過幾個短篇,那部長篇也終於出版了,還給我寄來了樣書。

這年春節,她給我寄來了桂圓荔枝等一些補品,我收到包裹單,心中很不是滋味,一則是受之有愧,再則是她作為一個單身母親,要養活自己和孩子,經濟肯定不寬裕。想退回給她,又怕傷了她的心;收下吧,實在又不忍。最後在收下的同時給她寫了一封信,說定下不為例。誰知第二年她又寄了人參來。我沒奈何,隻好寄了一筆錢給她,說是給孩子的。這樣才使她不再寄東西來了,可是年年總是早早地寄了賀年卡來。

每收到她的賀年卡和那親切的問候信,總使我心情不太平靜,種豆得瓜,我愧受這份情意。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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