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主席大還是胡主席大?——政治體製思考之十
(2013-01-05 19: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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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後人代會以前,今天的中國政治正在上演著一幕有趣的現象。以至於引發“習主席大還是胡主席大”這樣的問題。 今天的現實是,胡主席依然是國家主席,也就是國家行政最高首腦,習主席是國家副主席,特別是軍委主席——胡主席是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習主席是黨的中央軍委主席,那麽,國家是聽胡主席的,還是聽習主席的?軍隊聽胡主席的還是習主席的?究竟是胡主席權大,還是習主席權大? 為回答這些問題,朕不得不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第九十三條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查閱《中國共產黨章程》竟然沒有找到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內容,僅第二十二條和二十三條兩度提到“軍事委員會”字樣,如“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在總綱裏有一句“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說明黨還是不能跳出憲法和法律約束的。也就是說,黨的軍事委員會主席也得在國家軍事委員會主席的管轄下活動。如果這個觀點成立,那麽,當然是國家主席比副主席大,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比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大,所以,胡主席應該比習主席大。 但是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習主席比胡主席大。連胡主席自己也這理解。胡主席一再強調“要緊密團結在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有一張胡主席十八大會後熱淚盈眶的照片,引起全世界人民的關注。其實,天下還是老胡的,有啥暗自神傷的呢?朕看後百感交集,也一樣暗自神傷。 “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這麽重要的機構是幹什麽的,怎麽組成,跟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之間是啥關係等,怎麽在黨綱裏懶得描述,讓朕覺得太不可思議。朕等下民也許根本不配知道這麽高級的組織是幹什麽的,所以就不必公示於眾了。 究竟國家中央軍委與黨的中央軍委有什麽關係呢?維基百科的解釋:“雖然憲法並未提及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以及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的關係,但是在實際情況下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多數時間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相同。在一般情況下,中央軍委主席由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擔任。”這是說既定事實,而不是有法律依據,比如,中國共產黨總書記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職務,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一職(或唯一候選人,待人代會確認)。 朕一直有一個奇怪的想法,就是如果現在有軍事活動的話,是胡主席下命令,還是習主席下命令?按照憲法,應該是胡,但實際是習。為什麽,自己想去。那如果下屆全國人大胡主席不退出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職位,會怎樣?不可能啊,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理應由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擔任,隻是還沒有經過全國人大辦手續而已,不讓是不行的。那人大就是不通過該怎麽辦?不可能,黨指揮槍,槍指揮全國人民,吃了熊心豹子膽,敢不同意習主席出任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緣何胡主席熱淚盈眶啊! 其實,這二次確認是很危險的,中國出現兩個最有權的人,如果他倆打起來,一定會讓這個國家傷筋動骨。比如,胡主席讓出了黨的軍委主席,後來後悔了,是不是可以憑借依然保留的國家中央軍委的名義幹涉軍務?國家的事,怎麽能形同兒戲?按照憲法推斷,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應該“是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指揮者。這豈不就是鼓吹”軍隊國家化”嗎?是憲法錯了,還是朕理解錯了? 不是還有一句“人民軍隊最聽黨的話”嗎?‘這聽起來十分耳熟嘛,但顯然是違憲的,人民軍隊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依照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人民軍隊當然應該聽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話,而不是另有他人。由此推論,軍隊應該是國家所有,而不是黨的私家軍,對吧? 有時對國民黨軍還是怒其不爭,黨軍就是黨軍,何必掛個國軍的招牌來糊弄百姓。人民軍隊顯然與之不同,不會再糊弄朕等小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