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安金領取策略和特別規則大揭底 (二)
(2015-01-23 21:18:57)
下一個
第五策略,善用離婚配偶的特別條款。
1) 如果你的這段婚姻維持了最少十年,且你沒有再婚,不幸中的萬幸,你將仍然擁有所有的已婚配偶的社安金權利。
2) 如果你已離婚最少兩年,隻要你的前配偶達到合法的年齡62歲,不管他/她是否開始申請社安金,你都享有根據他/她的記錄領取社安金的權利。
3) 但要注意,如果你沒有達到完全退休年齡66歲,你的根據前配偶記錄的社安金將按月遞減,並且在你滿66歲後,也不會增加到全額(你的前配偶社安金的50%)。
4) 當你滿完全退休年齡66歲,而且你的前配偶也滿了62歲,你可以做有限申請 (Restricted Application) 。 這樣,你的根據自己記錄計算的社安金將獲得推遲退休獎勵 (Delated Retirement Credits),直到70歲,然後,你可以轉到領取自己的較高的社安金。
5) 如果你的前配偶不幸過世,你可以要求轉為未亡人的關係,領取未亡人的社安金(100%,而不是50%) – 如果後者高於前者。
最有趣的是,如果你的前配偶再婚,他/她的現任配偶和你這位前任配偶,擁有一樣的配偶權利。諸位讀者,我們是不是應該好好珍惜自己的婚姻,不要給國家增加不必要的負擔?當然,自己的幸福最重要,該離就離,這個世界,誰怕誰?誰離了誰也能活,起碼有聯邦政府社安金的保證。但最好能挽留就挽留,各自後退一步,天也寬地也闊。
第六策略,善用未亡人的特別條款。
1) 作為一個未亡人,你失去了領取50% 配偶社安金的權利,但你可以在60歲,而不是62歲,開始申請未亡人的社安金,如果你等到完全退休年齡66歲才申請領取未亡人社安金,你將得到100%去世配偶的社安金;或者是在62歲,開始申請根據你自己記錄的社安金;但兩者不能同時申請。
2) 你可以60歲時開始申請領取未亡人的社安金,在以後的歲月裏,如,70歲,轉到領取 自己記錄的社安金,如果後者高於前者。
3) 也可以在62歲時開始申請和領取自己的社安金,到完全退休年齡66歲時,轉領未亡人的社安金,如果後者高於前者。
下麵簡單介紹有關領取社安金的一些特別規定。
第一, 完全退休年齡(Full Retirement Age)。
出生年份 完全退休年齡
1943-1954 66
1955 66 and 2 months
1956 66 and 4 months
1957 66 and 6 months
1958 66 and 8 months
1959 66and 10 months
1960 以後 67
這個規定是為工作者和他們的配偶製定的。未亡人的規定有些微不同。同時,從這個規定中可以看出完全退休年齡是在推遲中。
第二, 收入限製(The Earnings Test)。
據我理解,這個規定回答了可否一邊領取社安金,一邊繼續工作掙錢。
如果你在沒有達到完全退休年齡的62到66歲之間,申請領取社安金,你每年工作的收入限度為$15720 (2015年限額),每超過兩元,扣除一元的社安金。如果你達到完全退休年齡的66歲時, 才申請領取社安金,那麽,在你申請領取的第一年,你的工作收入的限度是$41880(2015年限額), 每超過三元,扣一元社安金;從下一年起,因為你已超過完全退休年齡66歲,你將沒有收入限製。
第三, 配偶社保金額50%的按月遞減
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在62到完全退休年齡66歲之間, 申請領按配偶中另一方的工作記錄, 領取社安金,其百分比將按月遞減:
離完全退休
年齡66歲的
月份 百分比%
48個月(初步退休年齡62歲,離66歲差48個月) 35.21 (能領取配偶社安金的百分比)
47 35.21
46 35.42
45 35.63
44 35.84
43 36.04
42 36.25
41 36.46
40 36.67
39 36.88
38 37.09
37 37.29
36 37.50
35 37.85
34 38.20
33 38.54
32 38.89
31 39.24
30 39.59
29 39.93
28 40.28
27 40.63
26 40.97
25 41.32
24 41.67
23 42.02
22 42.36
21 42.71
20 43.06
19 43.41
18 43.75
17 44.10
16 44.45
15 44.79
14 45.14
13 45.49
12 45.84
11 46.18
10 46.53
9 46.88
8 47.22
7 47.57
6 47.92
5 48.27
4 48.61
3 48.63
2 49.31
1 49.66
0 (滿完全退休年齡66歲) 50.00 (將領取配偶社安金的50%)
第四, 配偶雙方開始領取社安金後,有一方過世後的領取規則。
不管誰先過世,社保局將取消兩筆社安金中低的一個,保留高的那一個(參閱前麵第六策略)。
第五, 頭12個月退出領取社安金的規定。
配偶中的一方和單身者, 在未到完全退休年齡66歲前, 開始領取社安金,可有一次機會退出領取(Withdrawal),但必須是在開始領取的頭12個月內。以前的規定是在滿完全退休年齡66歲後12個月內可更改退出。 退出時,必須退回所有已領取的社安金,但不用交利息。
當你在62歲到66歲之間申請並領取了社安金,隨後發現自己計算有誤;或者經濟狀況有很大改善(如漲了工資),以後每年自己的收入鐵定超過$15720 (2015年限額) 很多,你應該在頭十二個月內申請退出領取,並退回所有已領取了的社安金。你以後可以再要求重新領取,如果重新領取發生在滿完全退休年齡66歲,你可以領取自己的全額社安金。
(版權歸作者長嘯所有,歡迎討論。2015年元月二十三日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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