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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邊愚人 (熱門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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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法案被“廢”,亞裔真的贏了嗎?

(2023-06-30 08:04:38) 下一個

《華盛頓郵報》對哈佛案判決對報道,標題是:“最高法院限製大學招生中基於種族的平權法案”

昨天(6月29日)高院對“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哈佛大學的校長與教職員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做出了判決,大學招生將不能把族裔作為考慮因素之一。與哈佛同時被判的還有北卡羅來納大學案。

拜登總統於當日專門對此判決發表講話,稱這個判決是曆史的倒退,是對最高法院先例的背叛,是對美國夢的打擊。他說很多人都很失望,他自己也是。

拜登表示:“雖然法院可以做出裁決,但它不能改變美國的價值觀。美國是充滿機遇、不讓任何人掉隊的這樣一個理念。我們從未完全實現這一目標。但我們從未停止為這一目標努力。我們現在不會放棄它。”“我們不能讓最高法院今天的判決成為國家的永久退步。我們需要記住,美國的承諾足以讓每個人取得成功。這是我的政府的工作,我將永遠為此奮鬥。”

與美國主流社會不同的是,相當多的華人對這一判決反而表現得歡天喜地。然而,更有可能的是,這些華人“高興得太早了”。

第一,哈佛和北卡大學校長在判決後都第一時間表示不會放棄在平權方麵的努力。可見,不管法院如何判,哈佛等一流大學不可能放棄平權法案的精神。其實這也是從一個側麵說明了平權法案的價值

第二,從曆史看,這次判決對平權法案的致命打擊很可能在將來對同屬少數族裔的華人也會形成不利的影響。
 

平權法案是個好東西

亞裔,尤其是華人,在美國曆史上曾飽經歧視,無論是就業,住房還是入學,都困難重重。平權法案之後,這種情況才得以改善。我們是平權法案的最大受惠人之一。有兩個這方麵的研究都證明了這個結論。這兩個研究都是利用國家人口統計局的數字,將在美出生的亞裔與本土出生的白人、黑人做比較。

請注意,研究者沒有把第一代移民包括在研究樣本裏。這個非常非常重要。不同國家的第一代移民來自完全不同的環境,相互之間不可比。而土生土長的,又是在相近的環境中生長的人,才能夠被承認有可比性。

下圖來自布朗大學經濟學教授納撒尼爾·希爾格(Nathaniel Hilger)發表於2016年的研究。他以在加州出生的人為樣本,將亞裔與白人、黑人的成長做比較,分別得出1940和1980時期勞動市場報酬的圖表:

 

圖中圓點藍線代表白人,方塊紅線代表黑人,三角形綠線代表亞裔。橫軸是受教育程度,縱軸是平均收入。圖表非常形象地告訴我們,1940年,亞裔與黑人收入水平不相上下,都比白人低很多。而1980年,亞裔的收入居然比同等學曆的白人高了。

希爾格特別提到,亞裔確實是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大力投資。但教育投資獲得的回報不足以解釋亞裔收入的巨大變化,至少在1980時還沒有體現出教育的回報。相對應的,整個社會對亞裔態度的改觀才能夠說明問題。最好的例子是亞裔所有階層的收入都在逐漸增長,與學位無關。到1980時期,高中輟學的亞裔也與高中輟學的白人收入相當了。

威廉瑪麗學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和勞動經濟研究所(Institute of Labor Economics)的知名經濟學家哈裏特·奧卡特·杜利普(Harriet Orcutt Duleep)和杜克大學的塞斯·桑德斯(Seth Sanders)在2012年也有類似的發現:自20世紀的後半期,亞裔不僅是開始進入高收入的行業,而且在同類工作中越來越被平等對待了。

下麵列出兩個杜利普和桑德斯這個研究的圖表。第一個圖表告訴我們,早在1960年,亞裔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就超過白人了。細分的話,在采樣的幾個族裔中(日裔,華裔和菲律賓裔),隻有菲律賓裔的受教育程度低於白人。第二個圖表顯示,亞裔的受教育程度在1960至1980期間幾乎沒有變化。

 

此圖最左邊的縱軸從上到下為日本人,中國人,菲律賓人,白人。左邊的數字代表受教育的平均年數,右邊的數字代表讀大學人數的比例。

 

此圖為亞裔與白人在勞動市場內人群的受教育程度比較。1代表受教育程度與白人相同。大於1的數字表示受教育程度超過白人。

杜利普和桑德斯的論文總結是這樣說的:

【與他們在今天勞動市場所處位置不同的是,美國出生的任何亞裔成員在1960年時,比相對應的白人少賺很多。我們試圖確定1960年時亞裔與白人工資上那麽大差異及後來差異消失的原因。我們發現,所有普遍認可的、看似理所當然的理由,比如擇校的不同,是否參與就業,是否自己創業,是否從事農業生產,英語是否流利,是否從事與社會相對隔絕的活動,父母是不是第一代移民等,都或者是沒有作用,或者是影響很小。我們的研究表明,1960年時反亞裔勞動市場的歧視,是造成工資差距的最主要原因,而勞動市場對亞裔歧視的逐漸消失幾乎是1960至1980工資差距逐漸縮小的唯一原因。】

就是說,如果沒有平權運動,沒有社會公正的進步,無論個人多努力,多優秀,我們在美國並不會得到公平的待遇,當然也不可能指望藤校的高錄取率。

上述兩個研究還有一個共同的發現:華裔並沒有完全擺脫歧視,上麵還是有個玻璃天花板。在高等學位的最上端,華人比白人的收入低了5%,黑人或西班牙裔就更低了。也就是說,雖然少數族裔受歧視的現象有減輕,但並沒有完全消失。

所以,我們還是需要平權法案

 

加州禁止平權法案的後果非常負麵

1996年加州通過209法案,禁止在州立大學中實施平權法案。我們不妨來看看這個“實驗”的效果。

2020年8月,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家紮卡裏·布利默(Zachary Bleemer)對209法案的實施效果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從幾乎每一項措施來看,該禁令都損害了黑人和西班牙裔學生的利益,減少了他們在加州大學係統中的人數,同時降低了他們完成大學學業、進入研究生院並獲得高薪的幾率。與此同時,這項政策似乎並沒有給取代他們職位的白人和亞裔美國學生帶來多大好處。

布利默匯集了一個從1994年到2002年申請加州大學係統八個分校的每位學生的匿名數據庫,包括他們的高中成績、人口統計數據、收入和SAT分數。他追蹤了他們上大學的地點,無論是在加州大學還是其他學校,以及他們的學術專業和學位。對於那些住在加州的人,他還跟蹤了他們在畢業後的幾年裏修了哪些課程以及他們在就業市場上賺了多少錢。

布利默的研究發現,在209號法案於1998年全麵生效後,加州大學係統的黑人和西班牙裔入學人數有所下降。在禁令之前本應入學於伯克利或洛杉磯這樣的旗艦分校的學生,進入了該係統中選擇性較低的大學。這又將本該入學於這些學校的黑人和西班牙裔學生排擠到下一個層次的學校。結果就是所有黑人或西班牙裔學生在選擇性階梯上走下坡路。那些處於底層的人則毫無抵擋之力,完全退出了這個體係。

隻是,黑人和西班牙裔學生付出的代價,並沒有換來其他人的獲利。取代這些黑人和西班牙裔學生的白人或亞裔學生本來也會在其他地方進入一所同樣具有選擇性的大學,並有同樣的機會畢業並開始成功的職業生涯。

我想這個道理很簡單,白領家庭的孩子本來就有足夠的資源,有更多的選擇,更大的靈活性,不會因為失去一個機會就必須承受不可逆轉的損失。而那些黑人或西班牙裔學生則機會有限,很可能這是他們唯一的機會。

事實上,加州大學在209法案後情況還不算災難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這些大學每年大約花費5000萬美元去吸引、招募來自低收入社區的頂尖學生,包括接受社區學院係統的轉學生,所以基本上維持了既有經濟和種族的多元化,也具有競爭力的學生群體。哈佛等藤校也許還有足夠的財力,但一個沒有同等財力的大學是很難複製這樣的努力的。

另外,加州西班牙裔人口的迅速增長也對加州大學西班牙裔學生數量的增加有極大作用。

維持社會流動是大學的重要目的之一,達到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在招生過程中用平權法案來幫助弱勢群體。放棄這種努力,對社會不利,最終也是對所有人不利。

 

我們還沒到可以忽視族裔因素的時候

在藤校錄取中如何實施平權法案,是個極具爭議的話題。哈佛等校最早是以族裔為標準,但忽略了少數族裔中也有很大差異,結果大多照顧了少數族裔中產家庭的孩子,被普遍詬病。

現在,更強烈的呼聲是以經濟階層作為劃分弱勢群體的標準,取代族裔因素。說實話,我也曾經以為這是一個合理的趨勢。但在對美國的曆史和現狀有了更多了解後,我相信我們還沒到可以忽視族裔因素的時候。看看上麵希爾格的研究中,即便是1980年代,黑人的收入與同等學曆的白人或亞裔比,低了很多。這就是歧視啊。亞裔遇到的玻璃天花板也是同樣的道理。

多元、族裔和經濟弱勢群體都可以是平權法案考慮的因素或對象,但不是非此即彼的,不需要相互取代。所以像SFFA網站上提議的徹底去除族裔因素(見下圖),不是一個可取的方案。遺憾的是,今天高院做出了與曆史進步相違背的判決。

中華民族傳統講究感恩回報。西方文化提倡向前報答(pay it forward,即不是去報答自己的恩人,而是像恩人曾經做的那樣,去幫助處於類似困境中的人)。那麽這件事情上麵,無論是感恩回報還是向前報答,我們都應該去幫助現在還處於弱勢的群體。

這次SFFA告哈佛,背後的領軍人物是保守派活動家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一個一直試圖推翻平權法案的人,也是那個成功地去除了1965年《選舉權法》(Voting Rights Act)的第4條,即南方某些州和州的部分地區在試圖修改投票程序時必須先接受聯邦審查條款的人。這個改變立即造成南方9個州或是製定嚴苛的投票限製,或是利用各種與選舉相關的措施,極大地壓製了黑人等少數族裔的投票。所以,布魯姆的司法行為對美國民主極具破壞性。

後來,布魯姆又把目標對準了大學照顧黑人的平權法案。在幫助白人起訴大學的官司都失敗後,才靈機一動,找上了的的確確吃虧了的亞裔。可是,布魯姆並不是要幫助亞裔,他的目標就是黑人。說白人因為大學的平權法案吃虧了簡直就是笑話,但布魯姆就是會去打這樣的官司。他不去反對最不公平的對校友家屬的照顧,單獨盯著黑人和西班牙裔等弱勢群體,所以,他的理念就是白人至上的。亞裔與他走在一條路上,其實就是被他當槍使。
 

美國華人應該對社會進步有所擔當

其實,對社會有所擔當也有關華人進藤校的比例問題。

我們都知道,職場的潛規則之一是,不是拿多少錢做多少事,而是做了多少事才拿多少錢。那麽,同樣的道理,就憑亞裔在職場的表現,以領袖的搖籃著稱的哈佛,要招40%以上的亞裔,可能嗎?

也許有人要說,亞裔在職場上難被提升,也是受到了玻璃天花板的阻擾。那麽,我們不是更應該支持平權法案嗎?團結其他少數族裔一起來維護平權法案難道不應該是證明我們也是能夠做領袖的途徑之一嗎?

我們來到這個國度,不應該隻是追求小我的生活改善,同時也應該對社會的進步有所擔當。我們需要學會從社會的角度來思考。有時候公平與否不是隻強調1=1,而是如何讓原本競爭條件較差的1也能有與2對等的競爭力。是不是去推動讓1能夠與2對等,體現的是境界的高低。

經常看見有人分析華人這個群體的個性優劣,試圖優化這個群體。但說來說去,還是逃不出自我的圈子,太多人談論的所謂成功,終極目的也就是我能夠怎樣怎樣。

但是,一個隻看見小我,不看見大我;隻考慮我的利益,不著眼於社會正義;隻努力於個人成功,不去努力幫助弱勢群體的人,有什麽資格要求一個藤校的位置?

在平權法案之前,華人也抗議過學校的種族隔離。但是,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華人抗議的不是係統性的種族歧視,而是華人的孩子無法進入白人孩子的學校。不是說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嗎,同樣是抗議自己孩子在教育上所遭遇的不公,與黑人比一比,華人的格局是不是太低了?

那麽,現在華人參與告哈佛的官司,打贏官司後在那裏高調慶祝,是不是又在走當年的老路呢?

哈佛大學自己的內部研究表明,如果隻考慮學業成績,亞裔美國人將占錄取人數的43%。這難道不是說明,真正占便宜的其實是白人學生?如果亞裔達到43%,白人還剩下多少呢?黑人就是在錄取率最高的時候也沒占多少份額啊。而且,去與更弱者搶名額,太丟人!

每當大學招生的平權法案成為話題時,美國華人中比較流行的說法之一是:大學生當然應該擇優選拔。黑人成績差的確是社會問題,但解決方案應該是在中小學教育上下功夫,而不是在大學招生時照顧。

我要問,第一,這兩者不需要彼此排斥,為什麽提倡前者就是拒絕後者的理由呢?第二,你去做了嗎?且不說身體力行,你在言語和投票上是不是支持了向弱勢群體傾斜的政策?華人普遍如何投票,這都是有研究數據的。如果華人普遍不支持向弱勢群體傾斜的政策,所謂解決方案應該是在中小學教育上下功夫的說法就隻是為自己找借口,給人的印象就是心口不一。

我敢說,如果華一代能夠在社會上多多為弱勢群體發聲,在投票的選擇和平時的身體力行上,都視幫助弱勢群體為己任,那麽華人在社會的聲音就一定會更多地被主流社會重視,至於提高進入藤校的華人比例,也就不再是個問題了。

參考資料

https://www.nber.org/papers/w22748

https://docs.iza.org/dp6639.pdf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local/education/internal-harvard-study-suggested-asian-americans-would-benefit-from-academics-only-admissions/2018/06/15/7a07202e-7021-11e8-bf86-a2351b5ece99_story.html

https://studentsforfairadmissions.org/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dward_Blum_(litigant)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2023/06/29/affirmative-action-supreme-court-ruling/

本文為非營利調查新聞編輯室“Information Justice信息正義)”原創作品,《美國華人雜談》公眾號聯合發表。

撰文:溪邊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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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8)
評論
明家河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博主好文。
bigright1 回複 悄悄話 亞裔又不是隻有華裔 幹嘛自作多情
Armweak 回複 悄悄話 weibao 發表評論於 2023-06-30 20:24:51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23-06-30 19:40:45
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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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亞裔學生占40%,哈佛30%,耶魯18%... , 遠遠超過占人口5% 的亞裔。亞裔明明是在獲益,怎麽成了被歧視的對象?

亞裔的優勢是學習成績,現在錄取不要SAT了,沒有了考試, 沒有AA,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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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同意你一回
bigright1 回複 悄悄話 現在糾正是對的 證明亞裔有遠見 有大愛 不以自身利益為前提 追求程序公平 否則等到醫院裏的大夫都是黑的綠的的時候 大家就真的倒黴了
weibao 回複 悄悄話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23-06-30 19:40:45
MIT亞裔學生占40%,哈佛30%,耶魯18%... , 遠遠超過占人口5% 的亞裔。亞裔明明是在獲益,怎麽成了被歧視的對象?

亞裔的優勢是學習成績,現在錄取不要SAT了,沒有了考試, 沒有AA,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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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同意你一回
笑薇. 回複 悄悄話 Edward Blum 就是一個反對AA 的堅定分子。先輸了兩個“reverse discrimination ”的case,轉而用亞裔為名義訴訟兩所大學在錄取中discrimination。

MIT亞裔學生占40%,哈佛30%,耶魯18%... , 遠遠超過占人口5% 的亞裔。亞裔明明是在獲益,怎麽成了被歧視的對象?

亞裔的優勢是學習成績,現在錄取不要SAT了,沒有了考試, 沒有AA, 會怎樣?

Blum 最終以亞裔的名義贏得了reverse discrimination case。
weibao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好文,華裔想提高社會地位,必須提高自身素質,自私自利,不懂感恩,不願奉獻的族裔永遠隻能是二等公民。上了藤校也沒用。
健康幸福生活 回複 悄悄話 高法的幾個判決讓左左們如喪考妣,good job
irisin2021 回複 悄悄話 機會平等,不能結果平等,各盡所能,各得其位。
BananaeEggs 回複 悄悄話 美國人迷信法律,是因為美國人守法。但如果「平權」要靠法律來維持,無法讓人「心服口服」,會造成「陽奉陰違」的反效果。最簡單的例子,是印度的種姓製度和童婚習俗,八十年前,印度獨立後,法律就已禁了,但百姓們卻仍然我行我素,能奈我何?
怒客 回複 悄悄話 “勞動市場對亞裔歧視的逐漸消失幾乎是1960至1980工資差距逐漸縮小的唯一原因。”
勞動市場對亞裔歧視的逐漸消失,是亞裔在勞動力市場的較強生產力造成的,主要是一種市場化的競爭結果。並不是造平權法案來完成的。
futufutu 回複 悄悄話 學生在他的生活環境中, 不努力不應該上大學。
futufutu 回複 悄悄話 樓主溪邊愚人是個被賣仍為他們數錢的愚人. 法官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選拔不應當通過種族或分數來判斷的,而是通過相對學生在他的生活環境中的努力和成績來判斷。
金玉屋 回複 悄悄話 名如其文。
flyingdust11 回複 悄悄話 這個樓主是典型的睜眼瞎。廢除平權當然是亞裔的大好事。黑人已經是美國的特權階層,為啥還四處求照顧?有黑人總統副總統,還說受歧視簡直是shameless. NBA為啥不號召平權引進其他族裔?另外,我們應該支持打這場官司的發起人,有了他們的努力才有現在的成果。
盲點11 回複 悄悄話 你看Harvard在lop的時候,赤裸裸地種族歧視,居然還有為種族歧視辯護的。
dong140 回複 悄悄話 真的贏了
武勝 回複 悄悄話 平權本意是不分種族一視同仁,開始的確是正麵的,華人也受益不錯。但後來怎麽會演變為照顧特定種族呢?這就形成反向歧視。當初之平權不是今日之平權。如果要照顧弱勢,那為什麽亞裔與白人中的弱勢沒有資格受照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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