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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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國內賣淫小姐的經營狀況

(2017-04-18 05:00:23) 下一個

 

本月新聞,某大城市一個百萬人口的大區區長在K房嫖娼被捉。

看來一波波掃黃的行動還是掃不掉嫖娼的現象。

中原某城市,為城市的性病患者數量不斷上升,衛生部門發布通告,所有可能存在性活動的場所都要免費提供避孕套,所有的K房、浴室、旅館等等都包括在內了。看來問題是嚴重的。

這問題的關鍵是社會上存在賣淫的小姐。

 

經過三十多年的摸索,賣淫小姐也走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發展之路。

在這個行業中,賣淫的小姐是核心,經營方式的劃分自然也應該從小姐的角度出發。大致說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個體戶單幹式。小姐自己拉客,在自己租住的場所或者客人提供的場所進行交易。好處是小姐人身自由度大,不需依靠任何人,收入完全歸自己支配。這種方式的不足之處是危險性大,小姐勢單力孤,如遇無良客人,收不到錢事小,還可能反遭搶劫,有的甚至有生命危險。

二是合作式。這種方式下,老板、薦工、與小姐相互依存,分工合作,這是目前最主要、最正常的經營方式。老板一般是酒吧、歌舞廳、美容廳、發廊的經營者,負責提供場所和飲食等服務,除收取場地費外,還從客人的酒水、飲食消費中獲取利益;薦工專門負責招攬客人,向小姐收取介紹費;客人所支付的報酬,小姐並不能獨得。老板向有關部門打通關係,使小姐的業務得以順利進行,都需要花費。薦工還為小姐提供必要的保護。所以,小姐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給他們,是有實際需要的。合作方式下,小姐的收入、人身安全都是較有保障的。老板對小姐較少強迫,小姐多數是出於自願。

第三種是包身方式。這是最不人道,老板以沒收身份證、雇傭打手等方式嚴格控製小姐的人身自由,客人支付的報酬,全部被老板拿走,小姐完全被當作賺錢的機器。這種方式下,小姐是被迫的,很多是被誘騙落入虎口。這種方式常常伴隨著非法拘禁、強迫賣淫、非法傷害等罪行。不少小姐不堪非人的虐待,有的會采用跳樓等自殺方式來反抗。一旦事發,老板、打手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小姐們自身情況不同,如單幹、合作、包身。身份不同,服務的對象也不同。大體可分為七個層次。

第一層是“二奶”階層。她們雖然表麵上常常以小老婆的身份而存在,但是與納妾、“傍大款”或者事實婚姻的本質區別在於:1.“二奶”是計時收費的;2.她們所提供的,主要是性服務而不是情感生活、生兒育女、居家過日子等等。隻不過她們計算時間所用的單位比一般的暗娼更長,往往是按月收錢。

第二層是“包婆”,公安部門叫做“包娼”或者“包嫖”。她們雖然也像“二奶”那樣,按照服務時間的長短來收取固定的“包身費”,但是她們往往並不長時間地跟嫖客一起同居生活,隻是在一次出差期間或者一段業務活動時間內被“包下來”。

第三層是那些活躍於“三廳”(歌廳、舞廳、餐廳)裏的“陪女”。她們處於“三陪”與賣淫之間,收費也處於計時與計次之間。她們所提供的服務是以“坐台”(僅僅當場陪伴)為基礎,以此“保底”,然後再力爭“出台”(跟嫖客出去)。出台後,她們提供的往往是“包夜”(陪睡)多於“打炮”(性交合一次就完事)。

第四層是當地一些人所說的“叮咚小姐”(在其他地方沒有統一的稱呼,偶爾叫做“住店的”)。她們自己租房間,相對固定地住在一個賓館裏,通過電話拉客。如果男人有意向,她們就會“叮咚”地按一下門鈴,進來當場成交。她們的服務,往往是“打炮”多於“包夜”。

第五層是“發廊妹”或者“按摩女”。她們以洗頭、按摩或者“洗腳”為名,在各種發廊、桑那浴或者“洗腳屋”之類的地方營業,而且往往是“當場解決”;“出台”(跟嫖客走)和“包夜”的機會往往更少一些。

第六層是“街女”或者“街妹”。她們往往在賓館門前、電影院或者其他娛樂場所的大門外拉客,然後在別的地方“打炮”。有些則是從陪人看電影開始,其實是出售撫摸,常常有“上半場”與“下半場”之分。

第七層是“下工棚”或者“住工棚”的女人。她們主要與外來民工交易。有些是偶爾為之或者“兼營副業”,有些則是跟一夥民工住在一起,類似於收費的公妻。她們是賣淫僅僅是為了找一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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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Joe是你 回複 悄悄話 讀完後我不知道該說什麽!你寫得分析得都很到位,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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