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94)
2015 (139)
2016 (126)
2017 (121)
2018 (72)
2021 (1)
網上檢索了一下,含“詩”字的唐詩至少有1000多首,李杜白都曾以”詩“字入詩;相對而言,似應更常用的“壺”、“菊”二字卻各隻有500多首,“楓”200多首。結果可見
http://www.zbyw.cn/gushi/search.asp?wd=%CA%AB&c=2&d=6
個人覺得武兄的看法確實很有道理,應力避湊字性質的使用;另一方麵,和使用其他字一樣,“詩”字也應該根據立意謀篇,當用則用,如杜甫的句子:“李白一鬥詩百篇”,這裏的“詩”字換作別的字反而不自然了。還有他寫自己的“老去詩篇渾漫興,春來花鳥莫生愁”,也是如此。(上一句是著名的“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
由是觀之,武兄之“三定律”,或更名為“三原則”更為妥帖一些?蓋定律者,必無特例;而“原則”尚允許特例也。此三原則自是金玉良言,再謝武兄分享並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