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從前我是不過情人節的。這個“從前”直到去年。
浪漫,它首先是種機緣。
去年情人節恰好是family day的長周末,更恰好是大年初一,為了這個三合一的節日,為了首次的旅行,這麽多年來,第一次在長周末告了假。。。於是1800KM的路上,訴盡衷腸。。。於是看到了時代廣場上,那顆巨大的玉壺冰心。。。於是有了被裹進大衣,在百老匯劇院外,冰天雪地排長隊看秀的回憶。。。於是,我有了情人節。
從那時算起,到今天,兩個情人節之間的這一年。。。此處省去美好的千言萬語。
都說情人節俗。世上隻有俗人,哪有俗節呢?隻是習慣了,忘記了,日子過著過著就平淡了,突然提起愛情,便有種久未謀麵的羞澀與叛逆。玫瑰,糖果,禮物,這些都不證明天長地久,正因為懂得“天長地久” 易碎,難得,才要抓住機會表白,乘著還愛,還感動,還美麗,乘著命運還將我們擺在一起,生怕來不及,生怕有一點遺憾的痕跡,所以一次一次告訴你:我有多幸福,有多願意。
因為愛情,怎麽會有滄桑。。。響應這歌聲,節前理發,扮回嫩,臉紅一下: 到處追問紅玫瑰,商店的人都驕傲地宣布“售罄”。。。首飾店的生意總是最火,貴族或平民的牌子,吸引著滿臉愛情的人。那麽多單身前往的男顧客,今晚會有多少值得終生紀念的示愛和求婚上演?。。。偎著爐火,沙發上重溫一遍《當哈利遇上莎莉》,熟悉不過的情節,卻開心得紅了眼眶。。。因為這是情人節。 感謝愛情,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