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了Mortgage escrow 公司的信件。中間有一點情況實在搞不清楚,明明換了一個保險公司,保險費降下來了,那麽,每個月要交的錢應該少了呀,為什麽反而還要多交escrow的錢?
仔細一看,原來Escrow 公司付了兩筆保險費,一筆舊保險公司的,一筆新保險公司的。難怪escrow 錢不夠,要跟我們多要錢了。
可是,既然我們已經cancel 了原來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應該把保費還給我們呀?為什麽保險公司沒有這麽做?這幾千美元還能要回來嗎?
早上起來給escrow公司打電話,給原來的保險公司打電話,幾個電話下來,問題解決了,錢也回來了。對方也都很nice. 感覺在美國,這種事情還是非常容易解決的。
想想國內那種賴賬是大爺,要債的那個難度,感覺,在美國生活,這一點上,還是挺安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