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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因妻子想重新開始工作,卡爾加裏亞裔男子林賢俊(Hien Tuan Lam,譯音)覺得不被尊重,竟當著兩個孩子的麵,射殺了妻子,還射傷了大女兒。本周三(3月1日),被控二級謀殺和有意圖發射武器危及生命(discharge firearm to endanger a life)罪的林賢俊當庭認罪,並通過律師表達了悔意。
據本地英文媒體CBC報道,這起駭人聽聞的家暴慘案發生於2016年5月24日晚11點,時年43歲的林賢俊在聽到妻子阮玉惠(nguyen ngoc hue,音譯)說想要重新開始工作後勃然大怒,大罵她是“妓女”。
阮玉惠看見丈夫情緒失控,就躲到了孩子的房間裏,鎖上了門。林在門口撞門,她不開。片刻之後,他拿著一把手槍衝了上來。
林賢俊先是幾槍擊倒大女兒,然後又朝著妻子連開兩槍,一邊開槍還一邊嚷著“她該死”。當時他們11歲的二女兒和3歲的小兒子也都在臥室,兩人蜷曲著縮在牆角,驚恐地看著這一幕的發生。
行凶後,林賢俊將兩個孩子送上了汽車,然後借口忘記了拿什麽東西,回到了臥室給妻子補了一槍。
林開車去了姐姐家。在路上,他給兩個孩子每人一件紀念物,表示自己“會坐很長時間牢”。到了目的地後,他同姐姐聊了一會,然後開車離開。
在林離開之際,第一個中彈、倒地裝死大女兒撥了911。警員上門立刻將她送往醫院,急救人員證實她臉部中了兩槍,手中兩槍,手臂中一槍。
警員還試圖對阮玉惠進行急救,卻發現她已胸部和頭部中槍,死在準備洗的衣服堆上。
另一組警員則將林的皮卡截停在了路上,將他拘捕。
警方的記錄顯示,林是一個有犯罪記錄的人。1994年,他在黃刀市被法庭裁定三項攻擊傷人罪成立;2006年還卷入過一起毒品走私案。他被禁止擁有槍支,但是顯然沒有遵守禁令。警員在搜查其住所的時候甚至發現了一個密室,裏麵放滿了步槍和彈藥。
調查還顯示,林賢俊在殺妻以前,兩人的關係就亮了紅燈,並曾發生非常激烈的爭吵。
林先被控以一級謀殺,後改控控二級謀殺和有意圖發射武器危及生命(discharge firearm to endanger a life)等兩項罪名。
本周二,林當庭認罪,並通過律師表達了悔意。
其律師Gavin Wolch表示,林賢俊在犯罪之後,每天都在後悔中度過。他已有一年多沒和孩子說話,想給他們寫信,卻不知該怎麽寫。
林賢俊的家人並沒有出庭,他的兩個女兒也沒有露麵,同父親見上一麵。
量刑聆訊不日進行,林賢俊可能會麵臨12年監禁,中途不得假釋。
------------------------又看了英文的報道。。
案列分析:
:FACT
1. 殺人才判12年
2. 男人和女人是越南華人
3. 開五槍。槍傷大女兒。沒有傷2個小的孩子
4. 女人說想出外工作,他罵她婊子。激烈衝突,然後先傷女兒,再殺女人
5. 行凶後,林賢俊將兩個小孩子送上了汽車。
分析:
1. 法官不認為完全是男人的錯,所以輕判,基本和BC大頭判的還要低。
3. 大女兒完全被母親控製,幫媽媽罵爸爸。。而且罵的很激烈。
4. 女人也不一定是完全無辜。。晚上出外工作隻是借口。
5. 男人為何會罵她是婊子,而且是當著自己的孩子的麵說的,說明女人也許外麵有人被他抓了。背叛了他。
6. 他第二次回去又補了一槍,說明他恨死她了。。1994年的前科是否也與女人有關呢
7. 他把孩子拉到自己的姐姐家裏,把孩子安頓好了,交代清楚了,再自首。
8. 開5槍都沒有致命傷大女兒,第二次又回去,給女人補了一槍,但就是不補大女兒。。說明他根本就不想殺大女兒,隻是在警告她。女兒在幫女人罵自己的爸爸。他受不了了。
9. 他是真的想殺女人的。。第一次二槍,第二次回去又補一槍。她一定是做了啥事情真的傷到他的底線了。
他殺她,絕對不可能是因為正常的外出工作。。女人晚上11點外出。。能幹嘛?
但是政治正確需要這麽寫,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