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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豢養了一批貪官汙吏,他們吃喝享樂,有二奶情人,還有源源不絕的進貢品。所以他們揮金如土,過著驕奢淫逸的生活,屬於寄生蟲。不可能像本文故事的主人公--農民工小張,為了省錢,舍不得花130元人民幣門票,想另辟蹊徑,翻牆進入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裏。
實際上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估計130元買不到五鬥米了。但是對於貧窮的草根族,月光族來講,意義還是滿重大的。錢的支出必須精打細算。民工小張作為男兒,應該學習陶淵明同誌,本不該為五鬥米折腰。可是家裏實在沒錢,像楊白勞一樣,隻好采取翻牆逃票一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大年初二,小張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上演了新年節目《新虎口遐想》。不過悲劇主人公沒有相聲裏薑昆的運氣,被“四十多根連在一起的皮帶拽了上來”《虎口遐想》。也沒有碰到一批貪腐而躲避起來的大老虎《新虎口遐想》。盡管他在四隻窮凶極惡的大老虎麵前,試圖擺脫下山猛虎的前後夾擊,使出了百般武藝,連踹老虎十三腳;畢竟功夫不如王林的氣功,也沒有武鬆的九碗米酒墊底。最後功虧一簣,他大約堅持了不到三分鍾,就在老虎大嘴裏,就一動不動了。
後來鞭炮嚇跑其餘老虎,但是那隻景陽岡的新戰鬥英雄--老虎就是不放口,直到被擊斃,小張才被解救出來,不過已經太晚了。這是2017年1月29日下午3點45分。距離他在虎園被老虎咬住脖子,過去了一個半小時。是的,這隻老虎大概是一隻被園丁克扣了夥食費,餓得心發慌的老虎;說不定還發著情,誤認為找到了一個好夥伴。
還有據說,寧波政府嫌賺錢不多,把該動物園委托雅戈爾集團獨資運營,隨後,動物園改名“雅戈爾”。在被一個盈利組織承包之後,刻意訓練老虎讓它們更加具有野性。由此看來,此舉不恰當,以後人民必須像動物園抗議。不能讓動物園的老虎太野,否則民眾生命安全受到影響。
事情發生之後,網友分成兩派。罵人的認為逃票是罪有應得;挺小張派則認為我們應該有一點兒人道主義,同情心。何況人家作為農民工也實在太不容易,賺得一點生活費千辛萬苦。能省當然要省,更何況省吃儉用是咱們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我想,這位老兄也許實在家景不寬餘,否則決不會拿人命當兒戲,還有老婆孩子熱炕頭丟不下,就這樣不明不白的逝世了。生前,他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一個普通的寧波打工者;死後,他又成為了人們或同情或指責的爭論對象——“真可憐”、“活該”。
追溯到他作出逃票的決定,時間還要更久,也許大年初一想了一個晚上,也許受相聲演員薑昆的誤導,以為貪腐大老虎會真的躲避起來。在這數十個小時的時間跨度裏,他也許遐想翻過兩道3米高的圍牆,鑽過鐵絲網。但是他根本沒有預想到要跳入虎區,一步步走入被老虎咬死的命運。但是作出逃票決定,翻牆入室都是非常艱苦的思想鬥爭之後的革命行動。必須有視死如歸的革命英雄主義精神。還需要健強的體魄。
今年1月初,狠心的動物園為吸引遊客,大力宣傳 “2016是引進動物最多的一年,動物園出資近千萬,引進了12種40多隻珍稀動物。”死者一家是眾多被吸引到此的遊客。相對北京動物園15元一張票價,寧波雅戈爾動物園130元的票價要高得多。並且多次漲價,3年裏票價就漲了50元。
漲價遭到了寧波人的反對,因此逃票作為反對高票價的“手段”之一,悄然在民間推廣流行。“翻牆進動物園的傳統很早就有了。”寧波人高曉說。高曉就是一個知名逃票人。
即使是改名為“雅戈爾”之後,翻牆的行為依然屢禁不絕。奇怪的是,在老虎咬人的慘劇發生之前,“逃票”在一些人心中是一種頗為“英雄”的行為。”還放到網上炫耀。當然,這就不好了。畢竟不是按規矩辦事,應該受到道義的譴責。
不過如今的國人,為了發財為了逃避規章製度的約束,絞盡腦汁。所以此事件至少給我們平民們一個反思,盡管我們窮,人窮誌不窮,最好還是遵紀守法,那就是說該出錢就出吧,實在看不起,不去動物園還不行嗎?否則,違法亂紀,貪贓枉法,總有一天會東窗事發。
事實上,這個男人--農民工小張給自己的家庭選擇了兩條不同的道路。妻子和孩子買票,走大路光明正大的進入動物園。自己和李某,則走羊腸小道,翻牆逃票進動物園。誰是誰非,再也清晰不過了。男兒為五鬥米也折腰,有時似乎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計算題。在不同的道路上,他最終沒能和自己的妻兒會合。
再次回到主題,中國有不少養尊處優的官吏,還有一些不法商人,他們運營非法手段牟取暴利,中飽私囊,然後搖身一變就成了土豪,出手闊綽,過著驕奢淫逸的生活,130大洋是小菜一碟,生活中碰不到農民工小張的尷尬局麵。不可能遇到為了區區100多塊錢而犧牲的實際問題。
所以,我們作為草根的代表,一定為農民兄弟說句公道話。農民工小張的犧牲對於他本人和他的家庭已經夠悲傷了,大家不要責備他。而且,最好捐點錢讓他的寡婦和孤兒將來能夠幸福的活下去,不太貧困潦倒。動物園管理有兩個疏鬆之地,巡邏不及時,防患不徹底;對危險動物管理還要改善。需要檢討,也許要賠償一定款項。
最後,是不是應該找找資源分配的不合理之處,減少非法富豪和貪官的不義之財,像床鋪的美國一樣把權利還給人民,把財富也發給窮人。毛澤東當年打土豪分田地起家,就是這個道理。
破壞規則的人存在卑鄙無恥道德缺失,出了虎命,更是大錯,有過失殺虎罪的嫌疑,應該受到刑事處罰,這屬於國際公訴刑事案;同時,還要賠償老虎命和動物園的經濟損失,這個屬於民事訴訟。如果情節嚴重金額巨大,與傷害生命罪是一回事。
天啊,你父母究竟幹了什麽錯事,生出你這麽一腦袋被夾到的家夥。
這動物園的圍牆幾米高,再加上虎園鐵絲加護城河,連善長跳躍的老虎都防住了,那裏來的管理不周?一個爬樓盜竊的小偷,如果他摔死了,結果他家人認為樓主把樓建得過高,下麵地上又沒鋪軟墊,所以樓主和地主都得負責。你認為他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