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傳人

祖國在唱紅歌。祖國山河一片紅。 文革在延續,因為有文革的傳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們民族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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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謝幕?“私營經濟退出舞台”?啥意思?

(2018-09-12 23:02:09) 下一個

先是馬雲先生宣布他明年退休,接著有這位吳小平先生發議論說咱國“私營經濟該退出曆史舞台”。這都啥意思?想起不到四年前寫的一個帖子,“文革時誰當‘馬雲’?”  再貼一次,看看當年漫天遍地滿世界就一位“賣主“時的”大好時光”。

文革時誰當“馬雲”?

“文革小報”尋根第36篇。

馬雲先生,就著阿裏巴巴在美國上市與11/11的原版光棍節,成了全世界的名人。馬先生是幹嗎的?就是個中間商。之所以有名,因為他是咱國最大的中間商。中間商,雖說不“生產”啥東西,但是為生產提供了流通的渠道,是現代社會的必需品。社會可以無“馬雲”,但是一定得有中間商。

文革時,城市裏有沒有“中間商”?

先上小報:















 

這是北京市,說的是什麽事兒呢?

所謂“舊社會”的“當鋪”,1956年被咱黨給“公私合營”之後,變成了這些後來的“信托行/委托店”。“小報”說的就是這類店在文革前的運營方式。穿越到如今,類似美國的“電子灣”與咱國的“淘寶網”,不過是實體店。

這些店的運營,流程是賣主把想出手的貨物拿到商店去、估價、留在店裏、標價陳列待售、如賣出商店抽個頭隨後其餘售款交給賣家。也有商店直接從賣主手中收購的,然後加價上櫃出售。這後一種運營方式所占比例比較小。

這個“中間商”對社會有幫助嗎?

就說那個最極端的打字機例子。兩台,110元,修好後賣到960元一台,確實是暴利。如果沒有信托行/委托店這個中間商,暴利不會發生。但是…….

沒有這個中間商,那兩台打字機就會停留在待修的“廢物”狀態,打字機的最終買主還得手寫。中間商讓打字機從廢物變成“生產資料”(那啥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_*);倒騰打字機的人帶動了“修理”這個“創造”過程;打字機的買主寫文章能有“範兒”的保留下來,開心創作。用現在的話說,三贏。

暴利會不會“腐蝕”社會?這屬“道德”問題,老漢沒法回答。但是,“打字機”這種暴利會刺激其他人也學著如何修理打字機,讓社會上其它仍處在“廢物”狀態的打字機多一些機會“獲得重生”。“廢物利用”是個概念,可大可小,不知這位大發一筆的“修舊”高手,是不是日後參與了從烏克蘭購買“瓦良格”號廢棄航母的交易。

中間商,有啥貨物就過手啥。“小報”文章裏最後幾段說收購人員去外國領館的感受一定是真的,把死人吃剩下的東西斂走,還可能上櫃出售是很沒尊嚴。但是,咱國當時確是沒有自產的那些能讓人感覺良好的物品,包括相機、口紅、香水、尼龍絲襪。文章裏提到“站起來”,太祖高喊“站起來”一定滿開心的,可是連外國死人剩下的垃圾都能變成商品,這個“站起來”到底是啥姿勢就成問題了。

信托行/委托店這個中間商在文革中沒有被“免職”,在民間流通幾乎絕跡的時空下還是起了舊物交換、便利民生的些許功能。

咱國如此大的一個社會,難道文革時就沒有更大的“中間商”嗎?不可能。

文革時的一句口號是“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為什麽?因為所有資源都在太祖手裏。農民種了糧食,糧食交給太祖,工人裝出輛自行車,自行車歸太祖分發。為什麽爹娘不如太祖親?任何東西都由太祖分發,文革中,太祖是比現在的馬雲牛掰許多許多的“中間商”。中間商大沒關係,就拍壟斷。太祖在壟斷了中間商功能之後玩了個偷梁換柱,在做最大“中間商”的同時還冒充是所有的賣家。隻要是太祖過手的資源,都成了太祖恩賜的資源。有城市戶口要感謝太祖,有糧票買棒子麵要感謝太祖,有機會能買輛自行車要感謝太祖,就是能隔著玻璃看一眼從非洲來的芒果也得感謝太祖。

文革中太祖在當“馬雲”。不但是“馬雲”,還是“超級馬雲”,壟斷的中間商兼任所有賣家。

爹親娘親不如太祖親的疑團明白了吧?

重貼後注:遙祝大祖在“四個自信”的高度上再加一個自信,“賣主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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