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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說凡是遇到綁架,特別是綁票案,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怕的就是綁匪知道了警方的介入,索贖取贖的難度增高,撕票的可能性就增大。更有那些喪心病狂的,警方就算不介入,時不時的都想宰了那些人質。更不用說當事人第一分鍾就報警的這種。綁匪很清楚,這種當事人根本就沒有誠意會給錢的,所以才報警。要知道,那些個綁匪,沒有太大的耐心去看管一個大活人,一個跟你從此一恨恨到骨頭,隻要能活著出去就絕不會放過你的,大活人。
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上午綁架,下午就新聞見報的,案子到這裏基本就結束了,等著收屍吧。可是,格雷姆·索恩這個案子,一是因為孩子相對還小,估計不會給綁匪添太多的麻煩,存活希望較大。二是弗麗達報警這個事,完全是由於當時慌不擇路,未經與巴希爾好好商量,擅自作出的決定。這個問題,如果處理及時,可以有挽回的機會。要讓綁匪相信,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錢不是問題。這樣就還有希望。
到了這個時候,重案組對這個操東歐口音的男人,曾經於此前登門確認索恩家電話號碼的情況,已經有了全麵的了解,包括其與樓上女主人的短暫交流。
全部的人,在時間將近下午5點的時候,都停止了手中正在進行的事。索恩夫婦更是早已心係那隻電話,一秒一秒地默數,愈發焦慮,和沉重。綁匪沒有來電話,5點沒有,6點沒有,7點8點都過了,電話還是一點兒響聲都沒有。
直到差一刻10點的時候,綁匪的電話打進來了。這次,警方又是因為經驗不足,造成失誤。受指派,守候,接聽電話的人,換了。早上接綁匪電話,順水推舟裝成孩子爸爸的,是警員歐尚。而此刻,換成了重案組的大衛探長。
喂——,是索恩先生嗎?是我。——你把錢準備好了嗎?準備好了。那就請你用兩個紙袋子把錢,,,還未等對方說完,探長忽然打斷(缺乏經驗):你先等等,我得把你的吩咐都記錄下來,免得會有錯漏。隻聽電話那一頭的東歐男子,一番嘰裏呱啦的外國話,啪!地就把電話給掛了。(史蒂夫當然不會聽不出來,這是與早間聲稱自己是巴希爾的那位完全不同的男聲,在企圖與他周旋,爭取時間。)倒是大衛探長,因為早間不是他接的電話,所以除了東歐口音之外,他根本無法確認打這個電話的,是否同一個綁匪。
如此,與綁匪的,及時的,溝通,隻剩最後一條路了。半小時後,巴希爾在電視晚間新聞檔露麵。他,難掩悲戚,向綁匪喊出:如果這位先生,綁架我兒子的這位先生,如果你也是身為人父,那麽,請看在上帝的份上,把孩子完完整整地還給我們吧!
盡管巴希爾一再向警方表示,願意用所有得獎的錢,換回兒子的一條命。但他這個意願,沒能在新聞中明確表達。(注意到了嗎?上圖中,那個話筒,顯然是握在警方手裏,隨時會被移開。巴希爾並沒有完全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