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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姆·索恩綁票案 11

(2016-06-08 15:22:31) 下一個

11

小格雷姆被綁架那天,史蒂夫一早什麽時候離開家的,沒有人知道。

 

上午10點過,瑪格達叫來一輛出租車,帶上孩子們,出發去機場了。在她們快要登機之前,大約是1015分,瑪格達主動打了一個電話回家,與已經回到家的史蒂夫匆匆說了一會兒。昨晚吵架的氣,這會兒消了許多。那個年代的機場,到那兒就能登機,也沒有安檢這一說。完全不用擔心劫機呀什麽的。劫人都聞所未聞,更別提劫機了。

 

10點過半,搬家公司來車,開始搬東西。令搬家公司的人感到奇怪的是,史蒂夫家每個房間都有需要搬走的物品或家具,隻是車庫門關著。史蒂夫並且進出車庫搬東西都是自己來,然後隨手又把門關上。更使搬家工人奇怪的是,當史蒂夫自己在車庫裏,他們在外麵喊他出來看看哪件東西是要搬上車的時候,史蒂夫並不會立馬就出來,看也不用看,就叫他們裝上車。

 

 

上圖是當年史蒂夫的家,摩爾街28號。正對進車道的是內進式車庫。

 

末了,除了幾個畫框,史蒂夫拿去交給了鄰居大娘保存,和栓在後院兒裏的獅子狗,其餘都裝上了車。連搬帶綁車帶磨洋工,搬家公司愣是搬了四個半小時,直到下午3點他們才離開。(以上這些細節,都是警方在過後找到相關證人錄取口供的時候才了解到的。)

 

搬完家後的第二天(78日)晚上,史蒂夫打了一個電話到黃金海岸的酒店去報告瑪格達:家已搬好,騰空。鑰匙會在第二天,周六,交給新主人。然後,他將帶上狗狗,趕去跟她和孩子們會合。

 

史蒂夫是79日半夜趕到黃金海岸的。他們一家在那裏度過了一個愉快而短暫的假期,於712日又回到了悉尼,住進了更北郊一些的曼裏區的一幢老宅裏。老宅的主人把房子分割成了三個獨立套間公寓,用來出租。史蒂夫一家住的隻是其中一套。史蒂夫並且在辭工一個月後,又回去原來的老虎機工廠,求工廠老板開恩,要回來他原來的電鍍車間工作。一家人的生活,經過此一番折騰,才又勉強恢複到正常水平。

 

從時間上看,史蒂夫在去到千裏之外與家人會合之前,有充裕的時間處理他綁架回來的人質,包括收藏(在車庫裏,甚至是在福特車後備箱裏),包括撕票,然後拋屍,銷毀證據。他為什麽不在下午5點鍾左右給巴希爾打電話,而是延遲到晚上?一種可能是下午的報紙新聞已經證實了警方的介入,使他多少有點兒猶豫。還一種可能是他要忙著處理好格雷姆,並無機會抽身去打這個電話。既然是擺明了的,警方已經介入,又為什麽還要鬥膽去打這個電話?這就是史蒂夫心有不甘,性格使然了。

 

警方的介入,是史蒂夫不願意麵對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可他到現在仍然不明白,自己當初登門拜訪,樓上樓下打聽的不是一個人這個小小的細節,在弗麗達心中留下的陰影,導致了弗麗達會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比他打進第一個電話,實施威脅並索贖,早了20分鍾!就在這20分鍾裏,警察就出警了。結果是一名警察接的他打進的第一個電話。

 

——如果你去報警,你就再也別想見到你兒子了!想想看,如果當事人先聽到的,是綁匪說的這麽樣一句話,那效果很可能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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