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rness and Justice

Fairness, Justice, Democracy, Freedom.
正文

我對美國私人持槍認識的轉變過程

(2013-12-30 13:25:04) 下一個
近一段時間,給國內的許多親戚朋友同學打電話聊天,發現他們關心最多的一個問題是關於美國的槍殺事件及私人持槍。他們對此感到很不理解:"那麽多槍殺事件,為什麽還允許私人擁有槍支?"。我給他們的解釋(或曰答案)是:美國私人擁槍和槍殺事件的關係就如良藥與其副作用的關係:利大於弊。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徹底禁止使用。比如青黴素。

其實,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是有一個從不理解到理解的過程。也是一個中美兩國各生活多年的比較和思考。多年前剛來到美國時,看到電視報紙經常報道一些槍殺事件,覺得很不理解,就想"為什麽讓個人有槍?有槍殺人當然容易了,為什麽國家不把所有的民間槍支收走?".

有一次去一個美國人家作客,發現他家專門有一間大屋子存放槍支,他們的槍足夠武裝一個班去當胡傳魁。他還津津有味的象一個博物館講解員一樣給我們講解每一支槍的故事。可以看出他們已把槍作為他們家及他們文化的一部分。這使我更不理解,難怪美國有那末多槍殺事件。尤其是1999年的Columbine High School槍殺事件 (Colorado), 死了十幾個人,  使我美國私人擁槍的反感達到了頂點。直到後來有一天我看到一個搞憲法學研究的學者寫的一篇文章使我對美國私人持槍有了一個從更深層次上的理解:公民持槍是美國憲法的一部分。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在於限製政府濫用權力, 保護公民權利.  在於"威懾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選舉三權製衡新聞監督外保衛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在於使政府動武之前三思而行,迫使政府最大限度地通過民主協商法製等和平方式解決問題。這對我震動很大(我以前從來沒往這裏想過), 使我想起了在我們國家所經曆的一係列事情,曆曆在目,記憶猶新。我們的反右大躍進三年大饑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餓死(在那個文革時代我國有從國家主席劉少奇到一般公民張誌新數百萬無辜的人慘死在這種暴政之下)。這全是因為我們政府的權力無限擴張, 而沒有任何限製。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裏有槍,毛主席發動的紅衛兵造反派就不會那麽無法無天的抄家毆打老教授老科學家了。要是公民家裏有槍,"六四"鄧小平動武之前會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軌道上解決問題的主張將會成為當時解決問題的共識,從而避免流血。在談到這裏時,我國內的朋友很不以為然的說"你的說法不成立,你私人的槍怎能比得上政府的坦克機槍衝鋒槍,根本沒用".  其實在這裏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真要用槍與政府的現代化軍隊打仗。而正好相反,其在於迫使政府在濫用職權侵犯人權之前三思而行有所顧忌依法辦事, 在於"威懾製衡和防止"暴政,在於保障有一個憲政民主的政府,在於創造一個不必用槍解決問題的政治環境。這樣,公民的權利也就得到了保護,也就得到了私人擁槍的目的。

說到這裏,我想談一下發生在我國內一個同學身上的一件事情。該同學還是我們當時的班長,每天早上還帶我們全體同學鍛煉身體(跑步做廣播體操)。幾年前回國,聽別的同學說我們的這個班長同學已經去世了:因殺人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聽後很吃驚。事情是這樣的:我這個同學的弟媳婦被我們的鄉黨委副書記性侵,我這個同學見弟狀告無果,一氣之下去討說法,用土槍(打兔子的獵槍,裝有鐵沙子)把那個仗勢欺人的副書記一槍打死,替弟報仇。我並不是說我這個老同學殺人無罪,我要說的是:倘若我國允許私人有槍,政府官員都知道他們的百姓家裏有槍,那麽(1)那些官員可能不會仗勢欺人,(2)如果在他欺人之後,獨立的司法可能會公平辦案,伸張正義。這樣我這個同學也就不會(也沒必要)用他的槍去犯這個殺人罪而被判死刑了。這樣,那個副書記和我這個同學這兩條命也就都"保"住了.  我想,在這裏,憲法允許公民擁槍的核心邏輯(RATIONALE)是:(1)雖然國家允許公民擁槍,但殺人是違法的犯罪的,會受到法律懲罰(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槍,也不會輕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或自己的利益尊嚴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以致於不用槍討個說法就無法再活下去。(2) 濫用職權侵犯人權的官員既使知道用槍殺他的人會受到法律懲罰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負的百姓手裏有槍,他會三思而行的,則不會濫用職權去欺壓他的百姓而冒被槍殺的危險的。這樣的話,這個副書記和我這個同學也就不會有被槍殺和因槍殺被判死刑的結局了。

美國前國務卿賴斯在她的回憶錄裏是這樣描述公民擁槍權的:"當這個政府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自衛;當這個政府不但沒有能力保護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權利威脅我的安全時,我用槍來反抗這個政府(RESIST IT)".   這正是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 "威懾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選舉三權製衡新聞監督外保衛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我並不是
說一夜之間就讓我們的人民每人一槍,我隻是說應該在一個更大的CONTEXT下來全麵地看"公民持槍權"問題。我欣賞的是在其背後的那樣一種理念。

對槍應加強管理以減少槍殺案件,但不能剝奪公民的持槍權。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黴素的使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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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此外美國大多槍殺案是黑幫火並,槍殺案的受害者是不是“無辜民眾”根本還兩說呢。。。。嗬嗬。。。

至於持槍自衛,每年90萬起以上的持槍自衛統計數字放在那裏,和1萬多槍殺案比比?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美國槍殺死人多,但是其它所有犯罪率都低,的確就是更加安全,有啥問題?

而且美國槍殺死人多的恰恰是控槍最嚴格的inner city...去掉這些地方,持槍多的地方連槍殺死人都比歐洲低。。。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不是反對持槍的權利,而是關乎槍支的有效行政管理。加拿大,瑞士都可以擁有槍支,但注冊管理遠比美國嚴格完善,死於槍下的無辜民眾遠遠少於美國。爭議的核心是如何有效管理,避免濫殺無辜。很多詭辯說人人持槍就社會安全,避免學校再次屠殺的方法就是讓每個學生都持槍上課,太恐怖,太可笑了!

樓下有說美國犯罪率比其他國家少,那完全是統計口徑不一。比較每十萬人死於槍下的人數,美國比加拿大多十倍不止。管理缺失,卻用持槍權利搪塞失職是美國政客的通病。
jo-62 回複 悄悄話 What an idiot?
TFollowerI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這麽多次的大屠殺中,有幾次是攻擊者被當場對射中擊斃的?

在12月初的一次大屠殺中,槍手隻維持了1分多鍾就自殺了。為啥?因為一個武裝的人cornered槍手。如果沒有這樣的製衡,那麽大屠殺的傷亡數目會可以預見地上升。這個事情在左派媒體上是不會告訴你的。

ARMED GUARD Saved Arapahoe Students from Deranged Socialist Shooter

你有空可以看看這個英文網站:槍挽救生命
http://gunssavelives.net/
裏麵有大量的、幾乎每天發生的、公民用槍保護自己家庭的新聞。比如今天就有這麽一個新聞:佐治亞州的 Homeowner Shoots and Kills Shovel Wielding Burglar on Last Day of 2013。

這種用槍保護自己家庭的事情是根本無法被左派腦殘媒體報道的。你每天在媒體上看到的都是有選擇的有關槍的壞消息。兼聽則明。
武勝 回複 悄悄話 統計顯示美國擁槍率最高,在發達國家中槍支謀殺和槍支暴力犯罪比例最高,數倍於其它發達國家(樓下不必拿包括小偷小摸在內的所謂總犯罪比例來混淆視聽)。每年數萬人死於搶下,數倍於美國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曆年陣亡者的總和。請問樓主和其他擁槍者,這些槍案中有多少例子是出於反對政府對個人的壓迫?倒是有不少襲警案,但那是因為警察是犯罪的障礙。

文明社會中暴力不應當是解決岐見的方法。如果人人可以用槍反對政府,你如何保證這種反對是正義的?用槍來說話不是民主自由,而是暴民社會。

美國槍支高度泛濫,全麵禁槍目前不現實,隻能從限製入手。開車需要考駕照,有一整套駕車須知和法規。擁有槍支這種危險武器更需要嚴格的背景檢查,心理、知識和技能的測試,禁止高殺傷力武器,嚴格槍支犯罪懲處,盡可能讓槍支的使用限製在人的生命遭受現實威脅的場合。擁槍者如果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應當反對限製措施。
終南居士 回複 悄悄話 中國人在文革時也是全民持槍的 當時各個工廠 各個公社都有民兵 毛主席把槍發到人民手中 告訴人民造反有理 人民有權反抗官僚欺壓 倒是改開複辟後 中國人民的持槍權倒是沒了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在我們幾乎家家有槍的這個小區,連車門房門都不用擔心鎖,還需要擔心自己的稚子在Pre-K至大學的十幾年枉死?。。。。還不如擔心中彩後錢花不完怎麽辦才好。。。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一個普通人隻要願意,開個破車就能輕易弄死20-30人,保證比高壓鍋容易。。。

與其擔心自己小孩在槍擊案裏死,還不如多花點時間擔心他酗酒死,出車禍死,走路摔死,這都是要比槍擊死亡高數倍的可能。。。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在美國一個人的生命是更沒有保證的,任何一個普通人隻要願意,可以輕易殺死無辜的20-30人。這就是槍和刀的區別。即便有槍,在攻擊者的蓄謀麵前也難保不死。這麽多次的大屠殺中,有幾次是攻擊者被當場對射中擊斃的?不反對持槍,但要嚴格背景審查,任何精神,心裏不健全的人不應輕易得到槍。普通人隻宜擁有非連發槍,5發子彈為上限。為人父母,就不擔心自己的稚子在Pre-K至大學的十幾年枉死?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大量擁槍的直接好處就是美國犯罪率(所有犯罪種類)是加拿大的一半,法國的一半,德國的一半,英國的1/3,瑞典的1/4,基本是發達國家中最低的。。。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qnmb' 的評論 :

美國槍擊案數量已經連續20年下降到接近曆史最低點了,私人槍支總數倒是接近曆史最高點,
哪裏來的“槍擊事件不斷攀升”?新聞報道的力度不斷攀升吧?
qnmb 回複 悄悄話 在擁槍者獲得自由的同時,社會的代價就是:槍擊事件不斷攀升,安保投入加大,社會更相信以暴製暴的手段。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沒有成本是零的回報。
BIT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鼓樓' 的評論 :

同意他說的這些。 個人擁槍也有好處。 我們這些外國人來到這裏,被非常平等的對待和尊重,也和理論上我們有槍有關係。公司裏老板對下屬不敢太過分,也有怕這個的因素。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IT' 的評論 :

喬治 . 奧維爾 “你和原子彈” 1945 由“槍友會”網會員doublepar 翻譯:

"雖然有例外,但我認為以下準則是基本正確的:當占主導地位的武器是既貴又難製造的時期,往往是暴政橫行的時期;當占主導地位的武器是既便宜又簡單的時候,平民才有機會。所以,舉例來說,坦克,戰艦和轟炸機本質上是獨裁者的武器,而步槍,火槍,長弓和手榴彈本質上是民主的武器。一件複雜的武器讓強者更強,而一件簡單的武器,隻要還沒法對付它,讓弱者也有了利爪。"


摘自 喬治 . 奧維爾 “你和原子彈” 1945

BIT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槍管這事極其複雜。 相信博主多年後會有與現在不同的看法。 現在你感覺到的這些,是支持擁槍的人的最普通意見,就是:民族持槍有這麽多好處,是憲法設計者們英明的設計。 實際情況不是這樣, 憲法本身根本就沒有談到持槍問題,是指建國幾年以後才在修正案裏把擁槍問題寫進去的。而且,寫進去的理由, 也不是所謂反暴政。

暴政哪裏是單槍可以反得了的! 比如,你要是認為現在是苛捐稅務為暴政,有槍就可以不交嗎?個人擁槍也製止不了地痞等等的社會問題, 比如,從清末直到1949年,中國人是可以直接買槍持槍的。 那時候社會安寧了嗎? 更糟!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modems 2013-12-30 16:33:54 回複 悄悄話 提個問題哈:

1)持槍權這麽有價值,為何不可以允許公民持有機槍,大炮,坦克,生物化學武器,及原子彈。這樣不止可以防止美國政府暴政,估計還可以拯救天下所有受苦受壓迫的人吧
=====請分清“ARMS“和“ORDNANCE”的區別。。。

2)如果1)看似滑稽,為何持有刀具,梭鏢,弓箭等冷兵器不可以替代槍支,起到威懾政府的作用?200百年前火槍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千人的英國洋槍隊可以橫掃大清。與時俱進的話,今天公民擁有坦克,火箭炮,導彈也不比二百年前持槍過分。同樣連發弩,削鐵如泥的寶刀1000年前也可以是最具威懾力的武器。捍衛公民權利,武器一定要與時俱進,憑手槍戰鬥力如何能象200年前對抗政府?
======既然不能何必去禁?lol...

3)另一方麵納稅人養活了政府,可是政府沒有盡到吧保護人民的責任 - Virginia Tech那個韓裔槍殺了30多個無辜青年,30多個家庭破碎,刻骨銘心的痛。這樣的事過去,今天,未來可以隨時發生,政府,公民有辦法避免嗎?作為世界第一的文明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
=========全美的車禍能避免嗎?作為世界第一的文明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笑死。。。


4)歐洲,日本等先進文明國家為何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美國的這種大屠殺,他們不民主,他們政府是暴政的嗎?為何他們不持槍也可以民主監督政府?
========歐洲,日本都是可以持槍的。。。麻煩搞清楚。。。

5)被洗腦的後果就是人雲亦雲,步槍協會要的就是樓主這樣的,和紅脖子一樣,嗬嗬。還有裏根的名言 - 槍不殺人,是人殺人。那為何伊朗,北韓,利比亞不能擁有核武器,同理啊,核武器不殺人,是人殺入不是?
========神經病在美國同樣不能持槍。。。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更為關鍵的是,美國人(包括我)持槍證明的是我不需要政府來告訴我應該如何,我自己能夠決定我該如何。。。
TFollowerII 回複 悄悄話 RE。

小混混拿刀,有組織的小混混(民間黑幫,比如當年的AL CAPONE之流)拿槍,更加有組織的政治黑幫(非法的政府)拿著有槍炮導彈的軍隊,這都是一回事。都是要來侵犯公民。

所以我們要麽是放棄抵抗之權利等著正義之師來最終降妖除魔。要麽是自己行使保護自己的權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武器與之鬥爭。

前者能等來嗎?即便等來了也多半是收屍隊。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以下關於持槍和擁有飛機大炮原子彈的區別的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doublepar

關於持槍和擁有飛機大炮原子彈的區別,還可以參見 George Orwell 寫於 1945 年的 “You and the Atom Bomb” 裏的一段話,說便宜的武器讓 P 民也有了話語權。

"And though I have no doubt exceptions can be brought forward, I think the following rule would be found generally true: that ages in which the dominant weapon is expensive or difficult to make will tend to be ages of despotism, whereas when the dominant weapon is cheap and simple, the common people have a chance. Thus, for example, tanks, battleships and bombing planes are inherently tyrannical weapons, while rifles, muskets, long-bows and hand-grenades are inherently democratic weapons. A complex weapon makes the strong stronger, while a simple weapon — so long as there is no answer to it — gives claws to the weak."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謝謝提問。一下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yankeealpha :

簡單回複,我的權利來自憲法,我宣誓了要捍衛這個法律。
我尊重您不持有武器的選擇,我也要求您尊重我們的憲法,如果您在美國。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以下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kk58:

擁槍是一種觀念,並不在於你掌握了什麽類型的武器,而在於你有沒有自我護衛的權利,以及不放棄這種權利的原則和決心。
一旦擁有了這種觀念,加上保衛自我權利的勇氣,那麽為了抗爭暴政,對應於暴政的不平等武器條件,就會發展和壯大自己的武器,因為武器是人造的,也是可以被移置的。
這就是事物量變到質變的起因和過程,也是曆史的佐證。
但最初的基礎是:你有沒有勇氣拿起武器,自己捍衛自己的權利。
對於人而言,最大力量的武器就是人類的觀念與信心。
無論這是在冷兵器時代,還是在熱核時代,或者是未來的什麽未知科技時代。
雑家1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太好了,頂!
ahniu 回複 悄悄話 great point. love it
潛伏999 回複 悄悄話 對於一個民選政府來說,公民是否擁有槍支都無所謂。隻要司法公正、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這樣就保障了。 對於獨裁政府來說,公民擁有槍支就很重要了,同時還要取消所謂防衛過當的霸王條款。 但是,因為司法也不公正,有槍也是短時的優勢,國家機器來鎮壓你,你還是沒有用。

所以,司法公正最重要。亂世中,搶是短暫地護身符。
不默而生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ohnnieYoung' 的評論 :

事實上,美國憲法的前提就是“:任何政府都是邪惡的是無時無刻不想著欺壓民眾的”!所以才要三權分立。

老兄,誰是“白癡的無稽言論”?明白了?
F-U 回複 悄悄話 我有六支槍,啪啪
bobby41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好,在文革中,要是公民家裏有槍,毛主席發動的紅衛兵造反派就不會那麽無法無天的抄家毆打無辜的老百姓了。
山本聰 回複 悄悄話 很明顯,每年死於車禍的美國人遠遠高於死於槍殺犯罪的人,但沒有美國人要求禁止私人開車。
happycow222 回複 悄悄話 持有槍支是美國憲法賦予每一個美國公民的基本憲法權利。這個權利不僅僅是樓主所說的去抗衡政府的威脅。希望樓主學習一下美國獨立戰爭的曆史忠,獨立戰爭後美國社會的發展史,美國憲法的發展史,會對你正確理解槍支擁有權的真正意義。
周老虎 回複 悄悄話 公民持槍在美國的政治象征意義是積極的,就是保證公民最後的革命權。對,公民在理論上有權推翻一個王八蛋政府,假如這個政府足夠王八蛋。我對辯論沒有興趣,就是這樣認為。
goodwinn 回複 悄悄話 不知道反抗政府效果如何,反正在美國,富人區沒有圍牆也很安全。

我們隔壁那個城市,富人區跟窮人區就隔著一條馬路。那幫窮人隻在自己的地頭上搗亂,從來不越過馬路到對麵去。
TFollowerI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2)如果1)看似滑稽,為何持有刀具,梭鏢,弓箭等冷兵器不可以替代槍支,起到威懾政府的作用?200百年前火槍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千人的英國洋槍隊可以橫掃大清。與時俱進的話,今天公民擁有坦克,火箭炮,導彈也不比二百年前持槍過分。同樣連發弩,削鐵如泥的寶刀1000年前也可以是最具威懾力的武器。捍衛公民權利,武器一定要與時俱進,憑手槍戰鬥力如何能象200年前對抗政府?

見上麵的回答。公民不持有原子彈,和警察部隊不持有原子彈,一般的軍種不持有原子彈是一樣的,是個折中方案。

3)另一方麵納稅人養活了政府,可是政府沒有盡到吧保護人民的責任 - Virginia Tech那個韓裔槍殺了30多個無辜青年,30多個家庭破碎,刻骨銘心的痛。這樣的事過去,今天,未來可以隨時發生,政府,公民有辦法避免嗎?作為世界第一的文明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

這個屬於係統誤差。既然要保證人民的擁槍權,而人民有可能是有神經病或者犯罪動機而abuse這樣的權利,係統不是perfect。誤差是允許的。比如交通事故死亡那麽多和“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扯不上關係。

4)歐洲,日本等先進文明國家為何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美國的這種大屠殺,他們不民主,他們政府是暴政的嗎?為何他們不持槍也可以民主監督政府?

擁槍除了保護家庭,威懾暴政。和保險一樣的道理。買與不買都不能決定風險是否一定或者一定不能發生。買了保險未必就出車禍。沒買也不一定出車禍。一個國家沒買保險也沒出過事不能說明保險的無用。況且,德國當年民主-》獨裁被防止了麽?

5)被洗腦的後果就是人雲亦雲,步槍協會要的就是樓主這樣的,和紅脖子一樣,嗬嗬。還有裏根的名言 - 槍不殺人,是人殺人。那為何伊朗,北韓,利比亞不能擁有核武器,同理啊,核武器不殺人,是人殺入不是?

問題五。有前科的犯罪分子能夠允許他持槍嗎?當然,並不是說美國就是法官(還有中國過去被製裁對與不對咱們另說)。但是站在美國的角度上,不就是因為伊朗,北韓,利比亞過去的credit不行,導致美國不相信他們(人)會亂來,所以美國不允許他們擁有核武器。
TFollowerI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1)持槍權這麽有價值,為何不可以允許公民持有機槍,大炮,坦克,生物化學武器,及原子彈。這樣不止可以防止美國政府暴政,估計還可以拯救天下所有受苦受壓迫的人吧

這是因為需求和能力的綜合考慮。

坦克導彈一類,曆史上的國家有需求但是沒有。為什麽?太貴,買不起。後來實力上來了、購買力和維護力上來了,武器和其它的產品一樣都在進步在降價,今天所有的國家基本上都有這些東西了.

但是為什麽警察部隊沒有坦克導彈一類的殺傷性武器呢?那是因為雖然買得起,但是用不大上。對於目前的犯罪分子。一般的槍械夠了。(雖然對於墨西哥毒販這樣規模的犯罪分子,是否應該升級槍械還是一個可討論的問題)

同理(個人需求和能力的綜合),我們的家庭之所以沒有更高級的武器,主要是這幾點都不符合:沒有需求,經濟上負擔不起。壞人現在最多是用槍(個別有拿自動武器的,但我看多數是半自動的槍)我們呢?有經濟上能負擔得起的槍,坦克導彈打擊壞人還不如槍。夠了。

如果有需求,如果壞人普遍拿著衝鋒槍來強奸搶劫。那麽我們就不得不考慮是否應該添置比槍更有效的防禦手段了。如果是仇家或者獨裁軍隊要來剿平你的家園的時候,難道你還思考該不該用手雷,火箭炮這一類更大規模殺傷武器?
banyuewan 回複 悄悄話 咱討論這個問題不能忘了一個大前題,現代國家理念正規軍不是用於解決內部衝突的,所以別拿飛機,坦克,原子彈說事兒。機槍倒是見過,那是九一年或九二年,記不清了,Los Angelas的黑人鬧事兒,燒韓國人的店,韓國人就把機槍架在屋頂上保護自己的財產。

JohnnieYoung, 你說得很對,美國人民就是不信任政府,就是怕政府幹壞事,所以不僅要三權分立,互相看著,還要人民有權武裝,做為防止少數人暴政的最後一條防線。您大概是在中國聽那人民政府愛人民的頌歌聽慣了。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謝謝提問。以下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jerseyv :

1)持槍權這麽有價值,為何不可以允許公民持有機槍,大炮,坦克,生物化學武器,及原子彈。這樣不止可以防止美國政府暴政,估計還可以拯救天下所有受苦受壓迫的人吧

如果人民有能力maintain這些武器,也不是不行。可是一般人沒這個能力,隻保持一定的反抗力,能對付幾個來實施暴政的狗腿子就行了。
我以前也說過了,政府的暴力是靠狗腿子來實施的,政客不敢自己親自來做缺德事,否則他就不是政客了。狗腿子用大炮,坦克對付我,我鄰居豈不是要一樣遭殃?做壞事的成本越高,政府會越收斂。另外,擁槍是美國內政,關乎本國國民的自由,扯其他國家與話題毫無關係。

2)如果1)看似滑稽,為何持有刀具,梭鏢,弓箭等冷兵器不可以替代槍支,起到威懾政府的作用?200百年前火槍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千人的英國洋槍隊可以橫掃大清。與時俱進的話,今天公民擁有坦克,火箭炮,導彈也不比二百年前持槍過分。同樣連發弩,削鐵如泥的寶刀1000年前也可以是最具威懾力的武器。捍衛公民權利,武器一定要與時俱進,憑手槍戰鬥力如何能象200年前對抗政府?

已經回答過了,我們不需要坦克,火箭炮,導彈,隻需要讓狗腿子的做惡成本變高,讓暴政有所顧忌。

3)另一方麵納稅人養活了政府,可是政府沒有盡到吧保護人民的責任 - Virginia Tech那個韓裔槍殺了30多個無辜青年,30多個家庭破碎,刻骨銘心的痛。這樣的事過去,今天,未來可以隨時發生,政府,公民有辦法避免嗎?作為世界第一的文明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

韓裔槍殺了30多個無辜青年,以及其他mass murder槍案不都發生在所謂的gun free zone? 政府的確沒有盡到保護人民的責任,因為政府用gun free zone剝奪了人民保護自己的權利。

4)歐洲,日本等先進文明國家為何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美國的這種大屠殺,他們不民主,他們政府是暴政的嗎?為何他們不持槍也可以民主監督政府?
歐洲/日本大屠殺還少麽?地鐵裏都用沙林毒氣來殺人了,還需要槍幹嘛?這種精神病患或恐怖分子哪裏都有,又不是美國獨有。

5)被洗腦的後果就是人雲亦雲,步槍協會要的就是樓主這樣的,和紅脖子一樣,嗬嗬。還有裏根的名言 - 槍不殺人,是人殺人。那為何伊朗,北韓,利比亞不能擁有核武器,同理啊,核武器不殺人,是人殺入不是?

again, 擁槍是美國國內政策的討論,又扯到國與國之間的利害關係,就成了純粹扯淡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頂一下樓主好文!

另外說一下,在美國擁槍的原因有很多,製約暴政是一個,此外運動、休閑娛樂及家防也是主要原因。很多人擁槍,各種原因兼而有之的。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ohnnieYoung' 的評論 :

要多麽腦殘才能說這樣的話。你有沒有仔細看貼?
mister986 回複 悄悄話 瞎扯。如果政府要鎮壓誰,幾枝破槍有什麽用。關鍵是法治。
無知無為 回複 悄悄話 樓主的“轉變過程”顯然是被美國垃圾價值觀洗腦的過程。如果共和黨當政,政府就不是邪惡了。說現實點,如果樓主的親戚朋友中槍或成同性戀,你的態度就立馬變了——去看看最近共和黨有關的報道吧
JohnnieYoung 回複 悄悄話 白癡的無稽言論,除非你先承認美國憲法就認定美國政府是邪惡的是無時無刻不想著欺壓美國民眾的,你這番言論才有發揮之地!

簡單就問你一個問題,全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有20多30個,為什麽其他所有的國家和地區都是禁槍而同時百姓們安居樂業呢?其他國家的憲法就不保護公民利益了?
海螺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1). 目前美國公民是可以持有機槍,大炮,坦克和噴氣式戰鬥機的,不少人現在就有這些武器。至於原子彈,在適當情況下也是可以考慮的,現在支持2A的高院法官Scalia就是這個態度。

2). 見上,1)並不滑稽,而是現實。

3). 想說明什麽?美國政府沒有義務保護個人的安全,現在法院是這麽判定的。

4). 各個國家的文化來源不同。美國是一個全新體製的先進國家,實行的製度人類曆史上沒有先例。歐洲日本這些國家的體製是老舊的。比如英國有國王,日本也有所謂的天皇,並不是什麽先進文明國家。另外民主不是先進的代名詞,美國的體製是共和製,不是民主製,和德國等國家的議會民主製不同。議會民主製政府是不穩定的,而且民主可能導致獨裁,比如希特勒就是利用議會民主製達到其獨裁的目的。

5). 國際政治和國內公民的人權問題不能混淆,二者不能用同樣的標準來討論。
kai2002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在於限製政府濫用權力?

搞個這麽高尚的理由,要是政府濫用權力,你還真以為你能造反?用那幾杆破槍?你有坦克都沒用。當年槍是必須的,打印第安人啊,沒槍怎麽行。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謝謝提問。以下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FJC:
關於"4)歐洲,日本等先進文明國家為何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美國的這種大屠殺,他們不民主,他們政府是暴政的嗎?為何他們不持槍也可以民主監督政府? "這一點:

其實近代最大的槍擊事件,都出在韓國,挪威等亞洲歐洲等國家。在2011以前,紀錄是這個韓國警察:
http://en.wikipedia.org/wiki/Woo_Bum-kon

2011以後,變成了挪威人
http://en.wikipedia.org/wiki/2011_Norway_attacks

當然這些都和天朝用化肥作案的差的遠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6%E7%82%B8%E6%A1%88

天朝的汽油桶也很厲害:
http://zh.wikipedia.org/wiki/201 ... 5%E7%81%AB%E6%A1%88

美國要搞大規模槍擊案,作案者至少還得考慮考慮大量的攜槍者,精心挑選個gun free zone做案

gongping90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頤和園' 的評論 : 同意你的說法. 所以我說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的真正意義在於限製政府濫用權力, 保護公民權利. 是除民主選舉三權製衡新聞監督外保衛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當然,如果我們有很好的權力製衡司法獨立體製, 不擁槍更好。
鼓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謝謝提問。一下回答來自“槍友會”網會員CiTY_HuNTeR:

1. 所以說現在槍支已經是outdated了,人民其實遠遠處於政府的下風,然而左派政客想把最後一點威懾也拿走。槍支的威懾在於小巧,攜帶方便,比如曆次的刺殺,為什麽沒人用你說的這些?一方麵是不容易隱藏,另一方麵誤傷太多。然而政客都知道,槍支可以把目標隻限製在他們本身,所以他們才有危機感,才不敢隨便侵犯平民權益。

2. 冷兵器對上熱兵器?這得多無腦才能想到?而且禁武器,槍支是第一步,接下來就輪到你說的這些了,等到美國也菜刀實名製的時候,天下大同。

3. 這跟禁槍有關麽?天朝依然有人持刀衝進幼兒園砍傷砍死那麽多。可能有關,關係就是誰都知道那裏是gun free zone,天然屠宰場,瘋子也知道。

4. 得了吧,英國,澳大利亞都有死人更多的恐怖襲擊,各國造成死亡最多的大屠殺也都不是槍支,而是毒氣,炸彈等等。死傷30個的“大”屠殺,是媒體自己說的吧?日本一個沙林毒氣襲擊,死了多少?天朝一次礦難,死多少?

5. 你的觀點就是你自己。被洗腦後的左棍無恥言論,被賣了還給人數錢呢。看看多少投了obama care支持票的華裔再後悔?
頤和園 回複 悄悄話 獨立司法比擁槍重要,對保護公民權利來說,司法比槍重要的多。
gongping90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odems' 的評論 : 謝謝你的評論。

我這裏的中心理念是應有一套限製政府權力保衛公民權利的機製。 AS YOU KNOW,我們的反右大躍進三年大饑荒十年文革,不知多少人被冤死被打死被餓死(在那個文革時代我國有從國家主席劉少奇到一般公民張誌新數百萬無辜的人慘死在這種暴政之下)。這全是因為我們政府的權力無限擴張, 而沒有任何限製機製。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提個問題哈:

1)持槍權這麽有價值,為何不可以允許公民持有機槍,大炮,坦克,生物化學武器,及原子彈。這樣不止可以防止美國政府暴政,估計還可以拯救天下所有受苦受壓迫的人吧

2)如果1)看似滑稽,為何持有刀具,梭鏢,弓箭等冷兵器不可以替代槍支,起到威懾政府的作用?200百年前火槍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千人的英國洋槍隊可以橫掃大清。與時俱進的話,今天公民擁有坦克,火箭炮,導彈也不比二百年前持槍過分。同樣連發弩,削鐵如泥的寶刀1000年前也可以是最具威懾力的武器。捍衛公民權利,武器一定要與時俱進,憑手槍戰鬥力如何能象200年前對抗政府?

3)另一方麵納稅人養活了政府,可是政府沒有盡到吧保護人民的責任 - Virginia Tech那個韓裔槍殺了30多個無辜青年,30多個家庭破碎,刻骨銘心的痛。這樣的事過去,今天,未來可以隨時發生,政府,公民有辦法避免嗎?作為世界第一的文明先進國家,無能為力,不作為,不是個恥辱?

4)歐洲,日本等先進文明國家為何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美國的這種大屠殺,他們不民主,他們政府是暴政的嗎?為何他們不持槍也可以民主監督政府?

5)被洗腦的後果就是人雲亦雲,步槍協會要的就是樓主這樣的,和紅脖子一樣,嗬嗬。還有裏根的名言 - 槍不殺人,是人殺人。那為何伊朗,北韓,利比亞不能擁有核武器,同理啊,核武器不殺人,是人殺入不是?

eRandom 回複 悄悄話 說得明白。謝謝分享。
annexguy 回複 悄悄話 是這個道理。不能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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