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座喜歡逛商店,尤其好買衣服。我們每次換工作,搬到一個新地方找住處時,她都要選離大型購物中心(mall)近的地方。她自己去也就算了,還總拽著我去,一趟至少兩個多小時。有一次,我見她把商場的成人女裝一件一件,仔細地翻了個遍,又要轉戰去童裝部(說是為女兒);我怕她太累了,就關心地說:“我知道你喜歡做義工,不過像doing inventory(盤點)這樣的重要工作,咱們最好還是留給人家商店的正式職工吧!”
跟她逛商場時,給她提包,跟著跑,弄得我筋疲力盡不說,更頭疼是領導時常要我評價她選的衣服。這可不是件好幹的差事兒。要是說”好”,她會說,“你一定是嫌我挑得的件數兒太多了,想讓我好歹買一件,你好回家上網,沒門兒”; 要是說“不好”,人家會說:“我知道你特疼錢,見這件兒貴點兒,你就成心挑毛病,不讓我買。”
可能是從小一直住部隊大院,麗人年輕時總喜歡選色調暗淡,老氣橫秋的樣式。結婚十周年時,她要買一件薄外套,顏色漂亮的都沒看上,最後穿上件土黃色,至少大兩號的來問我怎麽樣。我順口說了句:“跟出土文物差不多,不用回國去看兵馬俑了。”不懂忠言逆耳,她反指責我嫌貴,故意sabotage(顛覆),不讓她買。一賭氣,買了下來。後來隻穿了一次,放了幾年,就捐給救濟低收入家庭的福利商店了(the Good Will Store)。
不知為什麽,進入中年以後,熟女的審美觀反倒變了,開始往年輕處打扮(四十歲才想起紮耳朵眼兒,開始帶耳環),這原本無可厚非,可人要“貴有自知之明”,買衣服要揚長避短,不能完全跟年輕人一樣。
有一次,孩兒他娘看上了一件無袖的 T-shirt ,我警告說不合她豐腴的身材。她不聽我的,非要穿上試一試。從試衣室出來,得意問我:“怎麽樣,不錯吧?”我掃了一眼,驚訝地說:“你怎麽進去一趟就改嫁老美了,成Mrs. Armstrong 了。”
從此以後,太座很少再抓我去跟她逛商場,買回來的衣服,也隻是在不打算要時,才問我式樣如何。按她的說法是:我“狗嘴裏吐不出象牙”,問我隻不過是利用我,好幫她下最後退貨的決心。正可謂“人盡其才“,“知人善任”。
老城
*笑話,別認真。寫於幾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