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阿豬的博客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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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馬裏奇疑案 17

(2017-04-06 17:06:12) 下一個

17

我下麵要講的,是同一個案子,但卻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主人公仍然是約瑟夫·庫馬裏奇,但他並非死於糖尿病。

在加爾各答耽誤了大半天,一心趕著要往南飛的約瑟夫,已經飛到曼穀了,卻要換飛機,繼續飛去香港,這下把他搞懵了。從曼穀飛香港不是往南啊,而是往東北方向,這個他懂。這麽反著飛,越飛,就離澳大利亞越遠了。因此,約瑟夫坐不住了,在飛機上來回走動,,,

等到了香港,約瑟夫確實有點兒累。可他兜兒裏沒錢,住不起酒店,就想著在機場附近遛彎兒,先找個靠海邊的地方,能坐下來歇會兒。沒曾想,不認字兒,這就誤闖了閑人免進的英國皇家空軍軍事禁區了。

要是直接讓人攔在門口,不許進,也就不會有後麵的事兒了。可他偏偏衣著得體,不慌不忙的,被當作是中央情報局的人,給放進去了。等約瑟夫看到四周環境不對勁,怎麽裏外都是軍人?才明白過來,這不是他該來的地方。正趕緊往回走的時候,已經遲了,他被人逮住,帶進營房。

上圖:英國皇家空軍RAF香港啟德機場駐勤紀念冊封皮。

一問,一查,不得了。禁區裏居然混進來一個持南斯拉夫身份的家夥。幸好給逮住,不然就溜掉了。再問,再查,英國軍方的人警惕性很高,非弄個水落石出不肯罷休。語言不通?就先懷疑此人是裝的。誰敢保證他不是一個訓練有素的一流的敵方間諜人員?誰是敵方?對於駐港英軍來說,敵方就是共軍,國軍,解放軍,和他們的友軍,越共,柬共,阿爾巴尼亞共,,,南共聯盟當然也算。

折騰半天,問不出東西,也搜不出東西(比如微型膠卷,照相機,電台什麽的)。越查越不像是一個敵人。此人有去新西蘭的簽證,機票。除了緊張,害怕之外,一臉無辜。難道這也是裝的?英國人開始動搖了,該把他交給香港警方。這邊繼續查他的來龍去脈,那邊讓警方先好好的看著他。就這樣,約瑟夫被移交給了九龍城警察署。

等到了警察手裏,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香港警察處理過太多的共黨顛覆力量。警局的審訊條件,小黑屋,刑具啥的,也比空軍基地那邊更專業配套一些。

當年的時局是,紅色中國文化大革命烈火,早已燒遍了整個港澳地區。澳門甚至已經淪為北京實際控製。美英帝國主義十分擔心香港的動蕩不安。從1967年的香港五月風暴,左派暴動時起,美英方麵就在為避免中國提前(武力)收複香港而努力。也因此,香港警方積累了相當的經驗,對付那些滲透到港九各個階層的左派先鋒,共黨間諜。

上圖:文革時期港澳左派運動曆史鏡頭之一。

下圖:香港警察也有成為文革武鬥之犧牲品的。

約瑟夫被羈押在九龍城警察署,繼續由警方對他進行盤問。他越是緊張,恐懼,警察越是猜測他心中有鬼,不肯招供。

有兩個因素,促使警方最終決定對約瑟夫實施刑訊逼供。一是英國人本身就跟美國人勾得很緊,他們動用了一些情報資源,很快便可以查出約瑟夫的真實身份。甚至連他大伯在貝爾格萊德是幹什麽的,都一清二楚。果然是與敵軍人士有染。唯一不可確定的,就是約瑟夫這趟回南斯拉夫,呆了那麽長時間(一年半),是不是接受秘密訓練去了?此番新鮮出爐,經驗不足,本欲順手牽羊,借路過之機刺探英國空軍情報,結果被逮個正著。

二是英國人美國人手裏有專業的,秘密的,吐真藥。按照相關手冊說明,約瑟夫絕對是一個完美的試驗品。又如果真能掏出驚人口供來,向上級報功是小事,積累了實驗數據,便於以後推廣才是至關重要的。

那藥劑,三聚乙醛(paraldehyde),送到警署的時間,應該正是上午10點。

請注意:在法庭上,警方證人阿諾德幫辦說,上午10點他親自送約瑟夫上了一輛出租車去機場。此證言,是偽證。是想做一個受害人不在現場的偽證!警方更安排了另一名假證人——王姓出租車司機,作偽證說,在10點半到10點40分這段時間裏,他和約瑟夫在一起。約瑟夫在他的車上。他們倆在尖沙咀,亂轉。其實,10點半,應該正是警方給約瑟夫下藥的時間,約瑟夫並沒有離開九龍城警署。

警方給約瑟夫用藥,使用的是肌肉注射,或者更危險的靜脈注射。因為口服會引起胃痛和嘔吐症狀(這個藥很臭,是咽不下去的),而並無證人對約瑟夫有過此類描述。警方給約瑟夫用藥量是多少,我不敢胡說。但顯然是過量了,用了能夠致死的藥量。警察然後坐等奇跡出現。

約瑟夫本來就又困又累,肯定不一會兒就進入狀態了。按手冊,用藥15分鍾後,警察便開始大聲問話:你他媽的是幹什麽的?跑軍事禁區裏幹什麽去了?你大伯是幹什麽的?你哥哥,在新西蘭,是幹什麽的?你他媽的會不會說英語?,,,指望約瑟夫會像手冊上標明的一樣,開始吐真言,一一從實招來。

審訊結果,肯定會令英國人美國人,香港警察,都大失所望。搞不好還因此加大了劑量。因為約瑟夫首先聽不懂問到是什麽,就算說出來什麽,也是南斯拉夫家鄉話,不知所雲。而且,根據手冊,藥量應該按體重或身材計算,而約瑟夫又足夠牛高馬大。於是,加大劑量。再接著問,你他媽的是幹什麽的?,,,

失敗了,完全的失敗。在超劑量用藥情況下,警察從約瑟夫身上仍然是一無所獲。跟最初在皇家空軍軍營裏查問的情況沒什麽兩樣。到這時,警察先生們算是明白了,這家夥的的確確是存在語言障礙。難以想象,一個不懂語言的人,會是什麽高級間諜。還是放棄吧。這個南斯拉夫青年,看來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過客。走錯門兒了,僅此而已。

負責審訊約瑟夫的人不免有些氣急敗壞,扔下他在審訊室裏熟睡,紛紛走了。

按照三聚乙醛用藥手冊的規定,任何過量用藥,本應立刻送急診,接受解毒治療的。但香港警察並沒有及時帶約瑟夫去看醫生。而是丟下他不管了,草菅人命。原因在於,這種藥,情報部門應用於實踐,對外是絕對保密的,甚至繞過了本國司法,未經認可。所以才會有若幹年以後,人們在解密文件中才了解到當初的這些秘密項目的運作內容。比如,美國人搞的MK-Ultra腦控實驗計劃等。(如今已不是什麽秘密了。)

上圖:三聚乙醛,作為審訊腦控藥劑,早已被其他更安全有效的藥物取代。但,感謝互聯網,使我們仍然可以找到當年存檔的用藥手冊。

用藥手冊上還說,接受實驗者會持續深度睡眠數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這就是為什麽這種藥劑最初常用來鎮靜手術台上的病人,比如產婦。可是,讓約瑟夫老這麽在警署裏睡著,終究不是個事兒啊。萬一真出事,死人了,死在警局裏畢竟不好交代呀。警方於是決定放了約瑟夫,由他在外麵,自生自滅。就算是有人看見他快不行了,叫救護車送醫院,醫生也不會知道他曾經被警察用過藥。一,這家夥不懂語言,南斯拉夫語翻譯在香港並不好找。警察找過了。到碼頭,船公司,都問了,沒找到。二,醫生就算瞎猜,也沒有真憑實據。如今社會上的階級鬥爭,革命派,反革命派的,多複雜啊。什麽事都有可能發生,不是嗎?隻要不沾警察,人死了就死了。也不至於搞什麽死因聽證。甚至,都不會是一個須要過手驗屍官的Case。

還真是,什麽事情都有可能發生。這一點,警方想到了,可又沒有想到。因為當他們把約瑟夫放出去後,(他們將約瑟夫載到尖沙咀,隨便放他到人多的地方。)結果約瑟夫又誤闖了碼頭,人家是報警,而不是叫救護車。約瑟夫於是很快就又回到了警察的手裏。這時的約瑟夫,藥性中毒症狀更明顯了,成了警察手中燙手的山芋。誰攤上他都怕負責任。所以,警方經過布置,派了梁警司鎮守機場,一定要看著約瑟夫登上澳航飛悉尼的飛機。

後麵的事情我們大致都清楚了。最終叫救護車送約瑟夫去醫院的,不是平民百姓,而是機場警察。直到約瑟夫死於九龍城警署牢房,香港警界高官們,一定是幹著急,亂如熱鍋上的螞蟻。感覺有點因為做了虧心事,此時聽見鬼叫門的味道。

警方再也不敢隨便放約瑟夫出去了。他們害怕人們再會報警。會有更多的人,因目睹過警察如何處理約瑟夫,日後會成為指證警方的證人。之前,丟約瑟夫去尖沙咀那次,沒引起什麽人的注意,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了。其實,那次任務,也沒有完成好。下車後,約瑟夫神不守舍地,也沒拿行李,就走掉了。

以上便是我能簡略還原的,約瑟夫在香港警察手中真正的遭遇。

上圖:當年,港人高舉紅寶書,在法院門前抗議。他們在抗議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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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胡子大伯 回複 悄悄話 腳底的傷是肯定用刑造成的.後腦的裂口是為了抽走腦髓打開的口子,原因是應該為了銷毀證據吧?因為腦子裏有殘留的非法藥品.
個人揣測.
每天都是好晴天 回複 悄悄話 謝謝還原真相!
有一個疑問:後腦的傷和腳底的傷是因為被警察用刑的結果嗎? 還有為什麽大腦被抽空,內髒有些組織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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