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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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中的掙紮——一個富農家庭在文革中的遭遇(15)

(2017-04-20 17:33:04) 下一個

 

                               14     再回北京申訴

 

        我回到北京,暫時住在鳳華大姐家。知道發生了林彪事件,報紙上講,要求政府各級有關組織認真落實幹部政策,形勢不錯。可是我一找有關部門,不是上推下卸,就是東支西支。總之,都不願管。你比如,找市革委落實政策班子,他們讓我找海澱區;到海澱區革委落實政策班子,又讓我去找公社;到公社,他們又讓我去找區裏……

      後來我去法院,又到公安分局,要求他們拘留我,審查我,可他們都說我的問題不由他們管……

      在這種告狀無門的情況下,我想來想去,覺得冤有頭,債有主,當前應該直接找誣告我的李世琴和親手把我打成“壞分子”的黨支部書記穀倫。所以,我寫了兩份大字報,總計有二十多張。一分貼在區革委大院裏,一份貼在我原來教書的學校外麵牆上。通過這兩份大字報,我把自己受迫害被打成“壞分子”的事實真相披露出來,也算出了一口冤氣!

       不久,我在小學校外邊看到李世琴,我心中的火,騰的一下燃燒起來,真是體會到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我幾大步跨過去,揪住李世琴的衣領,就把她往公安局拖。

      李世琴可能已經知道我貼的大字報,在大字報裏對她指名道姓,說她如何亂搞男女關係,對我如何打擊報複,實際上大字報已經把她搞臭。所以,她見了我,就像耗子見了貓,當年那滿臉殺氣,已經徹底消失,一付失魂落魄的樣子。她見我兩眼冒火,緊緊抓住她不放,嚇得麵色如土,兩隻小眼就像要被宰殺的小雞一樣,充滿恐懼地望著我,死死地站在原地,任我拉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僵持一會兒,來了七八個人,開始是圍觀,接著是勸解:

    “有話好好講,何必這樣呢?”

    “人家一個女同誌,再不對,也不應該這樣子……”

     我知道,勸解的人,差不多都互相認識。在我們這個社會裏,看到一個婦女默默地忍受男人的拉址,不管這個女人多壞,幹了多少壞事,在他們沒有親身體會的情況下,同情往往是在沉默不言的女人這一邊。

    幾個人見我仍不放手,有人就把我的手掰開,有的抱住我的腰,李世琴乘機溜走了……

    這幾個人怕我繼續去找李世琴算帳,就把我扭送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他們說我要打人,打一個女同誌。另外,他們還把一個麻子警察叫到一邊,嘀嘀咕咕講了些什麽,麻子警察走過來,一拍桌子:

    “你要幹什麽?你想反攻倒算嗎?你這個壞分子,你給我老實點……”

我一看他那付氣勢洶洶的樣子,一聽他這套訓斥,忍不住笑了:文化大革命這麽多年,你還來這一套?我說:

    “您哪,最好收起您這一套。毛主席說,共產黨不靠嚇人戰術吃飯,而是講究實事求是。您說我反攻倒算,您了解我受迫害的情況嗎?從中央文革,到海澱區革委,我跑了那麽多領導機關,人家都答應通過調查,來解決我的問題,人家可從來沒像您這樣拍桌子瞪眼,把我當四類分子對待。毛主席又說,沒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所以,您還是把我的情況了解清楚,然後再按毛主席的指示,幫助我解決問題為好……”

    當時,誰要是不按毛主席的指示辦事,誰就算犯了大錯誤;誰要是反對毛主席的指示,就要砸爛誰的狗頭。因此,麻子警察聽我這麽一講,麻臉上一點表情也沒有了,呆了……就像一個皮球,讓我拿針一戳,氣一下子泄了……

    正在這時,派出所長從外邊回來。他問了問事情的經過,說:

“你的問題不屬於我們解決的範圍,假若你把那位女老師拉到這裏來,我們也隻能調解一下,也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他讓我依靠組織,不要采取找私人算帳的辦法,這樣把矛盾激化也不好……

我心想,所長講得也有道理,隻好回來。

       回到大姐家之後,我反複琢磨:我的問題必須找關鍵,關鍵在哪兒呢?找誣告我的李世琴,顯然隻能出口氣,解決不了我的問題。找整我的支部書記穀倫,他也不能重新給我寫結論,無權給我平反……想來想法,覺得關鍵在海澱區革委,因為是區委給我定的案。

      當我明確了這一點以後,我決心豁出去一死,也要他們給我解決問題。我把身上的錢和糧全都搜出來,錢我不帶一分,糧不帶一兩,全交給大姐和二姐,然後夾起那件破舊的黃大衣,背上一個黃書包——裏麵裝著我上訪告狀的全部材料,乘上公共汽車,車票也不買,直奔海澱區革委大院……

       上了二樓,找到落實政策辦公室,見外麵樓道裏坐了六七個人,辦公室裏有四五個人,估計都是要求落實政策的幹部。

       我也不排隊,直接進辦公室,找個椅子坐下來。見辦公桌對麵有位接待幹部用眼睛注視我,我就把自己的申訴材料遞過去,請他過目。他翻了翻,也沒認真看,就說:

    “你把問題簡單講一講吧……”

       我就花了不到十分鍾的時間,把自己受迫害的過程介紹一下,然後提出平反落實政策的要求。他聽了,臉上也沒什麽表情,就還用原來那一套話來支我。

我說:“這次你們必須給我解決問題,不然我不走。因為我的問題是你們處理,你們定的案……”

    “怎麽是我們處理,我們定的案?”他開始不高興地反駁我,“你的問題是運動初期四清工作團定的案!”

    “四清工作團是海澱區委派的。”

    “海澱區委是海澱區委,我們這裏是海澱區革委。”

    “海澱區委是共產黨領導的,海澱區革委也是共產黨領導的……”

    “那不一樣,原海澱區委是執行劉少奇的資反路線;現在我們海澱區革委執行的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不能混為一談……”

    “正因為原海澱區委執行了劉少奇的資反路線,我在海澱區受的迫害,所以,我才來找你們落實政策辦公室……”

    “你今後說話要注意點——什麽‘你們處理’‘你們定的案’?我們這裏誰打你壞分子了?!”

       我知道,自己是來求人家落實政策,說話必須注意分寸,要符合邏輯,不能拿辮子讓人家抓,態度也要注意恭恭敬敬。我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壞分子”的帽子還戴在我頭上。也就是說,我還沒資格和人家平起平坐。所以,我趕忙承認自己說話不妥當,請他願諒。不過,我還是認為,自己並沒有找錯門。

       這時,另一個四十多歲的幹部走過來,對我說:“你沒找錯門,這一點可以肯定。但落實政策辦公室不是為你一個人開的;你來了,馬上就給你落實,給你平反,這可能嗎?落實黨的政策,有個範圍,也有個輕重緩急……”

    “如果說有輕重緩急,那麽我屬於哪一類呢”?

    “你自己說你屬於哪一類呢”?

    “從1966年6月2日把我打成壞分子,到現在眼看快8年了,中國抗日戰爭也無非是8年。在這近8年的時間裏,我被剝奪了工作的權利,要吃沒吃,要穿沒穿,到處流浪,受盡了歧視,受盡了折磨,難道我要求及時解決問題,恢複我的工作,還過份嗎?希望你們能設身處地為我想想……”

    從上午8點多,直到中午12點,落實政策辦公室裏的幾個幹部,一個接一個,要麽說服我,要麽反駁我,還有的威脅我、訓斥我,但我下定一死的決心,所以也毫不膽怯,一個一個和他們辯論。

    “中午了,我們該下班回家吃飯了……”

       說著他們紛紛離開辦公室。

       我往哪裏去呢?辦公室不能呆,我就坐在他們樓道裏。他們回家都有一個溫暖的家,都有飯吃;我的家在哪裏?我到哪裏去吃飯?盡管我的肚子早就餓了,而且我口幹舌燥,連口水喝也沒有……我當時真覺得自己生不如死。不過,想了想,我不準備退卻,我要他們給我一個比較明確的答複。

       下午,他們上班見我沒走,都覺得有點意外,差不多都用驚奇的眼光看我。我告訴他們,今天從早到現在,飯沒吃一粒,水沒喝一口,但凡有出路,我不會這樣急著要求政府給我解決問題。

      幹部裏,有同情心的就不再講話,即使插話,也是勸說我耐心等一段時間。但是那些把我看成階級敵人的幹部,仍然板起麵孔訓斥我,以表明他立場堅定。我也豁出來,把自己擺到和他們平起平坐的位置上,和他們唇槍舌劍,決心要辯個誰是誰非。總之,你學毛選,我也學毛選;你懂黨的政策,我也懂黨的政策。反正文化大革命大家都經受了鍛煉,都會耍嘴皮子……

      就這樣,從下午上班到下班,又是三個多小時。由於精神高度集中,肚子餓,一點都感覺不到,時間過了多長,也不知道。見幹部們一個個離開辦公室,才知道是下班時間到了,該回家吃晚飯了……

     怎麽辦?人家辦公室要關門,我不能賴在辦公室不走。我也隻好夾起棉大衣,背上書包,往樓下走。

    下了樓,馬上感到肚子餓了,而且精疲力倦,兩腿發軟,一摸嘴,全是白沫子……將近八個小時,一直是和那些幹部辯論。長這麽大,從來沒有餓著肚子講這麽多話……

       我懷著茫然的心情,邁著沉重的步子,漫步走到附近的一個公園裏,覺得渾身無力,頭冒虛汗,我知道,由於一天沒喝水和沒吃東西,身體有點虛脫。見前麵有個長椅子,我就把書包放到椅子上當枕頭,躺在椅子上休息一會兒。

    天已經黑了,路燈也亮了。家家戶戶都開始吃晚飯。而我在公園裏,孤身一人,又冷又餓。

    心想,此時倘若有人給我飯吃,給我個住處,就是讓我跟著他去偷盜,去搶劫,恐怕我也會幹吧?

    可是又一想,自己還年青,從文化大革命開始以來,好多事情已經漸漸明白了、清楚了。隻要堅持下去,我不相信自己會蒙冤一輩子……

     記得季米特洛夫曾經講過一句話:“曆史將宣判我無罪!”這句話一直鼓舞著我,讓我堅持上訪告狀,讓政府還我清白。

    躺了一會兒,雖然還是餓得難受,渾身疲倦無力,但頭上不再冒虛汗,想來想去,我決定還是去落實政策辦公室。

      大概是夜裏在區革委值班的幾個,他們見我又背著書包走進樓道裏,就把我叫到另外一間辦公室,繼續做我的工作,勸我到親戚家去借住一些日子,等著慢慢解決。我說北京倒是有兩個姐姐,可她們都是工人家庭,每家大人孩子四五口,住房條件很差,生活也很困難。我這麽大一個人,怎麽能老麻煩他們呢?

       說了很久,他們見我態度很頑固,聽不進他們的意見,就打電話叫一個警察來,這個警察了解了一下情況,也建議我回去。我看已經深夜,其碼有十一二點了,就說:

    “我反正沒地方吃,也沒地方住,我來這裏也不是一次兩次,讓我等,我要等到哪年哪月?所以,還不如跟您走。”

    “跟我走?”警察有些意外,說,“我回公安分局,那是黨政軍要地,你去合適嗎?”

    “那我沒有出路,你們說怎麽辦?”

    幾個人到屋裏又去開會研究,過了一會兒,他們又找我談話:

    “我們的意見是:你要離開這裏。”

    “這樣吧,您幹脆隨便安排我吧。”

    “好吧。”他生氣地說,“你真不想走,就跟我來吧。”

       我到椅子上抄起書包和大衣,就跟他下樓,出了區委大院,沒多遠,就到了公安分局,又走了幾步,就是派出所。他讓我在門外等著,他開了門進辦公室去打電話。過了一會兒,我聽到外麵有汽車刹車的聲音,他從屋裏出來,對我說:“走吧。”

       出了大門,見一輛吉普車停在那裏,兩個警察站在車旁。我問:

    “到什麽地方去?”

    “你不是要找個地方去嗎?上車吧!”

       我心想自己反正沒犯法,上車就上車,你不可能拉去搶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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