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阿豬的博客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紀實
正文

慣偷 金·檸檬

(2011-08-10 14:57:13) 下一個
 

有同事從奧克蘭警局來首都開會,完事後約著去喝茶。難能如此這般海闊天空地胡吹,席間,千杯少的感覺都出來了。其中一個時髦的話題:犯罪現場重塑與罪犯心理畫像。好在我多讀了幾本重案專著,對諸如連環殺手,係列凶殘之類毛骨悚然的詞匯很熟悉,不然就冷場了。

 

曾經的奧斯卡獎影片《沉默的羔羊》,借用美國FBI總部犯罪行為科學小組(BSU)的影子來擺譜,整得是煞有其事,玄乎其玄。而該小組的一些所謂研究成果,更是幾近荒謬,有失科學。一個案件,何人所為?在缺乏證人證詞的情況下,如果套用BSU的心理畫像,人格畫像,行為畫像,,,雖然排除了一大批人之嫌疑,卻與此同時使另外一大批人成為嫌疑。在我的閱讀範圍內,對靠畫像辦案的做法,推崇與批判均攤,其餘則保持沉默。最終確定誰是案犯,還是要靠常規偵破手段。筆跡,指紋,監聽監視,DNA,,,這些均可成為呈堂證供。而心理畫像,不可以。

 

讀罪犯心理畫像骨灰級人物道格拉斯寫的《Mindhunter》,感覺FBI請了個巫婆在狂猜。他本人一副猜中了,吃我的藥,猜得不中,分文不取的大師情懷。由道格拉斯開始,直到最近國家地理頻道時髦的文獻片《Sensing Murder》,把警察完全撇開,真真是巫婆當道。去跟被殺掉的人進行所謂精神乃至肉體的接觸,解釋警察無法解釋的謎團,到了迷信的地步。

 

犯罪現場重塑所涉及的內容,絕大部分又回到了常規偵破的範疇之中。案犯是怎麽來的,怎麽去的,罪行是怎麽實施的,根據現場留下的證據或痕跡,根據證人證詞,作出合乎邏輯的判斷。簡單的說,就是把現場走一遍,一遍不行又一遍,無論是用腳還是用腦,直到走通為止。

 

如果一係列的案子,均係同一罪犯所為,那麽偵查人員走(重塑)起現場來,就會有重演的感覺。有一個關鍵詞,叫MOModus Operandi),也叫實施方法。當兩個不同的現場,走起來有重演的感覺,我們說,這兩起案子MO相近或相同。

 

海闊天空吹到此,手邊就有一個案例,案犯金·檸檬(不是真名)。自從前月裏我開始到警局偷盜組上班,一直就走的他的現場,直到將其捉拿歸案。

 

在刑事案中,偷盜,總是呈量販式出現的,比如偷盜(含溜門撬鎖),偷盜(含撬車偷車),還有偷盜(含在商鋪,公共場所的小偷小摸)。對於此類量販式案件,警局內部有分工:鮮活的案子,即犯罪實施中(例如防盜報警器,安全監護係統突然蜂鳴報警),罪犯已被扣押(例如偷吉列刀片的小偷已被超市保安扣押,嗬嗬,信不信由你,超市被偷頻率最高之商品乃吉列刮胡刀!),或罪犯正在逃離(例如主人在自己家中遭遇可疑的不速之客)接到報警立即出動的,是外勤組。

 

而事後發現的,比如下班後在停車場發現車已被偷被撬,假日旅行結束返回時發現家園已被盜,此類我們稱之為過時的案子,則被匯總到量販案情中心。這個中心存在於報警中心的二線。由他們記錄下基本案情後,警局偷盜組才接手進行現場勘查,取證。我現在每天一大早上班,就要打開係統先看看有沒有這樣的盜案需要預約前往, 然後挨個兒去走現場。

 

遺憾的是,有一種案情,很普遍,本是鮮活的,但報警報晚了,成了過時的。

 

一個團夥偷香煙,半夜爬上屋頂,從上麵耗子打洞往下鑽,目標定位是一家煙店的小小儲藏室。賊們花了幾十分鍾,堂而皇之,大小工具都用上了。他們輪番剪鐵皮,拽網布,抽保溫石棉,踹天麵板,動靜之大,打擾了附近一戶人家。她家的窗戶就正對著作案現場那屋頂,居高臨下,聽得清看得見。可她老人家,近窗前端詳了半點鍾,幾次拿起電話想到要報警的,卻又放棄了,沒報!

 

說賊們輪番作業,是因為他們那晚在那屋頂上一共開了三個洞。第一個洞開下去,位置不準,腦袋探進去一看,是煙店隔壁那間銀行的保密室,裏麵一排的保險櫃。第二個洞,開進了煙店的店堂,店堂有報警器,也不是他們的要進的地方,於是就又開了第三個洞。從那儲藏室裏,賊們偷走了價值三萬多元的整箱整條的煙。

 

第二天我走現場,當問到這位老太太為何不報警時,她說:當時天下起了雨,我還以為那些人是趕在屋頂上搶修,補漏洞呢。可她接著又說:我也納悶,修屋頂的怎麽沒開燈,隻閃著一隻小手電?而且,從那屋頂上,哪那麽些東西要往下搬?哎呀呀,聽得我直著急,多好的捉鮮活的機會呀,就這麽丟了。

 

當時讓她老人家重演,站在那窗戶前,手指對麵的屋頂,賊人作案的現場,我給拍了下來。回局裏跟同事們說這案子,有同事說:阿豬今兒從現場拍回來的這麽些照片,隻此一張值得保留。照片我確實保留了,但為了保護證人,沒有放進案卷裏。怕將來案犯一旦伏法,要對本公堂,則現場照片也要對案犯或其辯護律師公開。而如果到時誰拿錯了,把這張有目擊證人肖像的照片也給公開了,追究起來,是我的責任。

 

還有一家,也是退休老兩口兒,男的在前院兒剪修花草,女的在裏屋點燙衣服。就聽後邊廚房裏有個人,老太趕緊迎出來,見來人不慌不忙,正往裏走。問過是幹啥來的,回答說找64號,是這兒嗎?老太說不是,這兒是58號,你走錯門兒了。那人就往外走,出了後院兒,老太又見他往回拐,就跟了出去。

 

等拐出去一看,眨眼的功夫,人影兒都沒了。就見自家老伴兒,還在前院兒剪花呢。這陌生人哪兒去了呢?會隱身術?老太太不敢大意,圍著房子查看一遍。當走進地下室的時候,黑咕嚨冬的,居然那人就在裏麵,站著,躲著。把老太太也嚇著了,你怎麽,這又是幹啥呀?我,在找,,,C單元?這裏沒有C單元,快走吧你。估計這家夥看見老頭兒正堵在前院門,沒敢徑直走過去。

 

這老兩口兒,還目送了那可疑的陌生人一段,回到屋裏仍後怕,四肢發顫,可就是沒想到要報警。直到老太太第二天去修道院,聽那些修女們說起來這麽一個闖入者,描述的正是闖入自己家的那個陌生人,才在修女的鼓勵下,給警察局打電話。

 

此闖入者,就是本文主要要講的慣偷,金·檸檬。

 

我以為,偷盜案處理起來,有點兒象玩傳統遊戲打地鼠。地鼠不斷地冒出來,錘子不斷地砸下去。首先是,案件出現的模式識別很重要。某區域,某時段,頻發,可以認為是狼來了。然後再研究各案現場重塑出來的結果,找犯罪特點,共同點,MO,將它們區分開來,看看是幾隻不同的狼,幾隻不同的鼠。

 

從九月初開始,南市區偷盜案異常增加,到十一月,保持正常,每周三,五起。上司判斷,南市區有狼了,新來的。於是趕緊查該區近期有無入住勞改釋放犯,有無重點對象遷入,,,確實有的,照片組做出來,給目擊證人準備著,好及時指認。搜查令草擬好,以備及時出手搜贓。如果是一個慣偷給放回來了,更要如此這般地關照他。因為豺狼碩鼠的,太有可能就是他。

 

我們,每天忙著打鼠,走現場的小警察,看似例行公事,其實是在最前沿和賊們打交道。金·檸檬此人,到了最後,簡直就像是我的一個熟人,走在路上,我敢打賭我能認出他來。首先是他作案的套路,特征(MO)極為明顯:他絕不會在晚上作案。因為,他須要看到有人在院子裏幹活(多是在前院),做花園,剪草,曬衣服等等,這樣就說明了一,人在家呢,屋內報警器一定沒開,不會叫。二,人在院兒裏,房門,尤其是後門,值得一試,多半沒鎖,開著的。三,人在家呢,那錢包也一定在,廚房,臥室,台麵上很快搜索一下就能找到。如果是女主人,就先找手袋,錢包就在手袋裏。

 

此賊隻淘金(cash hunting)。偷現鈔,支票,信用卡,如此能快速套現,進出又不易被懷疑。不拿筆記本照相機,不用肩挑手提,再穿的得體一點,一副徒步過客的樣子,對誰也沒有直接威脅,也就不會上來就被當賊抓。等受害人反應過來,發現錢物被偷時,他人早已逃之夭夭。

 

其次是有太多的目擊證人。他這麽幹,屬於闖入者類型的案犯。大白天,活生生的,這家在剪草,說不定鄰居那家也不甘示弱在院子裏忙著什麽,隻要留心,都看得見。走了幾個他的現場,重演的感覺異常強烈。我向上司匯報情況,肯定了他們的判斷。是有一隻狼在南市區,他被目擊證人描述為:一,二,三,四,五,,,(性別,種族,年齡,身高,體型,穿戴,,,)此外還有他的談吐,他的借口,他的,可能的,接應,,,

 

根據對此賊人的描述,先前鎖定的遷入對象一一被排除了。那麽,他是誰呢?

 

我老在想,這事兒要是發生在中土,這淘金之賊早死翹翹,入土為安了。廣大人民群眾,嗬嗬,就那些個賊眉鼠眼,四處打聽,見生人絕不放過的街道辦大娘大嬸子,具有曆經滄海桑田培養出來的革命的,戰鬥的警惕性,管叫老賊有來無回,走哪兒都跟入了雷區似的。

 

這新西蘭可好,大白天,闖入者,似入無人之境,屢屢得手。僅在同一條街,名字好聽,叫花園街。花園又好又多。可對於狼來說,等於待斃的羔羊,出手的機會,也多。在這條街上他就先偷了89號,沒過多久又光顧了58號,72號,12號,,,還有沒報警的呢。

 

對於這種闖入型(intruder)的賊人,警界重視程度相對要高一些。因為有備而來的小偷,與無辜無防範的受害人,在闖入的過程中很容易親密接觸到。就好比前麵提到的花園街58號那老兩口兒。而在接觸當中,小偷很可能在轉眼之間就變成大盜,在即將穿幫之前先發製人。倘若行跡,居心,完全暴露,則更會原形畢露,大打出手。古往今來,闖入者氣急敗壞,下狠手徹底收拾了受害人的案例屢見不鮮。電視上出現的鏡頭,受害人每每鼻青臉腫,被打變了形。有活下來的,也有的,就此光榮。

 

之所以,我感到責任重大。不能象賊人請來的文書似的,每天跟在他屁股後麵跑,幫他整理一份又一份的案件報告。這傷及無辜的事情,很可能在他下一次的闖入當中就會發生。他雖然裝扮成是個散客,可十有八九,兜裏揣著刀子叉子的。哪個賊輕易,甘願,束手就擒?就是哪怕隻想到要防身,也會帶上家夥的。

 

通過局裏情報處的配合,我在大區係統上發出布告。這賊,作案特征明顯,高矮胖瘦已知。與其我個人奮鬥大海撈針,不如廣而告之招喚提名。

 

布告發出去,第二天就得到一個提名。北城分局情報處一名幹警,看到了布告,給我回E。全文如下:

 

阿豬,

你的布告引起了我的興趣。

大約是5年前,一個外號叫檸檬人的,也正是在南市區,一度造成闖入恐慌。其MO與你所描述的極為相像,高矮胖瘦的也差不太多。

很遺憾我想不起他真名是啥了,隻記得每次與受害人親密接觸時,他的借口總是:我在找檸檬。

祝你好運。

 

拿著此回E,我找了上司,上司拍自己的腦門子:檸檬人,哎呀,對,是是,叫什麽?看我這腦子!你去問問那誰誰誰吧,他當時負責的偷盜組,他一準知道。

 

我上樓層,蹭,蹭,蹭的,結果重案組那頭兒,聽了,也是拍自己的腦門子,,,叫什麽,想不起來了,你去找,,,情報處。我又蹭,蹭,蹭。情報處,指紋組,少管,家庭暴力,刑警隊,交警隊,,,老資格們都明白我說的是誰,名字也就在嘴邊兒,卻沒人能叫得上來。情報處的更幫忙我用檸檬人,檸檬,橙子,橘子,,,所有的關鍵詞,在係統裏狂搜,希望能掏出點兒猛料來。可這功能差勁的係統,就是吐不出來像樣的結果。

 

跑了這麽一圈,我也聽到許許多多關於檸檬人的故事。我心裏清楚,就是他了。上司也極為同意:照這個方向查,沒錯。及時報告我結果。可沒名字,怎麽查呀?

 

文職打字員金老太見我走過時一副丟了魂的樣子,關心地打招呼:你沒事兒吧?嘿!我眼睛一亮。踏破鐵鞋,跑遍樓層,怎麽就沒想到問問咱金老太呢?

 

這金老太,快70的人了,退休返聘的,照顧。在刑警隊幫著打打字。我曾經錄的口供,做的筆錄,越是又臭又長的就越是求她老人家幫打。別看著她象個局外人,其實警隊裏什麽事她都先知道。別看她不愛八卦,扯是非,其實哪個的家長禮短她都很清楚。我平時觀察,找她傾心交底倒苦水幫大忙的,她都一一默默地吸收,笑納,隻進不出。而今我這事兒,她一準能幫上忙。最起碼,當年抓的檸檬人,她一定沒少打相關的文字。

 

是,檸檬人我知道,名字嘛,挺怪的名字,我也想不起來了。當時幫他們打字,打了很多。記得抓到他那天,辦公室中間拚起來一張超大的桌子,上麵擺滿了他行竊的案子。抓到他的,是當時刑警隊的張三?李四?不,是張三,我肯定。還在這兒對了半天稿子,我記得的。

 

張三他人現在在哪兒?他?調走了。調走北上了。名字我給你寫下來,你可以給他去個電話。金老太立馬幫我查了張三的電話號碼。人在東岸陽光城,管少年犯呢。

 

我沒給張三去電話,而是在係統上調出他名下5年前的文件,再放上檸檬人這個關鍵詞一搜,這回係統總算出活兒了,嗬嗬,哈哈,金·檸檬(不是真名),找到了。

 

檸檬人,真名金·檸檬,慣偷。5年前坐牢,刑滿後說是定居奧克蘭,卻常流竄各地尤其是本市繼續作案。他目前正被通緝,且九月初我還沒來偷盜組時,組裏就有他在南市區的案子。那應該是本係列闖入案有案可查的第一宗。現場有他留下的指紋,還有親密接觸後受害人對他的描述。由於核查出來的結果,金·檸檬住址顯示的是在奧克蘭,所以那案子很快就遞送奧市警局聯辦去了。

 

依照南市區MO相似闖入案之排列,我判斷金·檸檬自九月初在本市出現後,一直就沒離開過。於是將其現住址又核實了一次。新的顯示,他的住處是在市中區的一家收容站。我去了那家收容站,經理看過照片,堅稱此人不在此。且該收容站早已改換門庭,隻做正經住客生意,從今年七月起,就不再接待居無定所的三教九流了。金·檸檬上報新地址時,一定做了假。

 

在新西蘭,戶口這東東是沒有的。有錢人,隻要守法,警察係統中無記錄,就愛住哪兒住哪兒,沒人管得著。窮人則不同,為了領救濟款中的一個大項,住房補貼,就得向救濟署上報住址,麵積,人口,租金等基本情況。每換一住處,就得上報一次。救濟署核實如果發現遷移未報或造假,則會立即停止甚至扣除該項補貼。

 

這一環節,有時比查戶口還管用。我們核查嫌疑人地址,一個E發到救濟署,結果立馬就傳過來了。隻是這金·檸檬,這次騙過了救濟署,也使我的調查斷了線。不知他住哪兒,就難抓他人贓。說要等他再露馬腳,實屬無奈。有那麽一天,我真向上司要了一輛便衣車,獨自跑南市區亂轉,大馬路上兜風,找金·檸檬。

 

再說,金·檸檬的馬腳露的也太多了。闖花園街58號那次,他是看見老頭在前院做花園,然後竄入鄰居64號院,翻後院牆進去的。這是金·檸檬的一貫做法。那天,64號的主人把我叫去,在他家後院的桌子上,發現了金·檸檬翻牆之前順手留下的一副墨鏡,一個購物袋,裏麵還有一份超市派的廣告。

 

花園街12號,一老太太獨居。相隔兩個月,他光顧了兩次。第一次,老太在國外,女兒定時來打理花園,錢包被偷了還不知道。是銀行來通知核實異常刷卡才發現的。報警時因說不清是怎麽丟的,就沒按偷盜案處理,隻做了普通掛失登記。

 

第二次,老太回來了,打理花園時金·檸檬竄進主臥,從手袋裏找出錢包,又從錢包裏找出現金和信用卡,然後從容開溜。過了兩天,老太等要用信用卡時感覺不對了才報警。卡裏的錢已經被刷出去很多。隻是這一次金·檸檬聰明了,沒異常刷卡。銀行也是直到老太電話取消時才叫停該卡。

 

花園街12號這個案子,也是我經手的。從銀行要來過賬明細,我挨家挨戶實地勘察,看那間鋪子有錄像監視。果然,在漢堡包店,在24小時便利店,我都拿到了錄像記錄。從漢堡包店的錄像記錄中,我第一次看見了金·檸檬的光輝形象。跟目擊證人們所描述的,完全對上號了。

 

在便利店刷卡消費的,換了,是個女人,一看就是個下三爛。這樣的人要是以前在我曾經的手機店裏刷信用卡,還沒有密碼要簽字的,一定會被我拒絕,甚至報警。

 

有一個問題,想借本文說出來,大家可以探討,那就是案犯辨認(ID)。說的不是指紋DNA一類科學辨認,而是目擊證人指認。新西蘭證據法認可兩種方法,一是站隊指認,二是照片組指認。站隊指認,隻在好萊塢電影裏見過。警局實際操作聞所未聞,操作不起來。而照片組,就時有運用。嫌疑人提名一經上司認可,即準備照片組,拿給證人辨認。

 

老實說,我實驗了這麽許許多多次,還從未有過成功指認的記錄。完完全全都是認不出來。從照片組裏認出壞蛋來,或者,按證人們的話說,照片上這些人看著都是壞蛋,隻是我們見到的那個,嗬嗬,不在其中。這百分百的失敗率,使我不得不懷疑該方法,程序,乃至理論是否與時俱進,存在現實意義?

 

老老年,解放前,比解放前還早,從上個世紀,這種ID方法就被引進成為警界司法常規。而福爾摩斯那個年代,人要想偽裝一下自己,改頭換麵,哪能象今天這麽容易。整容手術,化妝品,染色係列,去唇加眉,這些都放一邊。就是瘦身增肥,也是幾周內可見35個尺寸的變化。更不用說衣著了,脫一件,加一件,從光彩奪目立馬可以變成破兒爛三。

 

頭難變。所以照片組隻給證人看八個腦袋。可是,不像站隊指認啊,除了麵部表情,還可以看得見高矮胖瘦,肢體語言,附加信息大大強化了麵部識別呀。就是這八個腦袋吧,還有要求:嫌疑人是個阿三,那黑的白的就都不能往上掛,了不起來倆老墨。嫌疑人若是禿頂,其餘就不能出長發。嫌疑人紋身紋臉(新西蘭毛利土著紋臉的特別多),則另外七個也至少得有個刀疤。這不明擺著給證人指認做難,諸葛亮布迷魂陣,暈菜司馬懿嘛。我經常看著看著照片組就在想,這八位長這麽象要是互相認識,那隨便結拜結拜,成立個幫派,打遍天下無敵手啊。

 

最最令警察頭痛的,是除了嫌疑人之外,另外七個不但要如上所說進行類歸,還要無未結罪案,叫不活。八個裏麵七死一活,目的當然是防止錯誤指認,排除最不可能的可能。可警察擺起這八陣圖來,一不小心就出錯,放個鮮活的進去。哪那麽容易一下子能找齊符合這麽多條件的七位呀。

 

這一次,查南市區係列闖入案,那麽多的目擊證人,光跑照片組指認跑不死我。前麵幾個嫌疑人提名,在未被排除之前要跑,到了金·檸檬成嫌疑時又要跑。可惜的是,金·檸檬明明在照片組裏,就是沒人認得出來。我因此對這個方法,是挺沒信心的。

 

也正是由於一直有此一迷魂陣之說,再加上電影電視電腦的,令現代人生活中每天的人物類視覺收入大大高於古代,就是照片組裏真認出個賊來,到了法官大人那裏,此項指認也是毫無權重的。我在局裏的一位好弟兄,就曾經在法庭上,親耳聽到法官對陪審團千交代萬交代:記住了,我請求大家,在定罪辯論中,一點兒也別,我是說完全不,別考慮被告人照片組指認認出這一因素。靠!我這兒不是純屬瞎忙嘛?

 

既然照片組指認這一傳統方法,在現實運用當中受到如此的挑戰,病得不輕,幾乎名存實亡的狀態,那診斷研究是否應該跟上呢?沒有人去調查,去統計,去改進,任由其繼續如此這般地耗費警力資源,我覺得似乎不妥。

 

對比漢堡包店錄像和金·檸檬過去的照片,這5年間,他變瘦了。翻過去的案底對他的描述是個胖子,而最近出現在南市區的是一個身材中等偏瘦的人。我開始胡猜,猜中了,吃我的藥,猜得不中,分文不取:金·檸檬掉肉明顯,應該是染上毒癮了,因此缺錢。他的借口從單一的找檸檬,變得多樣化,長智慧了,說明獄中接觸了一些高人,學了兩手。對小件搶手貨不屑一顧,可能尚未與本地的銷贓渠道聯係上。或者是不想聯係,沒打算長期在此停留。

 

金·檸檬找不到,斷線,我又走了一次群眾路線。還是通過情報處,將金·檸檬的資料發到每輛巡邏的警車上。對我原來所在的外勤組,還做了個別吩咐,讓兄弟們了解問題的嚴重性和緊迫性。

 

從救濟署反饋回來的信息,金·檸檬最後一次去救濟署報到是兩周前,被盤問得細了,於是放出話來,說是即日將北上返回奧克蘭。

 

我心煩:和我瞎猜的一樣?是,他是個流竄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能增加警方緝拿他的難度。可他在本市胡鬧了這麽久,沒能活捉他,又叫他跑了到別處去繼續作惡,我心有不甘。而且,還真是快兩周了,沒有新的案子出現,南市區忽然安靜了。我擔心他真的走了,拿我開涮,涮完,揚長而去,高手?我一向看低犯罪份子的智商的,這次,稍微有點,鬱悶。

 

那天,周一,早班。我打開係統閱案,眼睛隨之一亮:南市區,漢森街193號,白天,主人在前院剪草,主臥被盜,丟失現金,信用卡,錢幣罐。這個現場我去走!上司會意:如果是金·檸檬的作品,及時稟報。我問自己,明明是罪案當前,我怎麽會心生快意?

 

巧得很,當日剛好是我原先所在的外勤組當早班。到了下午,兩點左右,係統傳出呼叫:南市區某地址,一闖入者正被證人拘押,鮮活中。

 

我從椅子上跳起來,激動得找不到車鑰匙。就聽外勤組的車子已經呼嘯著衝出警局。數分鍾後,前方單元報告一名疑犯已在押。聽聲音,是我那好兄弟。他在係統裏直接叫我的名字(因為不知道我當前的番號),阿豬,你快來,這可能是你要的人。係統很快就靜下來了,幹警們各就各位,仍在緊張的工作。

 

我在現場取證,做證人筆錄,下麵是該證人的描述:

 

我是這家的租客,與主人家合住。下午兩點,我接孩子回來,看到主人家在前院剪草,還跟他寒暄了幾句。進屋就聽有人往後跑,動靜挺大。誰!?我知道屋裏不該再有人了,就追了出去。這家夥從廚房竄出後院,很快地,翻牆進了鄰居的院子。見我追得緊,他停了下來。

 

我衝他喊:你在我屋中做甚?你手裏拿的什麽?你偷我東西了?你快快交出來。他說:沒有,我沒拿你的東西,我是在尋我的狗。

 

我見他要溜走,就朝著前院我的主人家喊:有人偷東西啦,跑啦,快追。他年輕,跑得比我快,在鄰街追上了這家夥。我們兩個他一個,因此不怕他。還是叫他把東西還給我們,就放他走。當他看到主人家給警察打電話了,才急忙從懷裏掏出一個偷來的錢包,遞給我,一邊懇求:不要啊,不要報警啊!

 

已經晚了,警察在離我們不遠,隻幾十米的地方,逮住了他。

 

當走完現場回到辦公室,上司迎頭就問:是誰?是檸檬人嗎?我一拍腦門子,趕緊蹭,蹭,蹭,找到好兄弟落實。好兄弟見我,好高興的樣子:阿豬,去看看吧,你的檸檬人。

 

我是下班後,換好衣服準備回家了,才故意繞一圈,去看金·檸檬的。我們互相對視,我看他是久違的眼光。他看我,不,他被我看得很難受,就叫了起來:看什麽看?你這%#@&×%!整得身邊的武警要上前製止他。我心情那麽的愉快,讓他罵去好了,說明他也,潛意識裏,認識我。

 

第二天,我忽然想起來給當事人去了個電話:啊,沒什麽,我隻是有點兒好奇。聽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吧?不,不是。我是,我是工程師,是從德國移民過來的。德國?是德國,還是前東德?東德。我放下電話,自語道:不經滄海桑田,不是共黨培養多年,誰有這警惕性啊!?這本不用猜的嘛。

 

金·檸檬歸案了,可警察辦案的工作遠沒有結束。好多好多的事情急等著要做。收集證據還要繼續,案犯口供要提取,搜查令要執行,要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和人犯,要要求法院依案情不予釋放,要準備擇日麵對陪審團,對簿公堂,最終將其繩之以法。所有這些,都還是警察故事。

 

隻是,我已很疲憊,就到此草草斷章了。順便交代一句:之前提到的那個偷煙團夥,已有一人在押,是在奧克蘭抓到的,文件我已呈送過去。

 

 

老警阿豬

零九年十二月

新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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