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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見不散相當於 keep the appointment

(2013-09-02 19:30:29) 下一個
英文比較直白,一個元素的說法就那麽幾種,兩三種就算多的了,常用的也就一個,相比之下老中文人就以玩出花樣為人生追求了,還有拉大旗做虎皮的現實,當然了中國也有以文學才能為本事的傳統。

因為近代西方太牛,老中太矬,老中文人就本能的太高別人貶低自己,翻譯能成家就是證明,西方就沒翻譯家,有也不能成名成家,甚至成為楷模.

這種例子太多了,最有名的應該是自由雕像的故事,大家都知道的“statue of liberty”一翻譯就成了神,然後又蹦出個民主女神,好象是德先生的年輕中國女友,把德先生給整成叫獸了,而且德先生的年輕中國女友的胸比自由雕像的胸還大。

還有“waterloo brige”翻譯成“魂斷藍橋”,明明就是“滑鐵盧橋”嘛。

還有“gone with the wind”明明就是“隨風而去”嘛,非整出個“亂世佳人”,還有那個“飄”都不“gone”了!

還有“red shoes”翻譯成“紅菱豔”,顯然是個老中叫獸幹滴,嘿嘿

你幹過專業翻譯,應該知道的例子更多

雅是相對滴,對吧?

漢譯英的雅,老中的看法就算不上了,因為英文的雅還是要說英語的人來判斷。

比如說“red shoes”,用“紅鞋”說芭蕾舞鞋,老中的看法就是雅就算不上了,但是,不能說人家老美也認為不雅,對吧?

其實呢,“不見不散”在中文裏也是普通老百姓的說法,而不是什麽雅的說法,對吧?

本來就不是什麽雅的中文,不翻譯成雅的英文也是應該的,翻譯成雅的英文就是雞犬升天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忽悠西方高雅文明貴族了。

如果,“不見不散”在中文文化裏是個什麽雅的說法,那“be there, be square”在英文文化裏不是什麽雅的說法吧?

翻譯所謂“信達雅”也應該是信第一,達第二,雅第三,不可以喧賓奪主,本末倒置,即便是一定非要喧賓奪主本末倒置有應該是雅的英文對應雅的中文,不雅的英文對應不雅的中文,是為“雅”,而不是所有英文都翻譯成“雅”的中文。

可惜老中翻譯似乎認為英文翻譯中文一定要用雅的中文,我前麵已經說了,英文的雅不雅不應該由老中判斷。

文學也算是藝術,藝術也沒有絕對的標準,對吧?

再說了,“雅”也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對吧?

特別是“雅”的標準也隨時間變化,比如說jazz音樂,本來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老黑的音樂,結果讓老中按照“信達雅”的原則,也就是所有英文都翻譯成“雅”的中文的原則,他們一翻譯就成了“爵士樂”了。

你有沒有試過把“爵士樂”翻譯成英文呢?

可是啊,雖然“爵士”確實是夠雅的,但是,jazz跟“爵士”有什麽關係呢?

所以,即便是為了“信達雅”,也不能讓一個沒文化的黑奴滿口的之乎者也特雅,對吧?

老黑玩jazz的時候大概是上世紀初,老中翻譯jazz也不會太晚,反正那時候老黑在美國是公開被歧視的,老黑不許跟白人一起住,吃飯喝水上學都不許,結果成了老中的“爵士”啦!

還有你提的Free Women成了老中的神啦,挺有意思的。

網友回我說:“老董,老懂。其實‘信’與‘達’基本一回事,‘雅跡近瞎掰。 

是早年留學生們崇洋媚外,夾洋自重的臭毛病。在他們的心裏,西文優雅到了九天之上,中文粗俗到了九地之下。所以中譯務必雅之又雅,不如此不足以表達至高至雅的西文於萬一。

現在大家都知道,美國的市井無賴也很多,他們跟全世界的無賴一樣滿口粗話髒話,他們的談吐,’雅‘得了嗎?好往’雅‘裏翻譯嗎?

所以說,翻譯貴在恰如其分,說’信‘或’達‘也無不可。就是不能憑空的’雅‘,那不叫’雅‘,叫裝B!”

我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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