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紐約八年
紅葉 作品
第十七章 終身大事 (3)
不久,盧丹和楊文森去政府的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在市政廳裏,辦事人員看了他們的身份證件,簡單地問了些問題,在電腦裏打了一通,然後讓他們選定個日期,來辦結婚儀式。
從市政府出來後, 盧丹覺得這裏結婚似乎是太容易了。既沒有要單身證明,也沒有什麽婚前體檢之類的就行了。
她甚至有些擔心, 如果有人想騙婚的話,貌似也能很輕易地得逞。
唯一的不同之處是工作人員問盧丹婚後準備姓什麽,根據美國的風俗,女性婚後一般改姓丈夫的姓。
但盧丹不打算改姓,那要牽涉到一大堆法律文件,所有的證件全部要重新申請,她覺得太麻煩了。
盧丹買了件新衣服,一雙新鞋,打扮了一番,到指定的日子就去市政廳結婚了。
結婚儀式很簡單,雙方都沒有什麽家人在美國,而且也沒有錢。
楊文森請了個朋友作證婚人,在唐人街買了兩隻式樣簡單的金戒指做結婚戒指。
結婚儀式是在市政廳的小禮堂裏舉行的,主婚人是位胖胖的,笑容可掬的中年女人。
盧丹想,主婚人的這份工作不錯,整天麵對的都是喜氣洋洋來結婚的男女,可惜這裏沒有發喜糖的習慣。
主婚人照例問了幾個問題,無非是你願意娶她為妻嗎﹖你願意嫁他為夫嗎﹖之類的,他們一一答複。
然後主婚人念了一段套話之後,讓他們為對方戴上結婚戒指,就宣布他們成為夫婦, 發給了兩張結婚證明。
婚禮也沒有辦,盧丹剛工作不久,楊文森在讀博士,他們的經濟狀況都不太好,還是節省些吧。
他們隻是邀請一些朋友吃了頓飯,宣布了一下,拍了婚紗照,就算結婚了。
盧丹以前曾經想像過自己的婚禮,就像在電影裏看見的一樣。
她穿著潔白美麗的婚紗,披著長長的頭紗,手中捧著一束漂亮的瀑布般垂落下來的百合花。
父親牽著自己的手,在音樂聲中緩緩走來,然後把自己鄭重地交給新郎。
然後新郎新娘並肩走過紅地毯, 一直走到牧師麵前。
宣讀誓詞, 交換戒指,新郎親吻新娘, 全場響起了熱烈的掌聲,很多人感動得熱淚盈眶。
教堂的鍾聲響起,白鴿飛翔, 新郎新娘在大家的歡呼聲中坐上敞篷馬車,去度蜜月。
可是盧丹沒有父親,不知應該請誰代替父親的角色,而且也沒有足夠的錢,這個浪漫婚禮目前隻能是她的一個夢想罷了。
盧丹打電話告訴了姨媽她結婚的消息,姨媽隻是說了一聲﹕“ 恭喜你。” 就沒有下文了。
楊文森向盧丹許諾,等以後他們的經濟情況好轉時一定會補辦一場盛大的婚禮,把親朋好友都請來,歡聚一堂。
盧丹就這樣閃電結婚了,從認識楊文森到和他結婚就三個月。
婚後,他們在皇後區的一個環境幽靜的小區裏租了處一室一廳的公寓。
是楊文森來幫助盧丹搬家的,臨走時盧丹有些惆悵,同莎莎合租的這些日子, 大家還是相處很融洽的。
可惜,如今要各奔東西,建立自己的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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