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小餅

學會忘記,學會原諒,努力呀
正文

童年回憶之小動物 (舊文重貼 2009/06/25)

(2016-06-02 06:28:48) 下一個

小時候,爸媽除了養我們兄妹,就還養過雞,鴨,兔子,還有就是小貓和小狗。媽媽讓它們有自己的窩,還該生蛋的生蛋,該下崽的下崽。那時候家裏住的還是平房,不大的院子,在院子裏爸爸給修搭的棚子倒也不小。

放學回家,我會到雞窩裏看看,會有熱熱乎乎的蛋,蛋殼挺薄的,顏色有時候是淺棕,有時候是淺黃的。鄰居家的孩子也喜歡來看看來摸摸,也有來跟我比哪家雞蛋大的。勝負我就記不得了。當小雞生出來的時候,那顫巍巍,毛絨絨的樣子好可愛。站在我的手上渾身發抖,不知道它是害怕我一不小心把它摔了,還是真覺的冷。

還有就是小兔子,生出來的小兔子一般都有五六隻,沒毛,渾身紅彤彤的,眼睛也不睜開,看起來有些可怕,我總是不敢近看,養一養,媽媽就會把它們送給別人,我也不覺得舍不得。現在想來,兔子才應該實行計劃生育,它們繁殖起來真是沒完沒了。當然了,兔子的任務就是長大了,來祭我們一家子和爸媽朋友們的五髒廟的。口感也好,媽媽燒兔子的手藝也很棒。想起來就會流口水。成都的大街上現在都有賣兔頭的,這其中的樂趣就在於把那些骨頭上,縫隙裏的很少的肉絲費勁的剔除來。大概物以稀為貴這話的精髓就像那硬骨頭上稀少的肉肉一樣能讓人回味很久。

喜歡小鴨子,在我家紅鯉魚臉盆裏遊泳的樣子。那麽快樂,不知道憂愁,鴨子們哪裏懂啊,其實它們的命運不掌握在自己的手裏,而在於我們,不過這並不讓我覺得媽媽就是個壞人,因為我很喜歡媽媽做的鹹鴨蛋和魔芋燒鴨。說來,在鴨子長大之前,媽媽從來不讓它們餓著,或是凍著。我和哥哥也沒有用石頭打它們,有時候哥哥還會找些更小的生物給它們打打牙祭。總的說來,我們也就是各盡其職罷了。

大人們的命運也是由不得自己,不久我們就搬去樓房了。想養雞鴨兔,那也是不能夠。媽媽很忙很累,不過除了養孩子,她還就喜歡養些小動物。於是家裏有了隻很聰明的小貓咪。家裏沒人,該上學的上學,該上班的上班,我也不知道它在家裏忙什麽。我回家早,小學嘛,四點就到家了,那時候上的那所小學又很爛,不會有很多的作業,回家,它就跟我玩。我去哪裏,它就跟著我,我畫畫,其實也是亂畫,不過也還是用的硬的小的排筆,把劣質顏料擠出來,粘點兒,抹點兒什麽的。它也畫,畫的比我好,跳到桌上,小貓爪粘上顏料,到處踩梅花。它畫了,我還得到處擦洗,有沒搽掉的。當時脾氣暴躁的媽媽,知道是怎麽回事,倒也沒說我們什麽。隻是說以後畫畫,就讓小貓到陽台上去玩。等畫完了,再放它出來玩。

喜歡小貓,還因為它愛幹淨,早起洗臉,用小舌頭舔,晚上我們也給它洗洗澡,可是它不喜歡,總是要拚命掙脫媽媽的手,它喜歡自己洗。還有它從來都知道自己的廁所在哪裏。真是很愛幹淨。

它最喜歡幹的事情是啃我的腳,還把我的腳假象成它的玩具,爪子撓一把,就跑開,然後再跑回來,再撓。還喜歡咬我的襪子,如果我的大腳趾從我的襪子裏露出來,它最喜歡了,咬,刨,還扯襪子,直到它厭煩。吃魚是我和它最快樂的時候,我把不吃的魚頭和尾巴都悄悄給它,它高興,我也開心,皆大歡喜。現在想來,估計媽媽也是知道的,隻是不說罷了。

那時候,在我們住的樓裏,也有別的男貓女貓,它們會打架。有一次,我看它和另一隻女貓打。那毛都豎著,先是叫,很凶狠,然後一招抓在眼睛上,那一隻嗷了一聲就跑了。大概在貓的世界裏講究的就是一招製敵吧。

貓貓也是會戀愛的,有一段時間,它愛出去跟男貓約會。媽媽也沒打算就不讓它生育,所以就由著它。後來就懷孕了。這本來是好事情。可是老天爺跟我們做對。我們又搬家了。都說好多事情由不得自己。搬到更高的樓,更敞亮了。可是貓貓它卻總是不記得回家的路,晚上出去了,要回家,媽媽或是爸爸總沒有怨言的給它開門。可是它卻跑到另外一個樓裏去,別人怎麽知道它呢,或許是用什麽東西驚嚇它,或許是用什麽東西驅趕它。它生下三隻小貓後,就去了,找了個地方悄悄地躺著。哥哥和爸爸找到它時,已經是魂歸貓界了。爸爸挖了個小土坑把它埋了。媽媽把三隻小小貓送了。

從此,我們家再沒養過小貓,那時候我們誰都沒想過給它取個名字。隻是它的樣子我還記得那麽清楚。當我看別人家的貓貓,開心得時候多,偶爾也會傷感。

當我傷感得時候,我心裏的林黛玉就會跑出來和我說說話,說得就是那句:“人和貓都是一樣的,不用悲傷。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它走在我的前麵,未必不是好事情”寫到這裏,本來還想寫寫我家的大狼狗,可是我想著要去安慰黛玉。狗的故事就下次再寫吧。它的名字是我取的,叫鬆鼠。

-----------------------------------------------

後按: 我自己寫的那些,我基本不看啊,因為真是廢話不好看不耐看,唯獨這篇,我翻來覆去的看,那些小動物真是討人喜歡。微博上的阿小泥轉了大熊貓的視頻,我百看不厭,如果能養個大熊貓該多好,對了,她們動作好敏捷,所以功夫潘達,在恐龍的時代,為了生存,我覺得那並不是神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