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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謠言成事實”隻是個時間問題

(2013-05-14 06:59:00) 下一個

有時“謠言成事實”隻是個時間問題



    

毛牧青/文



    新華社5月12日終於又把一則先前的“謠言”變成了“事實真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原國家能源局長劉鐵男涉嫌嚴重違規,目前正接受中紀委調查。

    這讓我不得不想起去年12月6日上午,一則爆料掀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在微博向中紀委實名舉報現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曆造假、巨額騙貸和對他人恐嚇威脅等問題。

    有 意思的是:當日下午國家能源局隨即聲稱“上述消息純屬汙蔑造謠”。該局新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我們正在聯係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 報案、報警,將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處理此事。”新聞辦有關人士還表示,會就相關問題於12月6日發布統一的新聞稿。但隨後沒了下文,也未見國家能源局的正 式辟謠聲明。因劉鐵男當時並不在國內而在俄羅斯訪問“已經得知此事”,但他本人尚未作出正式回複。

    自去年12月6日被舉報後,雖 然劉鐵男較少出席外事活動,但仍公開出席四次國內活動,如去年12月17日與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座談、12月18日出席全國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座談會 部署煤電油氣運銜接工作、今年1月7日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作題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紮實做好2013年能源發展改革工作》報告、1月29日參 加了溫總理到國家發改委調研的座談會,並出現在次日新聞聯播報道畫麵中。

    “辟謠”幾個月過後的5月今天,劉鐵男終於被官方報道出 大事了。當初國家能源局的鏗鏘“辟謠”,如今卻囧成了卑鄙造謠者。這場曆經幾個月的劉鐵男“謠傳”終成為事實,讓許多中國特色下的“謠言”一個個被正果; 而有時,“謠傳”暫時被看做謠言,但最終“謠傳成事實”,也隻是個時間問題而已。

    說來民間傳言變為真實,政府“辟謠”成了造謠,這種蹩腳鬧劇,曆史上絕不是第一次也絕非最後一次,僅在我幾年前的記憶中,起碼就有5起:

    2003 年初SARS在我國肆虐。因官方沒及時采取防範和公布真相,致民間傳言四起驚恐萬狀。4月6日衛生部麵對國內外各路媒體公開撒謊:“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 家。在中國工作、生活,包括旅遊,都是安全的。”後被一位正直老軍醫揭穿SARS真相引起大嘩,不僅導致了權力失信、生命財產蒙受巨大損失,還損害了我國 的國際聲譽。

    2004年9月,河南周口某派出所民警打死一無辜者並偽造跳樓自殺假象,坊間有“警察殺人”傳言,而警方卻出麵“辟謠”。最終多名民警被判刑,驗證了“謠言變真實”。

    2007年6月,國家證監會市監部某官員透露印花稅率上調消息。隨即國稅總局、財政部聯合出麵辟謠,有關官員宣稱近期征收資本利得稅消息純屬謠傳。財政部僅三天辟謠後,自打耳光的印花稅就上調了——謠言又成了事實。

    汶川大地震時期,有個《四川省衛生廳官員打人》帖子在網上瘋傳,四川衛生廳長沈驥隨即對外宣稱毆打誌願者“純屬謠言”。然而時隔幾小時,該廳網站卻又承認經調查:衛生廳幹部打人情況屬實。謠言再成為事實!

    2008 年6月,央視名嘴王誌將去雲南掛職一事炒的沸沸揚揚,雲南省委組織部立馬辟謠稱“目前沒有任何這方麵的組織任命及與此事相關聯的幹部代職交流”,央視人事 部和新聞中心也明確答複“沒有此事”。同年10月,王誌赴雲南掛職成事實,雲南省委和央視的“辟謠”,卻統統成了名符其實的“謠言製造者”。

    這 種“謠言成事實”鬧劇,這兩年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更頻繁,就像“烽火戲諸侯”和“狼來了”輪回忽悠,再傻逼的國民也會變得狡黠起來。例如某些物價上漲的謠 傳被官方“辟謠”,隨即價格暴漲讓“謠言成事實”;某高官謠傳“出大事了”的官方“辟謠”,隨即高官落馬“被雙規”讓“謠言成事實”;某水源某環境被汙染 被官方“辟謠”,隨後卻又承認問題讓“謠言成事實”等等舉不勝舉。這種讓權力說謊、使政府失信、把信息隱瞞、民眾知情權遭踐踏的惡果,就是越來越多的人不 再理會政府“辟謠”還有多大含金量和真實度,卻是反話正聽逆向思維得結論謀真相。近來最有代表的這類反彈,莫過於對再度被翻出的“朱令鉈中毒事件”、剛發 生的“京溫商場少女墜樓案”的強烈質疑上。即便警方亡羊補牢被動出麵“辟謠”和發布聲明、公布“遲到錄像”,也無法打消民間對政府的不信任讓事態持續發 酵。

    社會出現謠言或傳言過多並非好事。但謠言與真相卻有著一定的辯證關係。謠言之所以能盛行,在於缺乏真相透明。我們常聽到“有 風就有雨”這句俗話,就是對傳言或謠言的最樸素認定的形容。所以諸多謠言尤其是信息閉塞環境下的“小道消息”、“小廣播”等,未必意味著全虛假或全毀謗, 隻是許多真實成分暫時未經證實而已。這些年,網絡或坊間一些“流言蜚語”很“一語成讖”,往往最終會鐵定演化成事實真相的“接生婆”,也就出現官方越“辟 謠”,民間就越篤信“謠言就是真相”的共識。

    如今,把民間謠言、網絡言傳視為維穩大敵,輕則屏蔽刪帖重則抓人關人,是極為愚蠢 的。其實按傳播學分析,民間傳言是任何社會都存在的必然現象並不可怕。可怕的倒是在有意繼續加深製造這種真相不透明的惡劣環境。在西方傳播學裏謠傳算是民 間流傳的即興新聞,傳播的是對事件未經證實的描述或解釋。它既表達了民眾對未知真相的某些猜測或推理,也反映對信息不明的焦慮和恐慌。從這種意義上再去評 判民間傳言是非,也隻能是去譴責權力壓抑下的話語權知情權透明度罪過了。

    謠言與真相的辯證關係很簡單:謠言若盛行,真相必匱缺;反之亦然。所以信息越不透明越是隱瞞真相的環境下,任何寓於真實中的民間“謠言”,其存在必有其合理性。民間通過蛛絲馬跡去判斷謠傳的真實性、對事件疑點所發出的質疑,就是向獲得真相事實邁進的必經一步。

    政 府的公信力和民間的信任度是互動的。一方的欠缺消極,必然導致另一方的反動。“劉鐵男事件”反假成真的“謠言成事實”,再次驗證了這個道理。此刻,政府 “辟謠”三番五次成“辟真”不斷重複,最該反思的是權力誠信,而不是民間的“謠言”。因為沒有真相的官方信息,就是典型的惑眾謠言——尤其政府概莫能外!

    2013年5月12日晚

     附我6年前的一篇舊文:

    

毛牧青:官員謊話VS百姓傳言



    

——從“張文康事件”說到“紅鑽帝國事件



    2003 年初,SARS在我國廣東、北京、山西等地肆虐。由於官方沒有及時采取積極防範措施和及時公布真相,直接導致民間各種傳言四起百姓驚恐萬狀,出現到處搶購 板藍根、米醋等所謂“醫治秘方”,甚至白蘿卜也成十倍數價格飆升等現象。同樣,國際上也猜測質疑紛紛。該年4月6日,衛生部部長張文康麵對國內外各路記者 慷慨激昂道:“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在中國工作、生活,包括旅遊,都是安全的。在座的各位,戴口罩,不戴口罩,我相信都是安全的。”一位正直的老軍醫 目睹自己醫院塞滿SARS病號的現實,及時的向世界坦誠了事實真相,頓時張部長的“國際誓言”被打得粉碎,引起國內外大嘩。官方天大的“國際玩笑”謊言不 僅導致了官方權威在民間的失信,而且直接導致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極大損害了我國在國際上的聲譽。幸好黨中央的及時發現和糾正,罷免了包括張部長、 北京孟市長和廣東衛生廳長等人的職務,並帶領全國人民齊心努力共度難關,才最終取得戰勝SARS惡魔的偉大勝利。

    無獨有偶。

    2007 年7月18日濟南兩個多小時的暴雨,直接導致34人死亡、多人失蹤、一百七十多人受傷。由於事後官方沒有及時、準確的數字統計公布,沒有詳細公布災情,直 接導致民間猜疑和傳言四起,尤其是對當時損失巨大的銀座地下商場是否死人的傳言特多。一個馬甲叫“紅鑽帝國”的年輕女網友,在該市“舜網”論壇中爭論“銀 座”是否死人話題發了帖子,聲稱聽親友說銀座超市死了不少人。此舉非同小可,頓時引起有關方麵注意。在舜網的協助下,“紅鑽帝國”以“造謠惑眾”的罪名被 警方抓捕。這起“紅鑽帝國事件”發生經媒體傳播後,引起網友、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強烈譴責和公憤,普遍認為警方恣意抓人是典型的違憲行為,是公然侵犯公 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已引起國內外人們的密切關注。

    這兩起事件分析起來都涉及到兩個共同點:謊言與真相。一個是官方故意掩蓋事實真 相而說謊;一個是百姓因不知真相而傳言(嚴格講,這種傳言不違反憲法規定,因此強說是“謊言”“謠言”有些牽強附會味道)。然而,由於兩人的地位不同而結 局截然不同:張部長僅僅是被“罷官”——在中國公務員的職業特色下,我不認為是真正的罷官,因為該年底他又就任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大約屬於那種由此廟宇 到彼廟宇換個方丈位置的“處置”。

    而“紅鑽”女孩卻進了局子——按國情和傳統觀念來看,這種嚴厲處置手段,無疑等於宣判這個女孩政治乃至工作生命死刑。再聯想2005年底的“吉化爆炸案”汙染鬆花江某官員的“善意謊話”等近年來湧現的許多類似的官方“謊言”,使我不得不發出“還是當官好”的感歎!

    下麵分析以下這兩起事件,大家看看有道理否?

    張 文康先生作為當年的衛生部長,通觀全局對SARS疫情真相應該是很清楚的。他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韙敢於說謊,是有意在“欺上瞞下”。欺上,就是欺騙黨和國 家領導;瞞下,就是欺騙平民百姓,甚至不惜拿國家聲譽和人民生命財產當賭注向國際宣戰。這種謊言是惡意的。這位高官的“謊言”貼的是國家和執政黨標簽,所 以這種謊言危害最大,遠比那些民間所謂“造謠惑眾”的流言蜚語危害要大出數萬倍的殺傷力——況且SARS猖獗時期是國家的“非常時期”。按照傳統慣例,在 “國家非常時期”拿謊言危害國民是應給予重典追究刑事責任的,何止僅僅一個“罷官”了事?!

    “紅鑽”女孩對大水湧入“銀座”超市 是否死人是不清楚的。她之所以用“傳言”來證實,無非是想來說明她知道是“死人”了,因為她聽人說的。她的出發點應該也是想知道準確的事實真相,抑或把自 己知道的那丁點“事實”再告訴他人罷了,充其量是自恃“知情”而帶有點出風頭的味道。她出發點應該是善良的,沒有任何什麽聳人聽聞的覬覦,而且也僅僅是小 範圍的“傳播”。她之所以成了“謠言”的製造者和散布者,究其根源嚴格講,還是應該記在我們常年凡事的不透明、不公開弊端的賬上,完全不應該由這個涉世很 淺的小姑娘來承擔責任。她這種不知情的無故意意識傳言,與憲法和治安條例規定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謊 報險情,製造混亂”等罪名完全是兩碼子事。倒是我們的一些掌握專政機構的部門,濫用職權隨意違反憲法侵犯人權和言論自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 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條款隨意抓人處置是很值得譴責的。

    前者是高官,其謊言危害國計民生和國家聲譽,影響極壞,卻改換門庭另趨高就;後者是小民,其“謊言”隻是道聽途說的小範圍傳播,影響不大,卻進了拘留所斷送前途。

    相比之下,這公平嗎?

    類 似“紅鑽帝國事件”的事件在我國近期不是孤零一起。回想不久前“重慶彭水短信詩案”、“陝西稷山誹謗縣委書記案”和剛剛發生的“海南儋州市兩教師編山歌誹 謗市領導案”,足以看出我們一些地方長官恣意動用專政機器違反憲法抓人拘人的霸道作風。這些事件已經遠遠超出“謠言”範圍。細心人不難發現,這些事件有一 個共同特點:有人借助手中掌握的公共權力資源,動輒以“攻擊誹謗領導”、“惡意破壞穩定秩序”罪名,對法律采取任意歪曲和隨意實用手段打擊言論自由和人們 的合法權益訴求。這種令人發指的違憲行為,使人們對一些打著“高調”旗號的“公仆”產生恐懼感和對抗感,從而動搖了執政者的根基,不能不說是一種及其危險 的信號。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度裏,人們有沒有質詢公共事件真相的權利?

    回答顯然是肯定的!

    一 個凡事透明度高、及時公布事實真相的社會環境,一般謠言或謊言是沒有太多的市場,而且也持續不會太久,正所謂“流言止於知者”,因為“誰都知道,謠言…… 惟獨在健全的公論和充分的自由的光輝下,它才會消失”(屠格涅夫語);相反,在一個凡事都藏著掖著不敢說出事實真相、故意用謊話蠱惑人心,甚至動用法律限 製人們言論自由的社會環境,謠言、流言乃至謊言就會像瘟疫般無孔不入散布。最終最壞的結局隻能是人們寧可相信謠言傳言甚至被謊言迷惑,到頭來的代價是政府 的公信力、人際交往間的誠信喪失殆盡。

    及時公布事實真相,是一個正常國家政府的義務;

    有權了解事實真相,是一個正常國家公民的權利。

    按照法律允許人們言論自由,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成熟;

    違反法律壓製人們言論自由,是一個人治社會的虛弱。

    這。或許是以上兩個事件對我的啟示。

    我不讚成未經自己頭腦分析而輕易傳播“小道消息”的行為,也不讚成“紅鑽”姑娘的輕易貿然的傻舉動。她也應反思自己。不過,“紅鑽帝國事件”給人留下的思考,難道我們的一些政府和部門不更值得反省麽?

    2007年8月3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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