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春

江上何人初見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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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的理由

(2013-11-24 08:16:02) 下一個

葉友文

那年在西安火車站,遇到一個女孩跟我說,她跟家人走丟了,要錢買車票,我就給她一塊錢。那時是學生,月生活費20,暑假旅遊,用的是父母的錢,所以給完錢沒覺高興;倒不是因為一塊錢大,而是覺得自己在慷父母之慨。後來在火車站又見到那女孩,那感覺就不光是不高興,而是憤恨和覺得自己傻冒了。

可我不是能吸取經驗教訓的人。每次碰到有人跟我要錢,我都挺不過麵子,多少都給一點兒,給完又常常心裏不好受,可見自己不是什麽大方的人。那時窮講究,喜歡穿好一點兒。你穿得像像樣樣,碰到有人跟你要錢,不給還真不好意思。一回下雪,穿借來的呢子大衣騎車去西四買煤油,回來時沒剩一分錢。路過西單,雪大騎不動,下來推著走。在拐角碰到一個乞丐,旁邊有好多人,他誰都沒找,偏衝我要。我說我沒錢,他不信。我說真沒有,說完推車就走。旁人雖沒給錢,卻對我投來鄙視的目光。我想起電影裏資本家太太穿得花枝招展叫乞丐滾蛋的鏡頭,她們大概跟我的境況相似,把錢都花在花枝上,沒錢招展,所以惱羞成怒叫人“滾!”我還想,莊子說君子遠庖廚真對。眼不見心不煩,見了不給真遭罪。

後來我來美國,很少跟乞丐麵對麵,但常在超市門口碰到慈善募捐,碰到了多少都捐一點兒。如果在高速路入口碰到舉牌的,就總以安全為由,不開窗不看就過去了。我在美國的母校每年都寄捐款邀請,逼到家裏,遠不了庖廚,所以也認。那時辛苦,多捐不起,隻捐最低額。捐歸捐,總不情願,還有一種施舍的感覺。

幾年前,我跟朋友出門。在高速路入口,有個人舉牌:無家可歸需幫助。朋友給他五塊錢。上了高速,我跟朋友說,他年紀輕輕應該找工作,給錢對他沒好處。朋友說,“人要幫忙,自有你我不能理解的難處,但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我覺得自己很運氣,能給,所以很高興!”慚愧!

那以後,我感覺變了,做法也變了。我除了在超市捐,也會上網捐,寄信去捐。

高興捐錢其實也不容易。有時你捐了高興,可發現錢給挪用了,你又不高興,“傻冒”感又翻上來。我除了捐中國,還捐美國和外國。前年日本海嘯我捐錢,家人剛開始不接受,“捐給日本人造槍炮來打中國?”把事放網上,有人罵,有人說傻,說我“農人和蛇。”遙遠的朋友網上看到,打電話鼓勵我。本周菲律賓遭災,我找好機構,也捐了。雖然我捐得不多,但能幫一點兒也很高興。

我現在也覺得,自己很運氣,能給,應該高興。

 
20131111日於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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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一之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pinkbear' 的評論 : 謝謝 pinkbear 來訪賜評!
一之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Nio-nio' 的評論 : 謝謝,Nio-nio 的批評。是不應該自吹。我原意是希望有人給菲律賓災區捐錢。
pinkbear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Nio-nio' 的評論 : nio-nio,how about "do not judge"?
Nio-nio 回複 悄悄話 經上說,左手做的不必叫右手知道。捐款這種事,在心在靈在性,沒必要滿世界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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