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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50個地級市近九成配6到8名副市長

(2013-11-26 00:11:12) 下一個
 

雖然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要嚴格控製機構編製,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製財政供養人員總量,然而近日有媒體調查24個省級行政單位中250個地級市的副市長數量,結果顯示,盡管各市經濟、人口規模存在巨大差異,但6-8名副市長幾乎是“常態配置”。

平均每個地級市配7名副市長

中國國務院已於2008年明確提出,“國務院各部門領導職數明確為一正四副”,但對地級市應配備多少副市長並無具體規定。 據《新京報》11月25日報道,登錄中國全國24個省級行政單位中的250個地級市政府官網,對副市長配置數量進行了可見,250個樣本中,副市長數量從2名到10名不等,而配置6-8名副市長是常態。

數據結果顯示,250個地級市共有1,750個副市長(不含掛職副市長),平均每個地級市配置有7名副市長。數據表明,共有219個地級市配置有6-8名副市長,分別對應有54個、109個、56個地級市,占樣本數近87.6%。

樣本中,副市長數量最多的地級市是四川宜賓和江西贛州,各有10名副市長;而9名副市長的地級市也有14個。

甘肅省酒泉市副市長數量最少,隻有2名;安徽省宿州市和安徽亳州市副市長數量也較少,分別為3名和4名;配置有5名副市長的,共有12個地級市,分別為湖北鄂州、湖北襄陽、四川達州、廣西柳州、河南許昌、甘肅白銀、甘肅定西、山西運城、山西晉城、山西臨汾、黑龍江大慶、寧夏石嘴山。

廣東韶關市政府配8副秘書長

根據本次抽樣調查,在地級市政府領導班子的組成上,除市長及副市長外,通常還配置有1名市政府秘書長及2-3名副秘書長。這些信息也在大多數地級市政府官網上有公示。

但統計發現,個別地級市在副秘書長配置上數量“突出”。如廣東韶關配置有8名副秘書長、廣東汕尾有6名副秘書長、廣西來賓和甘肅慶陽各有7名副秘書長。

副職過多會增加行政成本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馬慶鈺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副職設置過多,會增加決策與執行的溝通與協商成本,一個決定在形成中的會簽、審簽、審批的空間與時間距離都會大大延長。

“再一個是導致人浮於事或反過來沒事生事。”馬慶鈺表示。他還稱,增加一個副職領導,除增加了決策執行環節和溝通成本,還會增加相關待遇。“一個地市級副職領導一年總要生成幾十萬的職務開支,這是明顯的行政成本。”

另外,南京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趙暉也認為,副職太多還有諸多隱形成本,如降低了行政效率、影響了政府形象、增加了腐敗空間等等,且影響深遠短期難以恢複。

地級市副市長 人數最高相差四倍

對全國24個省級行政單位的250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數量進行統計,結果顯示最少的甘肅省酒泉市副市長配置僅有2名,最多的江西省贛州市和四川省宜賓市,則配置了副市長10名,兩者相差4倍。不過在人口數量、經濟發展等方麵,酒泉市與贛州、宜賓兩市的發展程度差距較大。

但即使發展程度相近的城市之間,副市長的數量也有很大差別。決定領導職數的,除人口數量、地區生產總值、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外在因素外,與政府日常工作的分工、專項工作的多少及安排情況等,也有緊密聯係。

有專家認為,在現有規定中,未明確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職數,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間太大,也是領導職數膨脹的原因。

職數尚無明確規定 地方增設留餘地

2007年5月,中國國務院製定並施行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製管理條例》,條例未對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職數做出規定,隻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領導職數,按照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然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也未規定地方政府工作部門正職和副職的職數。當前,中國全國大部分省份也未針對地級市政府的領導職數做出明確限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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