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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說香港的“一國兩製”

(2019-07-18 08:07:27) 下一個

評說香港的“一國兩製”

常樂俠

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時,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定位是“一國兩製”。

什麽叫做“一國兩製”?一國,是指香港隻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隻遵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為《憲法》)所規範的準則,隻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的領導。兩製,指的是兩種政治製度:社會主義製度與資本主義製度。對於香港,“兩製”其實指的就是有別於內地社會主義製度的資本主義製度,即香港是在中央政府領導之下實行資本主義製度。

根據《憲法》準則,“社會主義製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製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製度。”

常識告訴我們,《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國家所有領域、行業、地方的法律、法規、條令、條例等,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都從屬於《憲法》這一根本大法原則之下。既然如此,為什麽回歸後的香港明確屬於社會主義中國,卻允許其實行資本主義製度,令《基本法》超出了上述國家大法定義的中國社會製度法定內涵?由此,《憲法》與《基本法》產生的製度矛盾就引發出了歧義:主權上香港屬於中國,製度上香港不屬於中國(意即不受中國《憲法》所限);地緣政治意義的香港屬於中國,社會政治意義的香港不屬於中國。如此明顯的歧義,我們豈能視而不見!香港出現的所有問題,都與其製度的特殊性排異性有關。

邏輯學認為,隻有所有小概念(包括《基本法》在內的所有地方或行業法律)完全處於大概念(《憲法》)的內涵之中,小概念(香港)才完全從屬於大概念(中國)。例如,人屬於動物,馬屬於動物,蟲屬於動物等等,人、馬、蟲這些小概念的外延都沒有超出動物大概念的內涵,所以說人、馬、蟲都屬動物的判斷正確無誤。但是,冬蟲草是動物抑或是植物?冬蟲草的外延超出了“動物”或“植物”的內涵,簡單說它是“動物”或“植物”就不正確了。一國兩製也是同樣道理。如果“兩製”的外延超出了“一國”的內涵,就會衍生出治權歸屬進而引發主權歸屬的歧義。要想解決其間產生的矛盾,二者必選其一:或者是修改《憲法》相關準則,為資本主義在中國境內合法生存留出餘地(下述將會分析“兩製”存在根本性矛盾,如果因此修改《憲法》,將埋下分裂、擾亂中國的禍根),或者是修改“一國兩製”以適合《憲法》的既定準則。

以下三圖顯示香港回歸後的不同定位:紅色代表憲法規定的國家政治製度範圍,藍色代表香港政治製度。圖一表示香港政治製度完全置身於憲法之內,卻因製度不同與憲法產生排異。圖二表示香港主權歸於中國,但製度遊離憲法之外,即有交集也有外溢。圖三表示香港無論在主權還是製度上都與中國無交集,即“港獨”的主張。(台灣、澳門地位與香港相似,不在本文討論之內,從略)

圖一:香港完全從屬中國,但因製度不同產生相互排異問題

圖二:香港主權屬於中國但製度遊離於外,向心力與離心力相互抗衡,導致香港前途的不確定性

圖三:港獨利用“兩製”欲達到的目標:香港與中國完全脫離

    常識還告訴我們:分道必定揚鑣,資本主義製度與社會主義製度存在著根本性的、最終必然歸於不可調和的矛盾。兩種製度的相互排異有其曆史和現實的必然性,今天香港社會麵臨的種種矛盾,無一不與“一國兩製”的設計缺陷有關。

過去香港作為宗主國英國的殖民地,實行的是英國君主立憲製下總督負責製。無疑,那時的香港民眾並無民主可言。回歸後香港脫離了英國殖民地統治,主權回歸中國,原宗主國即失去了繼續管治、幹預香港的法理(也是香港回歸中國後,原來中英兩國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失去法律效力的基礎),香港也脫離了依附原宗主國的桎梏。然而“一國兩製”允許香港保留資本主義製度,則香港參照資本主義的現有製度及其管理模式選擇分權、製衡、政黨製、代議製、普選權和限期任職製,就天然合法合理合情,切合“一國兩製”設計者允許的資本主義製度運行軌道。在此前提下,如果以香港民眾過去一百多年來從未享有過民主權利作為限製今天香港民眾爭取享有民主權利的理由,反對港人政治上的高度自治,就完全站不住腳,邏輯上也違背了“一國兩製”的原則。香港百萬民眾上街遊行反對權益受限,不能說他們沒有法理依據。他們的法理依據就是與《憲法》準則相違背的《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製”。

現在,“一國兩製”麵臨著兩大困擾:一是“一國兩製”有違於國家大法的準則;二是“一國兩製”給了目前香港反對勢力掣肘、抵製中央政府所謂“幹涉”香港內部事務的充足法律依據。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怎麽就失去了過問、必要時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權力?今天,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在涉及香港事務問題上,反而動輒得咎,處處被質疑井水犯了河水。這大概是“一國兩製”的設計者當初沒有預料到的作繭自縛。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國兩製”的設計者本意是善良的,主觀上是希望在香港回歸後不會因為社會製度發生根本改變而令香港民眾一時無所適從,導致社會出現混亂,因此劃定了一段五十年為期的“兩製”過渡時期。過渡期間,“馬照跑,舞照跳”,生活方式不變。孰料——照理說本來早就應該料到——善意卻被當成了軟弱、受惠卻被視為了應得、寬容卻被嬌慣為縱容、退讓卻被曲解為退卻,“兩製”的特殊性和排異性更被某些殖民地的前朝遺老、舊製殘餘和外國勢力所挾持向“一國”發難,妄圖局部甚或全局與“一國”切割,將香港的前途引向“獨立”境地,進而挑戰中國主權。中央政府授權香港所實行的政治製度,不僅沒有保障香港出現一派政治穩定、經濟繁榮、民心一致的和諧局麵,反而被反對勢力極盡利用:他們勾搭外國勢力,煽動分離獨立,挑起對抗情緒,撕裂社會人群,動搖民眾信心,擾亂公共秩序。固然,作為一種史無前例的嚐試,“一國兩製”成功與否都應得到肯定。但當決策者後知後覺發現其內在矛盾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時,就應該果斷修正設計錯誤,適時中止繼續實行“一國兩製”,將香港扳回到社會主義的正軌上來。二十二年的實踐證明,香港回歸後的種種亂象,都是有人利用了“一國兩製”設計上的缺陷所造成的。亂象為果,製度為因。回顧香港回歸的二十二年,恐怕我們不能理直氣壯地說回歸是成功的。

香港回歸後頻頻出現的奇葩怪事,實在與“一國兩製”有著脫不開的關係。請看以下事實。

今天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比之回歸前好了嗎?即便回答是肯定的,又好了多少?要回答這個問題,恐怕不能僅僅依據官方的數據作為答案,還需占人口絕大多數生活在香港的市民認可才行。可以肯定,香港回歸之後最大的受益者是占人口比例極少的大資本財團——這一結果,也符合資本主義製度的本質。隻要查核對比一下二十二年來香港各大財團家族的財產增值率與普通市民的生活改善率,以及當年與現在各大財團與普通民眾在香港總財產中各自所占比例的變化,就很容易得出正確答案。那些斷言香港經濟走下坡路全肇因於中國加入WTO後,香港轉口業務急劇下降所導致的觀點並不全麵也缺乏說服力,畢竟香港不能短視到隻把自己的經濟前途全部押注在轉口業務上吧?香港70年代是與韓國、新加坡和台灣同時實現經濟起飛的,韓國、新加坡和台灣的經濟發展至今都沒有脫離以實業製造業為基礎的軌道。與香港比鄰而立的深圳,原來的經濟基礎甚至遠不如香港的一個零頭,後來製定以激勵高科技為中心、以扶持製造業為主幹的經濟發展戰略,實現了後來居上,反超香港,成績傲人。相比之下,唯獨香港陷入了一條以金融和房地產業為支柱的狹窄經濟發展偏鋒。今天的香港房地產已經到了高處不勝寒的危險境地,連本土的大地產商都不再對香港前途抱有信心,他們裹挾著從香港和內地賺取的大筆資金轉移投資方向,紛紛瞄準海外市場即可見一斑。至於金融業的繁榮本屬資本運作遊戲,與大多數隻能維持正常生活的香港市民並無緊密關係。是“一國兩製”承諾保留的資本主義製度,讓中央政府在香港回歸之後側重資本的利益而忽視了占人口大多數的中下階層老百姓的利益。這次在“反送中”浪潮中參與其中的人群大多數出自中下階層,應該是引起決策者反思的一個契機:中央政府授權香港所實行的政治製度,引導香港走出一條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健康經濟道路並且惠及廣大人民群眾了嗎?沒有。在“一國兩製”下的香港,雖然給予了香港社會在回歸前從來沒有得到過的民主權利,但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認同方麵卻出現嚴重畸形,此怪事之一。

有誰見識過一個主權國家的警察在自己國土之上執法,卻被國境之內的外國籍法官判為有罪?2017年就發生過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咄咄怪事。香港的法庭,至今仍殘留著以英語而不是以漢言為法定語言的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還養著一群操持外國護照卻拿著香港高薪俸祿的法官。這群外籍法官在過去二十二年中,經常端坐在香港莊嚴的法庭中央升堂擊鼓,以他們母國的語言去定奪發生在中國香港土地上各種事件的是非曲直。這樣的事情,已經被香港民眾視為常態,早就見怪不怪了。頗有些與一個外來訪客進入你家,反以家長身份對你的家事橫加喝斥、妄下論斷相似。在“一國兩製”下的香港,任由外國法官審判本國執法人員,令人仿若回到了過去隻有在上海法租界才會見到的事情,這既是香港仍然存在所謂“治外法權”的生動注釋,也是主權尚未完全回歸的冷酷事實,此怪事之二。

選舉權是一國公民的神聖權利,香港的選舉權本應是居住在香港特區中國公民的神聖權利。奇怪的是,香港的選舉權並不為香港特區的中國公民所獨享,竟還為居住在香港的外籍人士所共享。在香港,擁有選舉權的條件是什麽?凡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且年滿18歲的人就有選舉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從何而來?除了在香港出生者天生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外,凡在香港居住滿七年者,無論其來自什麽國家都可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如此一來,凡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士,即可堂而皇之參加香港的政治選舉,實際上就是給予外籍公民參與本國政治的權利。選舉權不是隻有本國公民才得以享有的權利嗎?至少香港不是。香港選舉權代表了香港政治權利的賤價降格,說明了香港選舉權含金量的雜質甚多。據在下所知,居留權和選舉權並不等同:居留權並不必然具有選舉權,選舉權則必須依附公民權。在被某些香港人頂禮膜拜的美國,明確規定隻要有人以外籍身份參加美國的政治選舉,即屬犯罪,可能還要麵臨刑罰。看出來香港“選舉權”雜質的貓膩所在了吧?它除了允許外國人以主人身份幹預香港政治,還抽取了香港居民的“公民”意識,把“選舉權”中的國家主權意識剝離出去了!難怪有些毫無民族脊骨的軟骨動物竟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否認自己“中國人”的身份。好吧,那些否認自己“中國人”身份的國籍不明人士,請你捫心自問:如果你生活在香港,你是以什麽身份什麽資格滯留在中國的領土香港?如果你準備放棄“中國人”身份移民海外,你將憑什麽證明自己的國籍身份?如果你已經獲得外國公民身份,你的外表改變不了你“中國人”的特征,外國人仍然會習慣性地以中國國際地位衡量你的價值。而上溯你的祖宗十八代,大概也不會認同你這家門不幸的不屑子孫。在“一國兩製”下的香港,一方麵外籍居民公然登堂入室參與香港的政治選舉,全不回避幹涉中國內政之嫌,做著隻有中國人才能做的事情;另一方麵卻有些自我變種的敗類斷然否認自己“中國人”的身份,唯恐避“中國”之不及,甚至公然向中國主權叫板,做著不該是中國人應該做的事情,此怪事之三。

作為公民,本來就有對國家財政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和對國家恪守服役的義務,這也是個人與國家血脈相連的重要紐帶之一。可是香港居民卻被“一國兩製”排除於國民責任之外,免除了他們對於國家稅務和國家安全的責任。一個公民,不必承擔自己對國家財政和安全的責任,他還會關心這個國家的前途、處境和強弱,還會為這個國家盡心盡力,還會認同自己的國家身份嗎?恰如一個家庭,當每一個人都在為家庭的正常運轉盡自己的責任,他們才會為家庭的發展、繁衍、富裕感到光榮與自豪,為家庭的前途和團結傾注心力,為家庭出現的問題獻計獻策。如果一個人被免除了對家庭應盡的責任而產生置身家外的幻覺,他還會愛家、顧家、為家、護家嗎?如果不培養孩子做家務的習慣,他們還會尊重其他家人的勞動成果嗎?麵對香港今天出現的一些怪現象,我們在譴責一些猥瑣不義的宵小之前,難道不應首先反思我們自己的製度設計是否存在著什麽導因嗎?在“一國兩製”下的香港,一些年輕人就是這樣產生出不是“中國人”的慣性思維,他們一邊享受著碗裏的肉,一邊反轉碗底就罵娘,此怪事之四。

最近香港數十萬人遊行要求的“反送中”事件,起源於香港一對男女朋友到台灣旅遊期間,男方將女方殺害後逃回香港。台灣偵破此案,證實凶手就是男方,但苦於台灣與香港雙方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或稱引渡協議),香港無法將凶手引渡到台灣接受審判。香港特區政府意識到這一法律漏洞,於是提出修改法例與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之間建立引渡機製,使香港的犯罪嫌疑人無法逃避法律製裁。本來香港特區政府修改法例的動議對於健全香港法製和實現司法公正意義重大,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因為有人提出修改法例有可能令香港異議人士麵臨政治犯的罪名被引渡到大陸受審定罪,加上有不明勢力煽風點火暗中鼓動挑起反對浪潮,由此掀起“反送中”大遊行。經查證引渡條例最早是由香港民主黨主席李柱銘提出,他提出這一條例的目的是希望將逃往中國大陸的香港疑犯由中國內地警方拘留並交予香港,令罪犯嫌疑人避免死刑。其中還牽涉到世紀悍匪張子強在香港屢犯大案後逃往內地,被中國警方根據張子強在內地的犯罪事實而逮捕收押,最終被判死刑。當初李柱銘提出引渡條例時,並沒有引起任何抵製和喧然大波,原因在於當初提出的引渡條例沒有涉及某些人、某些勢力的政治利益。今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提出同樣的引渡條例,卻被反對勢力暗示了強烈的政治目的,引起“反送中”人士的豐富想象和恐懼。你相信同樣內容的引渡條例,當初由李柱銘先生提出與今天由林鄭月娥女生提出,人們采取的不是兩種判斷標準嗎?六月份香港發生的兩次大遊行,據“反送中”陣營自己的統計數字,參與其中的人數最多達到一、兩百萬之眾。即使據警方統計,也有數十萬人之多。在“一國兩製”下的香港,明明是針對極少數犯罪分子的一個引渡條例,卻受到那麽多民眾的反對,此怪事之五。

若不是“一國兩製”,以上所有的怪事都不會發生。

要說“一國兩製”,不得不說“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中國內地,從未聽聞過某人治某之說,譬如“粵人治粵”、“浙人治浙”、“魯人治魯”、“湘人治湘”等。都是一個國家,還用得著區分誰跟誰嗎?民主選才唯才是用,誰有治理能力誰上位啊!也許你會反駁說:“華人治華”、“英人治英”、“美人治美”,這些說法理直氣壯,道理顛撲不破。說得好!可是不要忘了,你所指的都是國家。香港顯然不是一個國家,“港人治港”之說難免不讓人對獨立、分離產生無限迷幻聯想,也難免不讓人對舊時封建割據時代產生似曾相識聯想。即使不做聯想,也總感覺是在中國領土上畫出了一條不能自由逾越的無形鴻溝。香港的社會矛盾和思想混亂,確實與此不無聯係。

要說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得不說香港特首。香港特首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行政長官的簡稱。為了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中央規定香港特首必須從香港本土各界德高望重者中遴選而不是由中央指派。順帶說一下,在回歸之前香港的最高行政長官是英國國王或女王委任的總督,曆任總督沒有一個人是香港本土培養出來的,他們從遴選、委任、履新到卸任整個過程與今天的港人治港是玻璃耗子鐵公雞——沒有一毛錢關係。總督隻對英國君主負責,無需對港人有所承諾,也沒有製度上相互矛盾的難為之處,一切以他們說了算。而曆屆特首為了維護“一國”之尊嚴,不能不謹守對國家利益負責、對《憲法》宣誓效忠和對民眾切身利益負責的忠誠;同時為了實行資本主義製度,也不能不對大資本財團、對舊製沿革和對積重難返的前朝輿論忌諱幾分。曆屆特首在社會主義中國與資本主義香港之間像走鋼絲般地維持著平衡,既不能觸碰國家主權的完整和社會主義的原則,又不能偏離香港的“兩製”特殊地位和資本主義製度,艱難地扮演著可以當家、不能做主的角色。今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她的前任們所麵臨的亂象和困境,正是“一國兩製”設計所造成。

要說香港特首,不得不說香港的選舉製度。回歸後的特首選舉機製,確實較之過去英國統治時代發生了民主從無到有的質的飛躍,稱其為曆史進步絕不為過。我認同民主價值觀,但需要糾正的是:並非隻有民主派提出的選舉方式才是“民主”,建製派提出的選舉方式就不是“民主”;並非隻有資本主義奉行民主,社會主義同樣奉行民主。但正如一把雙刃劍一樣,對“民主”選舉的無端曲解、無盡爭議卻也是香港亂象的起因。人們不妨回溯香港回歸前的一百多年中,那些統治者眼中的香港賤民們在英國殖民統治者鐵腕治理下,有誰曾經挺身而出聚眾占街鬧事,毆打執法警察,要求普選權甚至以暴力衝擊立法機構,盡情發泄內心積鬱和憤恨了嗎?沒有,屁都沒有,一個個都是安分守己、俯首帖耳的順眾良民。怎麽今天一旦實現了民主權利,反而就有人立即翻臉,發展到要聚眾上街鬧事,要占領通衢大道,要衝擊立法機構,要襲擊執法人員了呢?由此可見,素質太低的人要走民主程序,是需要時間加以調教和適應的,急不得。想想看,當一個餓漢幾天未進糧草,一旦見到美食當前就餓虎撲食海塞無度,會出現什麽結果?民主自由的定義,不是你可以恣意妄為去損害別人自由、擾亂公共秩序而達到一己之私的目的。盡管中央政府承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回歸後中央政府也不可能對特首選舉信馬由韁,放任自流。理由就是香港屬於中國,在資本主義製度之下要保證香港不偏離主權控製,必須按照《憲法》、《基本法》的準則(當兩者產生矛盾,以《憲法》為大)、程序嚴格甄選具有愛國情操的人出任特首,絕不能讓吃裏扒外的黃皮白心假香港人占據此一關鍵位置出賣香港乃至國家利益,例如陳方安生之流。尤其是某些外國勢力在香港長期經營,已經培養出一批拿著外國護照心思外遇、能量不小野心很大的黃皮白心假香港人伺機而動,時時覬覦特首寶座。他們善於利用“一國兩製”設計上的缺陷,煽風點火興風作浪,假民主自由之名,行分裂獨立之實。中央政府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香港形勢暗潮湧動,在選舉方式上謹守原則又不失民主,值得稱讚。但是操控選舉結果隻能治標不能治本,真正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還在結束“一國兩製”。

今天的事實是:香港已經回歸中國,香港的前途與中國的前途息息相關、榮辱與共,曆史上八國聯軍進占北京、強盜肆意侵犯中國而香港卻能獨善其身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再複返。我不會因為“一國兩製”的設計缺陷而原諒暴徒。一小撮港獨分子要求“獨立”,應該放手讓他們自由選擇去允許他們搞獨立的地方去胡鬧,別攔著他們。且讓他們試試看,這個世界上有哪一方淨土可以容他們自我膨脹之身、圓他們“分離”、“獨立”黃粱之夢?香港屬於中國領土,你遵紀守法尊重他人自由,你自有屬於自己自由的天地。你若是以為“兩製”允許將個人自由淩駕於別人自由之上,動輒占領公共場所,肆意襲擊執法警員,隨便衝擊立法機構破壞公物,那麽對不起,香港不適合你生存。你認為中國內地沒有民主、自由?不要以為世界上隻有你最聰明,生活在中國內地的14億民眾都傻得不知民主、自由為何物。無需否認,中國內地的確沒有沿街襲擊警察的自由,沒有衝擊立法部門的自由,沒有肆意打砸搶燒的自由,沒有胡鬧獨立的自由,沒有占領公共場所的自由,不經申請和批準也沒有遊行示威的自由。但請明示,世界上哪些國家享有這些自由?看看最近發生在香港的“反送中”事件中那些被某些人否認為“不是暴徒”的暴徒所作所為,你就知道這些人的政治素質和文化涵養低到什麽程度,你就能夠判斷他們到底是不是暴徒了: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7月1日,“反送中”人士再度組織暴亂隊伍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采取退讓策略,給足口口聲聲叫嚷爭取“民主”、“自由”的人士充分表達他們內心所理解的“民主”和“自由”到底是什麽貨色。結果如何?看了下述視頻鏈接後,你會對他們的訴求及其行為表示讚賞和同情麽?他們還舉著“沒有暴徒,隻有暴政”的標語牌宣示他們的觀點。如果手持棍棒襲擊執法警察不是“暴徒”,衝擊立法會撬鐵卷閘砸玻璃門、毆打不同意見者都不是“暴徒”,什麽樣的標準才算是“暴徒”啊?代表政府執法的警察部門,真是仁義過於至盡,執法過於文明,沒有予以強力鎮壓以維持法律秩序。暴徒口中說好的“隻有暴政”何在?假設同樣的場景發生在美國,鬧事者應該早就被強製鎮壓逮捕歸案,甚至連被捕的機會都沒有就暴屍街頭了。麵對這樣糾集鬧事暴力破壞的犯罪行為,警方退守啞忍沒有開槍示警甚至將主事者當場擊斃,全拜“一國兩製”的“暴政”過於寬容和仁慈。

看看以下的視頻鏈接,令人感覺在香港不是自由太少,而是自由過於泛濫、法製嚴重缺失。不得不說,在某些情況下對於某些人大概隻有嚴明規矩鐵腕治理,他們才能夠謹守分寸,一旦放手一寸,貪婪的他們難免就有了進尺的奢望。

請看6月9日發生在香港街頭的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05wcScjsDM

請看7月1日發生在香港立法會大樓的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GCugc-P23o

對於以上例舉香港(應該還遠遠不限於)的種種怪事,反思香港今天一些民眾強烈排斥內地的製度,其實正是“一國兩製”所埋下的惡果。既要以實行資本主義製度凸顯設計者的寬柔和睿智,又要以社會主義“一國”《選法》原則和中央政府的權威限製資本主義的發展與運作,謀求把資本主義控製在循規蹈矩的軌道上,天下哪有如此便宜的好事?不出現資本主義的怪胎才是怪事啊!可以預言,隻要“一國兩製”繼續實行下去,過去、今天香港發生的一切怪事,今後、將來都還會繼續發生。今天不謀定終止“兩製”,二十八年後更無法終止“兩製”,而且後果可能更其嚴重。提前爆發,總比到時積重難返好。

“一國兩製”注定會被曆史所淘汰,充其量不過是起著曆史垃圾箱的作用:如果香港的今天和未來繼續亂象橫生、社會撕裂、貧富懸殊、經濟萎縮,反對勢力就會把責任完全推卸到“一國兩製”實施的失敗上。如果情況正好相反,香港政治經濟社會發展超越了內地,反對勢力必然也會聲稱全拜資本主義製度所賜,同時還勢必動搖了內地廣大地區繼續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證明“一國兩製”中社會主義製度以及《憲法》的徹底失敗。那時,中央政府還有本錢將對香港的所有優惠政策施加到內地廣大地區身上嗎?正所謂“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無論曆史發展是進是退,“一國兩製”注定都要承擔罪名並以失敗告終。

末了,順便提一下台灣問題。蔡英文當局不是極力抗拒“一國兩製”嗎?也好,兩岸從此都不必再糾纏“一國兩製”了。中國將來用實力收複台灣後,直接就實行“一國一製”的社會主義製度,免得再陷入香港今天無盡的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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