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麽寧檢察官必須對李莊做出道歉或提告

(2013-02-17 13:56:48) 下一個
麽寧檢察官必須對李莊做出道歉或提告  

    引用網易博客對李莊的采訪:

    “網易博客:幺寧說您在重慶嫖娼,您在網上曬出了一張ps的圖來證明清白,這其中到底是完全誣陷,還是釣魚執法?

    李莊:釣魚執法?這跟釣魚執法好像不搭邊吧。在她拋出嫖娼論之後,我和陳有西都痛斥了她這種沒有基本的檢察官道德底線的一種說法。

    2009年12月31日淩晨,她剛拋出這個觀點後不到一個小時,網站上就出現了那張PS照片。重慶市公安局的專案組法庭內外配合,一聽到消息就發出了照片,他們把對付李莊好像當成了一場非常大的政治戰役。

    我出獄後找到了這張照片的出處:北京市西四環嶽各莊橋東北角明珠洗浴中心。2008年夏天,一個搞通信的公司的材料科科長,喝多了酒打起來,110出警把兩個人帶上車的一個鏡頭,光著上身,圍著浴巾,戴著手銬。

    怎麽PS的呢?那個依維柯車上麵有“首都巡警110”幾個字,重慶專案組給抹掉了,因為是夏天,真實圖片當中的人還穿著短袖,而幺寧指控我嫖娼是12月,一個省級的公安機關,一個全國的所謂“十佳公訴人”,怎麽能用這種手法去抹黑一個人?我是哭笑不得。”

    這段文字,有兩個法律上的問題:

    一是麽寧憑什麽指訴李莊嫖娼?

    二是李莊所說的照片是真是假?假照片的製作者是誰?

    我不同意李莊指責麽寧“沒有基本的檢察官道德底線”的說法。這裏隻有是與非,合法與非法兩個選項。麽寧要麽是沒有證據汙蔑律師李莊,違反了中國的法律,《檢察官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要麽就是手中有證據,李莊在反咬麽寧。

    我覺得,重慶有人要專門給檢察官麽寧下套,老要將這個年輕人往火山口推:先是將她推為十八大代表,引發網上一片嘩然;後是最近又選她到最高檢察院當十佳公訴人搞宣講。看來不讓這個女子下大獄誓不罷休。

    不過最高檢的公訴廳真不應當沾這個腥!

    麽寧檢察官隻有兩個選擇:要麽向李莊道歉,要麽向法院提告李莊。要麽進監,要麽再戴一朵大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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