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出現了記者混入醫院手術室內,為了搶先拍攝刊登一位歌者的遺體像,而不惜用不光彩的手段。未經家屬同意,實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新聞記者不僅在中國,而且在任何國家都是一個好職業,責任重大,受人尊敬。由於工作性質,關係麵廣,人緣亦不錯,有時有人送禮相求,而且在媒體爆光度高,容易名利雙收。正因為如此,記者們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並把守底線,否則就會“以權謀私”,以手中的筆謀利。目前中國的記者們唯利是圖,不擇手段要搶新聞第一,至於是怎麽搞到第一的,是否符合道德規範職業操守,就管不了那麽多了。盡管這樣做很不好,但是在中國成為我們的特色,見慣不驚了。
為此連黨媒都嚴肅批判道:“即便麵對的是公眾人物,也需要堅守底線,在滿足公眾知情權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權衡取舍。因為,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夠以新聞的名義,去尋找到“合法性”。能不能守住職業底線,能不能秉持最小傷害原則,不僅檢驗著專業能力,也衡量著職業操守”。
本不想在這件事本身上做文章,因為那位受到連累的主人公及家庭需要寧靜和祈禱,不需要我們添亂。隻是想借題說一說,目前這種現象在中國不僅新聞界如此,在其他地方也屢見不鮮。這種不講規則的毒汁已深入到各行各業,然後在全國龐大機體的各個部位長起毒瘤來。比如,警察見到錢和禮物,可放掉罪犯,建設廳長可以批條給某位朋友在一風水寶地建房,法官可以受賄而不判重刑或免刑。不僅如此,連沒有官位,隻要有一點小實惠的職業也可以斂財得色,教師必須見到家長的禮品,才為某學生開小灶講課,校長不見下屬的奉獻不會給以提拔晉身,導演不潛規則女明星不委以重要角色,......現在哪裏還有黨規國法,誰稀罕那個職業操守。隻要能辦到的事一定要心想事成,不擇手段。可以行賄受賄,可以通融走後門,甚至可以明目張膽違法亂紀,辦成自己的事就行。
對於這種沒有操守的泛濫成災,大家又司空見慣,如虱子多了不覺癢,沒人管轄。若不認真的清洗,消除惡毒。毒瘤進一步擴散,長大,就會汙染人們的心靈,搞垮我們的機體,對人來講會生命垂危,對國家來看,機器出現毛病,運轉不靈,對大眾百害而無一利,尤以普通人民受害最大。目前這個事件,既然引起黨媒注意,能否政府出麵殺一儆百,把這種已被默認的潛規則破破,把中國人骨子裏的那種隻要辦成事,不管道德不擇手段的劣根性兒殺殺。把歪風邪氣棄掉,樹立好的風氣。
人們不盡要問,職業責任感和道德觀的缺乏是怎麽產生的?我雖不才,但認為它與民族的文化至少有些牽連。中國人喜歡湊熱鬧,人雲亦雲,以家族,人脈,關係連串的紐帶,與西方比較講究個體性,獨立性,自小遵守道德和法律是截然不同的。要不然,為什麽做這些壞事的人,連想都沒有想過,不道德的獲取別人隱私並發表造成的傷害呢?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這一次要不是媒體炒作太狂,那幾位記者又蒙混過關了。奉勸從更深的層次找原因,才會做人厚道,地道一些。職業操守人人須要遵守,如果我們大家都給力,有起碼的道德休養,盡管不可能完全杜絕不守職業操守的人,但他們那些人會四處碰壁,得不到施展“才華”的機會。漸漸的我們就會建立起良好的操守,消除腐爛產生的土壤,那些想搞歪門邪道的人沒有市場。
其實這些壞東西,正在侵蝕我們國人的肌膚,腐爛我們的國家。嚴格說來,反對失職,褻瀆職業操守本來是反腐的內容之一,某種意義上比狹義反貪官,反腐敗還要重要。要求這次事件的記者再真心道個歉,並給記者和其他行業的不守職業操守的人敲個警鍾,好好反思。
除了意識文化築起一堵防火牆外。政府要重新審視規章製度是否健全,應該修訂各種公務員,官員,及各行各業的行為準則,責任製。製定違規處理細則,違法亂紀者必須紀律處理後交司法部門論處。當然怎麽製定具體的法規已不是本文的範疇。去除諸如此類的不良行為是一個艱苦而長期的任務,道德範圍應該提倡講文明興紀律,行政製度上加以限製,法律上進行懲治,才能讓那些不守規矩者受到監督,得到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