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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給香港下底線:守住陣地不死人。
最近香港形勢繼續惡化,似乎武力派決心已下,死啃到底。種種跡象表明,中共已經沉不住氣,而且給出一個底線,港府趕快討論緊急法,如果沒有阻力,你就實施。實在不行,我就派武警支援(住港部隊人數不夠[隻有7000],已經改成抗暴車隊,部隊出麵機率大幅度增加),霸王硬上弓。反正,底線是不能讓他們得逞,也不能拖到國慶。
《緊急法》指香港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規定在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安全時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禁止市民在某些地方示威;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等。在實行《緊急法》的前提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甚至可以修訂任何成文的法則,並可規定任何刑罰,包括終身監禁。
《緊急法》條例曾在英治時期的1967年5月為應對香港共產黨暴動時執行過,當年的港督戴麟趾是受到香港商界以及各階層普遍擁戴的人,當前民意支持度相當低落的林鄭月娥與之不可同日而語,對香港的地位帶來巨大衝擊。
因此,幾位香港知名人士不讚同施行緊急法。楊嘉瑋說:"隻要引用了這條例做事,就開了很壞的先例,會造成大的寒蟬效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則指出,港府這次如果引用《緊急法》來禁止市民集會,就等同宣布戒嚴。"和理非"的人都會被激怒,於事無補,很蠢。香港公民黨的郭家麒則表示,如果實施緊急法,香港將是"玉石俱焚"。港大法律係副教授戴耀廷強調,港府必須先回應市民的訴求,解決問題的根源。否則市民對"勇武派"的接受程度必然增高。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嘉欣周二在執行委員會會議前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講話。香港領導人發誓要通過合法手段解決持續不斷的抗議活動,說警方不會用更多自己的暴力來應對暴力。“香港的所有法律 - 如果他們能提供製止暴力和混亂的法律手段 - 特區政府有責任調查他們”。
她補充說,警方一直在對抗議者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暴力不應該合理化或美化,”林說。 “我們不會以暴力對抗暴力。”79天後,抗議活動對香港經濟的影響比2014年的“占優”破壞性大的多,國際影響也不好。
其實警察早些時候曾說過,會對抗議者使用比例武力,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周六,一名警官在引渡法案抗議期間,在荃灣街頭被抗議者追捕時,向空中發射了一輪子彈。同一天,警方還首次向抗議者部署了水炮,因為示威者通過投擲汽油彈來威脅警察安全。
對於這些無理取鬧,破壞香港人的生活和工作的行為,早就應該控製了。也就是說,“當製度在平等原則下危害人民的基本價值觀和基本尊嚴時,使用一定程度的暴力作為回應可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所以警察自己生命都可能受到威脅時,當然應該采取行動,號稱以暴抗暴,以暴易暴。
我絕對是從公正的角度評論,當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不斷挑起事端。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想達到什麽目的,反正遊行示威就是好。
反對派認為特首應該解決抗議者的兩大要求:完全撤回現已擱置的引渡法案,以及對抗議活動進行獨立調查包括警方使用武力。林的政府拒絕接受這些要求,“這不是沒有回應的問題,而是不可能接受這些要求”。
我認為林還是應該適當放寬態度,是否給反對派一些甜頭呢?至少把送中徹底放棄。至於獨立調查委員會,亦不是不可以商量(據說警察就反對)。至少可以試探反對派的底線,看看他們究竟有多壞?
當然林自己沒有決定權,事事必須經過中央人民政府批準,這就暴露了香港危機的解決隻強硬手法。而香港人的素質和大陸不一樣。他們大部分是出逃分子,天生反黨反革命。我看這一次結局可悲,真的就是玉石俱焚。林鄭要犧牲,中共要犧牲(名份),香港自然也是死於非命。反華(中國)反共分子無處可逃。最大的可能性是武警接管香港,就像俄羅斯出兵車臣,進入烏克蘭,別無選擇。以後的香港,連遊行的機會也沒有了,再也沒有一國兩製了。
後語:今天看到香港換防消息。顯然有意公開是警告鬧事者,我黨已經準備好了。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不過亦可解釋為透明度高,如果你知趣,和平解決還是最佳途徑,不一定使用武力。
香港的反對運動,給世界一個重大的啟示,也就是自由世界必須認清楚專製獨裁的危害,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正在凝聚力量,就像1949年民主國家意識到蘇聯的滲透與侵略無所不在的時候,
也就是蘇聯喪鍾響起的時候.暴政必亡,正義必勝,自古不變的真理.
無場可清,無(確切)人可抓。找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