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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胡蘭成及"漢奸文學"

(2005-07-19 08:35:46) 下一個
文章來源: 紅橡樹 於 2004-07-11 15:00:10 胡蘭成的文章上大學時第一次讀,那時橡樹基本上還是個小資,見了胡吹氣如蘭,玲瓏剔透,置一切行文慣例於不顧的文字也真有驚豔之感,雖然同時也覺得他的確是個文化和感情的雙料流氓,但連張愛玲也上了他的當,可見其魅力也非一般流氓可比.世上的確有胡蘭成這種天生缺乏--或者拒絕擁有--道德感,審美感卻過剩的人物,愛了一個文化又愛另一個文化,愛了一個女人又愛另一個女人,而且每次都如醉如癡,絲毫不覺得有什麽可恥.這種人大抵敏感,自戀,有自覺或不自覺的逃避傾向,"霸王別姬"裏的程蝶衣亦屬此類:日本人也懂得欣賞京劇的美,他就滿意了,家國之類的概念對他沒有什麽意義.這種人大體無用亦無害,在政治上幫不上什麽忙也不能構成威脅.當然胡蘭成比程蝶衣還要曉事幾分,但他也始終相信自己的感情真摯,所以當漢奸坐了牢出來還有臉寫"山河歲月".胡蘭成的文章,靈氣天才都不缺乏,現代漢語寫到他那個水平的也實屬少數,但傷於過度沉溺於自我,看人看事都隻講直覺,缺乏藝術處理的必要距離,看多了就覺得淺而無味,離大師級還差的遠. 不喜歡胡可以理解,但要把胡蘭成的文章當作"漢奸文學"而加以唾棄,就成問題了.首先,什麽是民族氣節?為什麽民族氣節可以淩駕於信仰,品格之上?民族的界限是恒古不變,黑白分明的嗎?經曆了唐朝的兼容並包,五代十國的民族通婚及割據,元朝和清朝的異族政權,現在有誰敢拍胸脯說自己是百分之百一點不摻假的漢族人?而一個人的民族是不是就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立場?如果自己的民族犯下了反人類的大罪呢?二次大戰期間的日本和德國人,可以算得上是民族氣節的典範嗎?其實民族氣節這個東西,都是在有外敵入侵時才會產生的,而在這個時刻奮起反抗而不是甘當二等公民甚至買友求榮,還是一個人的品質問題,並不是某種神聖不可方物的民族氣節. 第二.什麽是"漢奸",或者別的什麽奸?當然最典型的是象小時候看的抗日片裏頭賊頭鼠目,帶領鬼子去抓八路的人物,但我們罵的漢奸通常不屬此類,而有更複雜的背景.先說個通俗的例子,"天龍八部"中先叫喬峰,後來改叫蕭峰的那位算不算漢奸?我想大多數人都承認他其實是個有正義感的英雄,隻是身世不幸.然而現實中的人物爭議就大了.最常見的偏見是:主戰派是民族英雄,主和派是漢奸,所以李鴻章秦檜等都背上了千古罵名.最近"走向共和"一片竭力給李鴻章翻案,具體史實雖然還大可商榷,但至少說明了戰爭中真有不得已而和,以保全實力或製止大規模殺戮的這麽一種可能性,決不是一定要打到"玉石俱焚"才是英雄好漢.另外最膽怯怕死的往往是最高統治者,在和約上簽字的外交官不過是傀儡.給秦檜翻案的也有,理由也大同小異.崇拜英雄的心理不乏根據,因為一般人都怕死,如果誰跳出來說不怕,自然鎮住旁人.但且不說不怕死是不是真就能為人類國家作出貢獻(古今中外成就最大的人物,大都是活著的時候幹出的事兒多),叫嚷不怕死的人不一定就真不怕死.比如布什叫嚷著要不惜一切代價打阿富汗伊拉克的時候,心裏清楚得很自己傷不著一根汗毛;叫嚷著要"台灣不回歸就炸他個稀巴爛"的人中間,也沒有幾個真打算參軍扔炸彈.可這些人都占了滿理,誰不同意就是"美奸","漢奸". 最後,"漢奸"的文學是不是就沒有文學價值?胡蘭成,周作人,都大體上算是漢奸,雖然並沒有什麽具體助紂為虐屠殺人民的行為,和剝人皮作燈罩的納粹不在一個檔次,也就是兩個無用書生而已.對於他們的漢奸罪,當時的法律已有製裁,也算是一還一報,清算完畢了.而他們的文章,雖然也談到過日本文化的美,並沒有什麽叛國滅祖的"毒草".其實因人廢文,就是古代也沒有這個傳統,一個人犯了彌天大罪坐牢判刑,他的文章裏頭隻要沒有"反動"內容,也不會廢禁,不然我們今天也看不到司馬遷嵇康等的著作了(順便說一句,司馬遷之所以受宮刑,正是因為他為"漢奸"說了幾句好話).甚至直到現代,文章和作者也可以分開來看,周作人坐牢的時候,他的散文也沒有被禁.道理很簡單,一個人是多方麵的,藝術作品更有其獨立性.因人廢文,完全是文革的思維:一個人如果"思想有了問題",說什麽話都會多少反映出其"反動本質",不如幹脆全廢.這種思維其實不無道理:要實行愚民政策,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民眾獨立思考,而一旦"百花齊放"了,即使不直接反動,讓人七想八想,終究難免出軌.當然現在不是文革了,言論自由的程度已有了極大進步,雖然政府還是在查禁,也已經管不過來--現在管得最嚴的是電視電影,書什麽的知道看的人也不多,隻要不特別暢銷的也不大管了.可最有效的,其實永遠是"self-censorship",比如美國政府自六十年代後對好萊塢放手不管,就是看準了這一點.總會有足夠的正人君子,把離經叛道者自動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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