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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海涯網友商摧商摧三批“民主人士”(還有四個圖哪!)

(2012-12-08 10:12:50) 下一個

跟海涯網友商摧商摧三批“民主人士”

其實他們也是中國的三批“知識分子”,第一批殺人也被殺,屢戰屢敗,結果轉進台灣搞民主;第二批殺人也被殺,屢戰屢勝,結果獨裁大陸;第三批號稱沒殺人也被殺,屢戰屢敗,結果轉進美國鼻涕眼淚開訴苦會痛哭流涕搞抱怨,他們連祥林嫂都不如,因為他們是十全十美的受害者一點兒錯兒都沒有。

海涯網友在他的帖子《解構"民主人士"被人憎惡的根源》裏提到三批“民主人士”:

“要解構"民主人士",先要寫明定義吧,這裏“民主人士”是指那些宣稱為民主奮鬥,自詡行為給別人帶來民主,進而自號代表民主的。

然後,哪些是“民主人士”呢?當然,這裏是華人論壇,我隻提那些用華語宣稱民主的。
從定義上看,過去一百年,中國出了三批符合上麵定義的組織。
第一批,宣稱為民權民生民主奮鬥,流血犧牲武力推翻當時中國政府,結果卻敗給內亂外侵武裝,中國千萬人喪命在槍炮下,三民民主成泡影....
第二批,宣稱為人民民主奮鬥,流血犧牲武力推翻當時中國政府,終止了外強武裝隨意入侵的百年曆史,但內亂還未平息,中國人還在貧富交積中掙紮,人民民主還未成形....
第三批,宣稱為普世民主奮鬥,號召別人流血犧牲武裝推翻當時中國政府,自己投靠外洋...” 

人在異鄉為異客- 網友說:“第一批無能,第二批太狠,第三批,怎說呢,一個字: 假。

其實呢,第一批不是無能,因為孫中山1925年3月12日就死了,大家從下麵這四個圖略見一斑美國的民主化人權和西方文明吧

這個發生在1930年8月7日的印第安納(Indianna),孫中山死後差不多5年半,有一對白人夫婦被殺,有人說是他們幹的,當然那是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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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吊死他們以後賣的紀念品:裝了鏡框的上麵的照片!請注意鏡框的左下角是頭發---被吊死的人的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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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1935年7月19日的佛羅裏達(Florida)的一個叫Fort Lauderdale城市,孫中山死後差不多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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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右下角的小女孩了沒有?她有可能還活著,是“一老人”。再看一張對麵角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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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孫中山的第一批“民主人士”超出美國都太多了。

美國得到了196幾年,也就是差不多中國文革的時候,馬丁路德金被殺以後,美國才談得上推銷民主和人權哪,因為在那之前老美老黑投票都有生命危險。

第一批和第二批都沒看見農民的力量,雖然他們也在使用農民的力量,因為沒辦法,中國到處都是農民,但是,真正解放農民的力量的隻有毛主席。

第二批也不太狠,本來就是一群書生,完全不知道“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和“槍杆子裏麵出政權”,毛主席到長征時都沒讀過《孫子兵法》,以至於別人說他靠《三國演義》打仗。

如果第二批太狠,那也是被第一批殺的結果。

事實是地主會用生命,也就是用殺人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土地,這是事實。

當年屠殺印地安人的白人是侵略者,這跟共產黨殺地主分田地不同,比如說如果日本人也殺地主分田地了,那也跟共產黨殺地主分田地不同,因為種族不同嘛,所以人類的戰爭概念分“內戰”和“外戰”性質截然不同的兩種。

再說了,“狠”也不是絕對滴,“狠”也是一個相對滴概念,共產同情分子和嫌疑犯都曾經是死罪,第一批的“寧可錯殺三千,不使一人漏網”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很多第二批的人和同情第二批的人都被殺了,還包括滅滿門,還有各種各樣的刑法。

哭訴第二批太狠的人們也哭訴不出第二批幹了跟第一批同樣的事情吧?

所以嘛,如果,第二批成為政府了,第二批就像第一批是政府的時候對待第二批那樣,第二批對資本同情分子和嫌疑犯也定為死罪,第二批也搞“寧可錯殺三千,不使一人漏網”,如果第二批是這樣做的話,那麽,第二批也隻能是跟第一批同樣狠。

可惜,事實是第二批沒有那樣做,因此,第二批不如第一批狠,所以,第二批也就談不上“太狠”了。

至於所謂“黨內鬥爭”嘛,首先那是人家黨內的事,我們外人管不著,誰讓他們入黨了,入黨有好處也有壞處嘛,太正常了,再說第一批搞“清黨”也不比第二批不狠。

至於第三批嘛,他們那點智力還真是談不上個“假”字,說他們假都抬舉他們了,因為他們的那一套幾乎沒有欺騙性。

沒有欺騙性的東西還談得上假嗎?

當然了,如果對你有欺騙性那隻能說你太傻了,因為你還讓傻子給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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