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山隴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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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熱愛的是自己作為公民的國家

(2015-08-24 17:32:29) 下一個

首先熱愛的是自己作為公民的國家

還有更加偉大的一些人,是靠著對神聖的信仰而遠離故土的。比如利瑪竇等,為了信仰而背井離鄉,並且葬在異鄉。我們總要說他們是客死他鄉,但是對他們來說,腳下都是上帝的土地,肩上負著神聖的責任,心中充滿虔誠的信仰,他們絕不會覺得腳下是異鄉。我很高興中國的鑒真和尚也是其中之一,他東渡東瀛,把一生獻給了他的信仰,他所到之處,不可能被他認為是異鄉。

 

他們為了一種信念,遠離故土,走向遠方。他們沒有衣錦還鄉的奢望,因為即便回來,他們也絕不會有任何物質財富。他們更不恐懼是否還會回到故鄉,對他們來說,走到哪裏都是神聖的使命,無處不是托付一生的地方。

 

但是還有比他們更偉大的。美國人用《獨立宣言》證明了這點。他們是一群普通人,但是他們終於找到了一種和故鄉格格不入但是他們自己確信不疑的理念,於是他們徹底和故鄉的統治者決裂,也徹底不再認為自己屬於故鄉,而屬於這個新世界。自由女神也向世界宣告:其實你是否來自故鄉也未必重要。

 

是什麽給了他們如此的勇氣?他們之所以敢於麵對敵意和赤貧,是由於他們有一個偉大的信念——這片新大陸將由於他們的努力而成為富庶的故鄉。對他們來說,故鄉是一個理念。哪裏有自由平等,哪裏就是故鄉;哪裏有實現理想的機會,哪裏就是故鄉。

 

因此,我們想起那句不無爭議的名言——哪裏有自由,哪裏就是祖國。似乎我們更加明白了其中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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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shocked by his statement, so much deep, deep into your heart!

什麽是主流文化?難道不是成千上萬普通人的那份刻骨銘心的愛國情懷嗎?誰生活在主流社會裏? 難道不是那些靠日夜辛勞來保著一國之命脈的芸芸眾生嗎? 不管是客居還是安家,不管是窮人還是富翁,你對居住國有一份情,有一份愛,有一份貢獻,你的外表和內心就融入了主流社會及其文化一分。這種事想裝是裝不像的。當你無法移情別戀時,你就是完全生活在主流社會中的一員,還上哪融入去?別人來融入你在的主流社會還差不多。換個角度看,如果還有一種把一個國家絕大多數民眾的愛國之心、之行排斥在外的主流社會和文化,你願意融入嗎?

融入主流社會和文化
 

在一座科研大樓裏,遇到來自幾個以至十幾個國家的同行,是件平常事。不管出生在什麽國度,移民大軍中,談得最多的話題之一是如何融入居住國的主流社會和文化。這種想法乃人之常情,無可非議。然而,一旦落實到如何成為主流社會之一員的運作上,那真是學派林立,眾說紛紜;加上許多富有想像力的揣摩和推測,不時地令人激動一番後又變得無所適從。
娶洋妞,嫁洋仔,算不算?開名車、穿品牌、住豪宅,夠格了嗎?兜裏揣著貴族學校的名片,成維也納國家大劇院的常客,再去佛羅倫薩和巴黎移植幾個藝術細胞,該粘點主流文化的邊了吧?要不就去參加各種類型的活動,結識一群當地名流,直接“融入”其中,再說沒融入還有什麽理由?如此等等,枚不勝舉。真按這些標準去實踐的紳士淑女,心裏是不是很踏實地確認融對路了?
一個國家的主流社會和文化究竟由什麽組成?有什麽共性和特征?做點摸索探討的工作應該有些好處。碰對了,至少可以為大家省點時間和精力。

認識赫伯特十幾年了。他住在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個小鎮上,是個聰明能幹的製造工程師。中等個頭,人瘦瘦的,五十多歲。因做科研產品需要特殊的加工工藝,與他交往頗多。同事加友情,平時嘮嗑很隨性。911悲劇事件不久後的一個晚上,出差居住的酒店有鄉情樂隊演出,去酒吧湊熱鬧,正好碰到赫伯特獨自一人在桌邊喝啤酒,就和他天南地北地扯開了。當他告訴我,如國家需要,他就要加入軍隊去鏟除恐怖分子,把我聽得有點摸不著白。他是個單身漢,家裏有老母親靠他伺候瞻養,身板好像與孔武有力的軍人也不挨邊。看出我的困惑,他挽起左手袖,讓我看他小手臂兩麵一串不規則的孔狀傷痕,他說那是越共特工的衝鋒槍所賜。在他的腹部側麵和後背,還看到一對細條痕,是利刃紮透的。酒吧裏人多燈暗,其它舊傷他就沒再給看。

原來赫伯特曾是越戰時美軍特種部隊的一員,在叢林中幹奪命生意的。自己幾次差點被閻王爺招安,康複後又和隊友們不知死活地鑽進森林夜幕。越戰結束,他們乘船回到加州的聖地亞哥(San Diego)軍港。剛下船,一名軍官走過來,麵無表情地告訴他和隊友: 活計們,回家吧,這沒你們什麽事啦。聽完這段涼颼颼的歡迎辭,這群日夜思國夢國的士兵們全懵了, 這就是母親給曆盡艱險、遠道歸來的孩子們的擁抱嗎?沒有一句安慰鼓勵的話,不供一頓暖心窩的家鄉飯,按時驅離。大家那時能做的,除了怒罵泄憤,就是把政府頒發的所有各種榮譽勳章,通通扔進大海。赫伯特回到家鄉,想不通,兩年中整天爛醉如泥。那種生不如死的日子,一直持續到一個雷雨交加的深夜。在閃電的光亮中,他意識到母親正以弱小的身軀,踏泥趟水,步履艱難地背著他往家車走,內心裏罵了自己一句,拉圾。第二天,他到附近的社區大學注冊,然後邊打工邊上學。拿到個技術學位後,在鎮上的一個製造廠一幹就是二十幾年。

我心中疑問很多。先問他,就憑你全身上下這麽多的光榮記錄,還不去辦個傷殘證,吃香喝辣全有啦。至少學費國家是全包的呀。像看外星人似地掃了我一眼之後,赫伯特說,我是為我的國家而參戰,又不是為了什麽福利去賣命;我的有些戰友傷得比我還重,沒拿國家任何補貼,自食其力。其實按政策規定,他已被定為甲級傷殘,二十幾年前每月就可領幾千美元。我又問,這戰要打也該是別人的事,你罪也受夠了,為什麽還要去打?他淡淡一笑,回答說,我要讓那幫狗XX知道,美國能征善戰的人多的是,還沒死絕。後來得知,廠裏還有幾位越戰老兵。想從他們那裏挖點故事,沒門。最多就是說,都過去了,還提它幹啥。

說到這裏,就想起中國的鄧稼先先生。海外的華裔再牛,還沒有遇到對鄧先生有絲毫不敬的。每次讀他的軼事,猶如有幸相識一天神,掩卷難寧。君不見,事業初成化仙鶴,啼聲常留作歌吟。早年有一近鄰友人,曾在羅布泊試驗場與鄧先生共事二十多年。 友人說,老鄧平時的舉止言談,溫和友善,很普通的一個人;可大家就買他的帳,聽他的。友人又說,後來有些報道把他寫得非常高大,我們覺得與他本人不相符,很不習慣。他能鎮得住場麵,除了紮實的專業水平,那是因為他沒有私心雜念,一心要把核武搞成,把命搭上也認啦。那時候大家都這樣,不就一條命嗎,為國嘛,還能想啥呢?

什麽是主流文化?難道不是成千上萬普通人的那份刻骨銘心的愛國情懷嗎?誰生活在主流社會裏? 難道不是那些靠日夜辛勞來保著一國之命脈的芸芸眾生嗎? 不管是客居還是安家,不管是窮人還是富翁,你對居住國有一份情,有一份愛,有一份貢獻,你的外表和內心就融入了主流社會及其文化一分。這種事想裝是裝不像的。當你無法移情別戀時,你就是完全生活在主流社會中的一員,還上哪融入去?別人來融入你在的主流社會還差不多。換個角度看,如果還有一種把一個國家絕大多數民眾的愛國之心、之行排斥在外的主流社會和文化,你願意融入嗎?

“吵什麽吵?什麽融這融那, 都是吃飽撐的。走,咱們去弄兩盤涼雜碎,喝幾盅。今晚得把麻將革命進行到底。” 你看,這也是一種活法。自我世界之外,總是還有一大片藍藍的天。幹什麽都行,快樂就好。

http://bbs.wenxuecity.com/kxtw/26553.html

(assessed on Aug. 26, 2015)

走出神壇的科學(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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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 1已有 51 次閱讀2015-8-18 00:47 |係統分類:科政評論

故鄉是一個理念

文:林炎平

 

 

 

 

 

 

                        故鄉並非一片土地,亦非一群人們,而是一個理念 。—— 作者

     

故鄉還是異鄉,這是個問題

 

對於所有背井離鄉的人,故鄉都是一種複雜和沉重。這樣的複雜和沉重,不同個人和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直麵方式。對於華人,不管你在海內還是海外,故鄉總包含著更加複雜的色彩和更加沉重的隱含。這當然是由於文化。

 

離開故鄉並不容易,無論從物質和精神上都如此。但是權衡利弊,背井離鄉也可以是一種明智的選擇或無奈的退路。十分看重故土的華人也一樣,“走為上”麽,看來祖先也是理解的,甚至兵法也是推崇的,畢竟這是無計可施時的上策。因此,很多時候背井離鄉在感情上是被迫的,在利益上是理智的。這種艱難的精神和物質的博弈,使得本來複雜沉重的情感變得更加複雜沉重。

 

在中國文化中,其實“背井離鄉”和“變賣家產”一樣,都隱含不肖子孫的意思。所以當“遠走高飛”的時候,你有兩個結局,一是“顛沛流離”,二是“飛黃騰達”,如果你要被認為是後者,你還必須要有“衣錦還鄉”這一出戲。這是中國文化的精髓。在過去,你出去闖蕩,高中進士,做了大官,發了大財,你一定要榮歸故裏。這樣,你的人生就完整了,你就是“衣錦還鄉”了,否則就是“背井離鄉”了。

 

但是時過境遷,這樣的“衣錦還鄉”,中國人是做不到了。他們不可能回到故鄉去養老,去置田產,當大地主,富甲一方。再說,他們在外麵看多了,外麵的世界很精彩,他們不想回去——“此間樂,不思蜀”。阿鬥還是誠實的,他至少直言他不想回故土了。但是我們比阿鬥智慧,也比阿鬥虛偽。既然“衣錦還鄉”做不到,何不在異鄉的時候就拿出一副“熱愛故鄉”的架勢,以證明自己從未曾“背井離鄉”呢?他們要做的是,堅決不承認自己“背井離鄉”,而是“故鄉就在肩上”,儼然是“肩負故鄉走遍天涯”。這樣一來就英勇了很多,一下子就從“落荒而逃”,變成了“所向披靡”;從“利益所趨生活所迫”,變成了“勤勞勇敢無私奉獻”。瞬間,阿鬥自不必說,阿Q也不在話下了。

 

與其說這是一種勇敢,不如說這是一種怯懦。他們永遠帶著故土的烙印,他們也許有勇氣離開故鄉那片土地,但是他們沒有勇氣離開故鄉的觀念。逃離故鄉是由於故鄉的現實不盡人意,甚至忍無可忍。而這現實之所以如此,究其根源是由於故鄉的理念出了問題。現實問題的背後永遠是理念問題。一切物質的結果都是由精神導致的。這聽起來很唯心,但確實就是如此。在人類社會發展中,永遠是意識決定存在,而不是倒過來。

 

背井離鄉卻對故土依舊十分依戀,以致誓言落葉歸根,這無可非議。問題是由此導致的永遠認為自己“身在異鄉為異客”,而從未決心歸屬於腳下的土地。這才是問題。在遠離故鄉的人生旅途上,他們不停地回首那個已經無法看見的故鄉。隨著空間的廣漠和時間的久遠,故鄉居然夢幻般地變得越來越美好起來。甚至故鄉的火災也可以被當做煙火來欣賞了。“距離產生美”?也許如此。

 

無論他們闖關東,還是走西口,還是去海外,他們總是背負著一個叫做“故鄉”的沉重,懷揣著一個叫做“故鄉”的複雜。他們帶去一切故鄉的沉屙和珍藏,以躲避新世界的挑戰與殘酷。這不是故鄉的過失,而是理念出了問題。

 

他們不厭其煩地美化著故鄉,卻並不回去。他們不斷地在權衡居住地和故鄉之間的得失,美好的言辭送給故鄉,現實的利益卻藏在異鄉。他們總把自己比作過客,覺得自己遠離故土,寄人籬下。他們終其一生,沒有對自己選擇的居住地的歸屬感。總是期期艾艾地呻吟:遠方遊子,寄人籬下,落葉歸根。

 

為了表明自己是如何不能認同腳下的異鄉,是如何在心裏懷念遙遠的故鄉,他們甚至美其名曰“身在曹營心在漢”。但是關雲長是被迫留在曹營的,而他們是自願擠破腦袋才進了曹營的。前者稱作“身在曹營心在漢”是實至名歸,而後者純屬無病呻吟。關雲長一有機會便逃出曹營回了蜀漢,而後者打死都不肯放棄曹營的居留權。其實,我尊敬那些身在異鄉懷念故鄉的人,我隻是無法讚同那些在異鄉撈世界卻不熱愛異鄉的人。

 

當然,故鄉絕非僅僅故土,也是故人。

 

“望故鄉渺邈,歸思難收。”柳永想回故鄉,因為他惦記那位“妝樓長望,誤幾回,天際識歸舟”的佳人。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 王維想念故鄉,想的是朋友,用今天的話說,相當“基情”。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李商隱想念故鄉,想的是配偶,還有點色情。

 

看來除了李白這樣“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純粹的思念家鄉外,思念故鄉基本上是由於思念一個人,或者幾個人。

 

於是有人說,故鄉是一群人。沒有人的故鄉還美嗎?“山美水美人更美”,其實也許前兩者是鋪墊,最後那才是關鍵。其實很多時候,故鄉是一個人,或者幾個人。

 

既然故土是遙不可及了,來自故鄉的人也許可以緩和這種失落?他們需要一群和他們一樣的來自故鄉的人,在異鄉營造故鄉的氛圍。正是由於相信“故鄉是一群人”和他們可以多少替代故土,“同鄉會”才會令人神往。而多如牛毛的“同鄉會”,則可能是中國文化的特產。

 

在具備偉大的精神和理念之前,對故鄉的熱愛的最高境界也基本就是這樣了。

 

歸去來兮,皆非問題

 

正因為有了這樣的背景,我特別欽佩另外一些人。他們似乎並不在意遠離故鄉,而決絕地麵向未知的世界。比如,那些數百年前遠離歐洲故土起航奔向新世界的移民們,麵對的是未知的挑戰和敵意的荒漠,他們卻視其為故鄉。他們遠離故鄉,在大洋的另一邊建立了一個故鄉。他們肯定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來到這片陌生的土地,但是毫無疑問,他們也肯定知道一切在這裏都要從零開始。投奔更好的生活,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做到;而在荒漠上從零開始,隻有勇敢的心才敢於麵對。而在一片荒漠上建立一個嶄新的社會,則隻有具備了偉大理念的勇敢才可以實現。

 

如果說維爾京人、哥倫布和麥哲倫的偉大航海並非背井離鄉,而隻是冒險闖蕩,那麽那些乘坐“五月花號”等郵輪告別歐洲故土的人,他們基本上不會指望有生之年還會再見故鄉。從他們離開故鄉港口的那一刻起,地理上的故鄉實際上已經不再在他們心裏占有很大的分量了。甚至他們也不依賴同船去的老鄉,因此他們甚至要在船上擬就一個契約——到了新大陸,咱們就這樣辦了。那個契約,就源於理念。

 

還有更加偉大的一些人,是靠著對神聖的信仰而遠離故土的。比如利瑪竇等,為了信仰而背井離鄉,並且葬在異鄉。我們總要說他們是客死他鄉,但是對他們來說,腳下都是上帝的土地,肩上負著神聖的責任,心中充滿虔誠的信仰,他們絕不會覺得腳下是異鄉。我很高興中國的鑒真和尚也是其中之一,他東渡東瀛,把一生獻給了他的信仰,他所到之處,不可能被他認為是異鄉。

 

他們為了一種信念,遠離故土,走向遠方。他們沒有衣錦還鄉的奢望,因為即便回來,他們也絕不會有任何物質財富。他們更不恐懼是否還會回到故鄉,對他們來說,走到哪裏都是神聖的使命,無處不是托付一生的地方。

 

但是還有比他們更偉大的。美國人用《獨立宣言》證明了這點。他們是一群普通人,但是他們終於找到了一種和故鄉格格不入但是他們自己確信不疑的理念,於是他們徹底和故鄉的統治者決裂,也徹底不再認為自己屬於故鄉,而屬於這個新世界。自由女神也向世界宣告:其實你是否來自故鄉也未必重要。

 

是什麽給了他們如此的勇氣?他們之所以敢於麵對敵意和赤貧,是由於他們有一個偉大的信念——這片新大陸將由於他們的努力而成為富庶的故鄉。對他們來說,故鄉是一個理念。哪裏有自由平等,哪裏就是故鄉;哪裏有實現理想的機會,哪裏就是故鄉。

 

因此,我們想起那句不無爭議的名言——哪裏有自由,哪裏就是祖國。似乎我們更加明白了其中的合理性。

 

故鄉對我來說,是一種奢侈。當少年的我離開兒時的故鄉杭州時,我真的覺得丟失了什麽;但是當青年的我離開第二故鄉太行山時,我覺得解脫了很多。我知道這還不是揚帆遠航的理智的勇敢,而是逃離時慌不擇路的果斷。一個人逃離赤貧時可以是義無反顧的,而當一個人從並非一無所有而奔向赤貧時,那才是真正的勇氣。我想到的便是早期到北美定居的移民。

 

我認定,在太行山之後我不再為故鄉所煩惱,我既不想念我兒時的故鄉,也不牽掛第二故鄉。於是,我對同鄉會興趣索然。我在大學的時候,有人組織同鄉會,把來自自己省份和縣城的人組織起來,為的是給身在異鄉的同學提供故鄉的慰藉。按照道理我可以參加浙江,江蘇或者山西的同鄉會,但我無動於衷。也許是由於我自己也無法確定哪個故鄉更加故鄉,而且我對任何以懷念故鄉為名目的事物一概不感興趣,於是我從來不參加任何同鄉會。於是有人稱呼我為沒有故鄉的人,而我很不在意這樣被稱呼,我覺得故鄉一點都不重要。到了加拿大,我覺得故鄉更加模糊了,更加不重要了。

 

多少年過去了,我這樣一個對故鄉毫不在意的人,卻比任何聲稱熱愛故鄉的人更多地回到根本沒有利益可言的故鄉。其實那不是我的第一故鄉,那隻是一個山西太行山的小村子,是我被迫在那裏度過4年的地方。我在那裏沒有任何利益,但是我居然在移居加拿大後回訪了許多次。無論是為了那位已經過世的當年幫助過我的老大爺的墓塚,還是為鄉親們辦點實事,我回去的理由無非是如此。與其說是為了他人,不如說是為了我自己良心的平安,為了晚上夢醒時分少一點愧疚。故鄉也許是一種職責,但絕不是一種炫耀。

 

那些當年從太行山裏出去做了大官的人,是不回故鄉的。他們在做報告時洋洋灑灑地回憶故鄉如何養育了他們,但是為故鄉做點好事,那是很難的。但是他們用故鄉來炫耀自己,確是不遺餘力的。

 

一個人是否愛故鄉,並非看他嘴上說得如何。我總覺得那些經常把故鄉掛在嘴上的人基本上不太會對故鄉負責任的。那些鼓吹自己“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人絕對是不愛故鄉的,因為他們並不想為故鄉做點什麽,而總想著是否靠吹噓自己的“心在漢”,從而從故鄉得到一些利益。

 

我沒有故鄉,因此到處都是我的故鄉。我也許沒有勇氣像早年那些歐洲移民一樣擁抱荒漠,但是我應該有勇氣把自己選擇的地方當作故鄉。我把那片遙遠的土地稱作我的故鄉,因為我在那裏出生和長大;但是我更願意把這片腳下的土地稱作故鄉,因為她給了我尊嚴和希望。

 

狹義的故鄉是一個起點,讓人魂牽夢繞,僅僅是由於我們從那裏開始。我們總是用和故鄉的距離來丈量我們的征程。但是對旅者來說,每一個新的目的地都是一個新的起點,最初的起點比起最終的目的地並沒有更多的意義。不管是最初的起點還是最終的目的,比之這兩點之間的過程,便會不再那麽神聖。我並非不熱愛我的故鄉,隻是我更愛我的征程和目的地。如果你不愛你的征程和目的地,你為何啟程?也許啟程時,你還不確定你對目的地的感情,但是你一定是帶著一種期望,一種理念。

 

那個總是“思故鄉”的李白,出生於中亞的碎葉,如今不在中國境內。他總也不回故鄉,終其一生也沒有回鄉。他是我最喜歡的華夏詩人,但是很難判定他是一個熱愛故鄉的人。但是至少他走到哪裏愛到哪裏,他這麽愛他腳下的異鄉,他已經把異鄉當作了故鄉,這還不夠嗎?能有幾個生於斯長於斯的人可以寫出堪與李白媲美的讚美華夏的詩篇嗎?那是因為李白更加熱愛腳下的異鄉。如果一個人可以如此愛腳下的土地,那麽他一定是會愛故鄉的。並且他的愛,一定是不狹隘的。

 

無論是不歸的還是回來的,有兩種人是我最欽佩的,一種是哥倫布麥哲倫,一種是早期歐洲移民們。前者,起航就是為了回來的,隻是征途艱險,回程其實充滿著莫測。一種是楊帆就是訣別,麵對未知的征程的海域和抵達的荒漠,一去不複返。

 

唯有理念,才是根本

 

我曾經在渥太華參加過華人合唱團,有一次演出是各個族裔的合唱比賽,華人合唱團唱的是華語民歌,其他族裔的也都是自己族裔的民歌。而參加活動的唯一歐洲族裔的愛爾蘭合唱團卻建議以Song for Canada(歌唱加拿大)作為這次活動的主題和結尾。

 

歌詞如下:

譯文大意如下:

 

Sing!

Sing a new song,

Sing loud and strong,

Sing of this land of our hopes and our dreams.

Rich harmonies of races and creeds

Join in the chorus from sea unto sea:

Where the whale’s ancient lullaby

Meets the song of the wind in the whispering pines,

All our voices come together, always singing,

"Land of tomorrow, your time has come."

 

唱吧!

讓我們唱一首新歌,

激情嘹亮。

歌唱我們的大地——希望和夢想。

不同的族裔和信仰,

形成豐滿的和聲,

從東西海岸匯為合唱:

古老的鯨魚搖籃曲和著清風耳語的鬆濤,

所有的聲音歡聚一堂,永遠歌唱:

“希望的土地,我們的時光。”

 

當時覺得愛爾蘭人的建議和選擇很得體,也感慨咱們怎麽沒有人家大氣。很多年過去後,我逐漸明白為什麽愛爾蘭人會如此好地融入新大陸社會,並且出類拔萃,比如美國的裏根和肯尼迪,加拿大的馬爾羅尼。愛爾蘭人在政治上的矚目成就必定源於他們對新大陸的真誠熱愛。如果你不愛加拿大或者美國,加拿大人或美國人怎麽會相信你會代表他們的利益並且為他們奮鬥呢?愛爾蘭人也許熱愛他們的故鄉,但是他們對背井離鄉是義無反顧的,對新大陸的熱愛也是毫無保留的。他們把故鄉遠遠留在身後,毫無顧忌地擁抱加拿大。由於他們是如此徹底地熱愛新大陸,以至於人們對裏根和馬爾羅尼在會見時共同上台演唱“你那愛爾蘭的眼睛”毫無芥蒂。人們不會由於他們唱著愛爾蘭民歌而認為他們會把愛爾蘭置於美國或者加拿大之上。人們確信他們首先熱愛的是自己作為公民的國家。

 

然而東方民族卻難以做到這點,以至於他們受到西方人的質疑。比如在二戰中,美國和加拿大就把在北美的日本裔美國人和加拿大人關進了集中營,因為他們中很多人忠誠的優先級不是加拿大或者美國,而是日本。但是美國和加拿大並沒有這樣對待德國裔美國人或加拿大人,因為徳裔移民的忠誠度不容置疑。甚至一戰的盟軍統帥潘興和二戰的盟軍統帥艾森豪威爾都有德國血統。

 

多年以前,一位法裔加拿大人向我提出一個困惑他許久的問題:“為什麽你們中國來的人總是認為你們自己是中國人?難道你們現在不是加拿大人嗎?”我很吃驚,反問:“這好像很自然,難道你不覺得你和法國有很大的關係嗎?”他嚴肅地說:“法國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隻是一個會說法語的魁北克人,一個會說法語的北美人。”他給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課。我一直以為自己已經非常國際主義了,其實不然。我逐漸終於明白:若無理念,難有故鄉。

 

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陸》是在紐約寫成的,一個不熱愛新大陸的人士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樂曲。如果不信,請欣賞這部交響曲。

 

此後到底德沃夏克回到了哪裏或在哪裏居住已經不再重要。我們也許不必再深究他感情中到底多少波西米亞或多少美洲大陸。看看那些歐洲移民們在美洲如何淡化自己的祖籍和原籍,就可以知道他們其實真正在意的就是腳下的土地,這才是他們的故鄉,不管他們最初來自哪裏。

 

明朝從西方來華夏的傳教士,神聖的信仰讓他們確信腳下就是歸宿。哪裏有上帝,哪裏就是故鄉。

 

唐代的鑒真,神聖的信仰讓他遠渡東瀛,永不還鄉。哪裏有佛祖,哪裏就是故鄉。

 

古希臘人按照德爾菲的神諭向西航行到了拜占庭(後來的君士坦丁堡,今天的伊斯坦布爾)定居下來,認為這就是他們的故鄉。他們到處航行,抵達北非,黑海北岸(今天的克裏米亞半島),所到之處都建立了他們的理念的城邦。哪裏有荷馬,哪裏就是故鄉。

 

希臘化時代,當亞曆山大城取代雅典成為希臘文化的中心後,多少哲人奔赴亞曆山大城,把那裏當作自己的故鄉,在那裏奉獻一生,無意落葉歸根。哪裏有理性,哪裏就是故鄉。

 

故鄉其實是一個理念。哪裏有自由和平等,哪裏就是故鄉。哪裏可以創造自由和平等,哪裏就是故鄉。因此,隻要伴隨這樣的理念,所到之地都是故鄉。

 

我們相信,有一些價值和理念對於全人類是普適的,因此,哪裏有普世價值,哪裏就是故鄉。

 

我覺得狹義的故鄉過於狹隘,同鄉會過於狹隘,隻有當我們理解了故鄉不是一片土地,也不是一群人,而是一個理念,我們才可能擁有廣闊的胸懷去容納世界。否則我們會永遠不斷地細分故鄉,以窩裏鬥作為結局。

 

故鄉,如果你真的愛人類,那麽故鄉從來不是一片土地,也從來不是一群鄉黨。故鄉隻能是一個理念。如果有一片土地是你的故鄉,那就是你腳下的地球;如果說有一群人是你的同鄉,那麽就是所有的人類。你真正的鄉親是這樣一些人:你的小同鄉是誌同道合者,不管他們來自何處;你的大同鄉是全體人類,不管他們意向何方。因此你沒有狹義的故鄉,你也沒有狹義的鄉親,你的故鄉隻能是一個理念,這就是人類的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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