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似乎天生喜歡拉小團體,熱衷於勾心鬥角。
女性虛偽、刻薄、口是心非、工於心計。
然而,事實絕非如此。
女孩們之所以會把關係作為武器,絕不是因為天性使然,而是因為她們缺乏處理不滿、受傷、背叛和嫉妒等日常情緒的手段。
每個人都有負麵情緒,每個人都需要渠道發泄自己的負麵情緒。
男孩可以表現得直接,他們可以行為粗暴,可以舉止霸道,甚至可以打架。“男子氣概”一個詞足以為男孩開脫。
女孩不行。好女孩應該是溫柔的、友善的,顧及周圍人的情緒。社會規範要求女孩乖巧、聽話,要求女孩合群。
“好女孩”應該被喜愛,應該受歡迎,應該多說“好的”,少說“不”。
女孩們從來沒學過如何正確地表達憤怒,從來沒有人教過她們。
她們隻學過如何不去表達,如何壓抑自己的情緒,如何擺出甜美的微笑以滿足家長的期待。
在正常衝突中,兩人用語言、聲音或拳頭解決爭議,就事論事,對兩人關係不會有什麽影響。
然而,如果憤怒無法表達出來,如果衝突中不存在其他工具,這段關係本身可能就會成為武器。
女孩不被允許與別人大聲爭論,更不被允許用武力解決爭議。
在把關係當成武器的同時,女孩們也清楚地意識到,直接對另一個女孩提出異議,明目張膽地違背社會對女孩行為的要求,可能會導致許多人和自己作對。
一個人過於顯眼,一群人則不會。置身於團體中參與衝突,任何一個女孩都不必對自己的攻擊行為直接負責。
在團體的掩護下,女孩可以維持自己的“好女孩”形象的同時,發泄憋在心中那說不清道不明的怒火。
身為小團體的成員,女孩們確信,至少在一段時間內,自己不會被拋棄。
這更突出了關係在女孩生活中的地位。
對女孩來說,沒有什麽比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操場邊、一個去食堂、一個人在走廊上遊蕩更可怕的了。
西蒙斯提到,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憤怒盛行之時,這些女孩什麽都不想做。她們不想揍她、傳播謠言或質問她,她們隻想讓她體驗孤獨的滋味。”
壓抑憤怒不僅改變了女孩表達攻擊的方式,也改變了感知憤怒的方式。
這導致很多女孩壓根識別不出自己的情緒,也識別不出他人的情緒,更別提如何處理情緒。
在一個又一個小團體的裹挾下,她們傷害身邊的朋友,也被朋友傷害,卻根本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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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女孩願意向媽媽傾訴,媽媽們普遍缺乏處理欺淩事件的能力。
不但沒有能力幫到女兒,不少媽媽聽到女兒的遭遇,自己先崩潰了,因為女兒的遭遇觸發了她們深埋在心底的晦暗往事。
她們也曾是女孩間“戰爭”的受害人。在她們是女孩時,她們也曾被這樣對待過。像女兒一樣,她們也曾那麽地孤獨、絕望。
在枷鎖的束縛下,女孩否認自己有傷害他人的能力,這無疑進一步鞏固了社會的刻板印象——好女孩不憤怒。
女孩壓抑自己的負麵情緒,隱於小團體中利用畸形的方式來發泄。
這又進一步加強了另一種刻板印象——女孩天生刻薄、表裏不一,喜歡勾心鬥角。
怎麽做都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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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鼓起勇氣向媽媽傾訴。媽媽的反應十分典型,質問她“為什麽人家隻攻擊你?”、“你做錯了什麽?”、“是不是你太敏感了?”
李玲花費了好大力氣才說服媽媽,不是她太敏感,真的是有人在欺負她。
媽媽終於接受她被欺負的事實,又問她“你為什麽要和這種人做朋友?”、“怎麽允許別人這麽欺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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