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傳人

祖國在唱紅歌。祖國山河一片紅。 文革在延續,因為有文革的傳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們民族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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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著同胞的足跡穿越 (七)戒嚴了,戒嚴了

(2012-04-09 17:43:44) 下一個

1947年二二八以後,台灣經曆了急劇的變化。政治上,清鄉帶來的白色恐怖自不用說。社會上,蔣大人在大陸的仗越打越不靈,大量的“外省人”開始湧入台灣,粗估計,此波大陸移民之前,台灣人口已達700萬,這之後到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大陸移民潮結束,台灣容納了一百二十萬新人口。形成了曆史上罕見的大規模人口移動與其帶來的廣泛文化雜交。原有的日式殖民文化,遭遇強勢的大陸天南海北文化(“領導們”都是新移民,自然強勢)。如同一大托盤卷裹台灣小菜的日式飯團,上麵澆了一炒勺的麻婆豆腐東北酸菜炒年糕醬爆茄子。本該熱鬧非凡,白色恐怖之下又壓抑無奈。今日“台灣文化”就是從那兒長出來的。既然是介紹台灣的民主路,咱還是揀政治的說。

大家大概都知道中國有個與學生有關的六四事件。六四之前整四十年,中國有個與學生有關的四六事件,發生在台北。從1947年起,大陸蔣大人治下的一些大城市發生“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學生運動。這個運動當然是經咱黨關照的。運動1948年也傳到台灣,成為“救苦、救難、救饑荒”運動。因為有大陸來的學生加入,大膽推測這裏大概也有咱黨的痕跡。

1949320 日,台大學生何景嶽與台師大學生李元勳騎車帶人在台北市裏自在,被交警攔住起點兒小糾紛。結果學生哥倆被打還被弄警察局裏去了。那時,警察打個人啥的,雞毛蒜皮的事兒,沒人理。這次正巧學生在“運動”,於是來了不少學生把警察局給圍了。警察嗎,基本上欺軟怕硬,見來了不少學生,趕緊把人放了,還靦腆的道歉。事情原本就結了。可是,學生要慶祝,不但喊出大陸“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之類的口號,還在329日成立了一個覆蓋全台北市的“學生聯合會”。這下惹動了一位手黑的,陳誠陳將軍。

1948年底,台灣的省領導已經換將。國民黨省黨部換蔣經國公子當主任委員(就是咱的省委書記),陳誠任省長兼警備司令,陳是蔣大人親信裏麵的親信。蔣公子暫時隻有名而無實,人一直在大陸沒過來,台灣就陳誠一個人拍板。陳政治敏感,直通天聽大權在握,而且手很黑。1949年,黨國已是聞“共”色變。大陸的學運既有“共”影,台灣的學生現在鬧學運,還向大陸學運模式發展,不是共也是共。於是陳誠出手鎮壓。

1949456兩天,黨國軍警進台大與師大校園抓人。其中46日去師大抓人時,學生弄點家具之類的自衛。結果國軍“攻堅”,抓了二百多學生。事後有七位學生被槍斃。這就是四六事件。其中台大的部分,校長傅斯年曾以命相爭,但是在“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然後出真理的原則下,傅校長誰也沒救成。

四六與六四,雖然背景條件全異,但用軍隊辦學生的基本點相同。六四的許多要點,還在那個大幕之後模糊。而四六的輪廓基本已清晰。陳誠抓學生進而殺人,基本是出於恐懼。畢竟,有大海相阻的台灣是黨國不能放棄的最後家園。學生成立個聯合會與太祖爺的軍隊會從海上殺過來由必然的聯係嗎?應該沒有。但是四六時的陳誠不知道這個。恐懼之中,動物本能全麵接管,把認為造成恐懼的因素除掉。於是就是抓抓抓,殺殺殺。中國曆史上,像張獻忠那種娛樂性殺人的有過,但是罕見。其餘的殺人,很少是出於勇氣,多是出於恐懼。四六之後四十年的六四,麵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命令咱軍攻擊前進的人是否也是因為心中充滿恐懼?等著曆史的答案吧。

陳誠的恐懼,四六之後馬上現形。1949520日,台灣省政府與警備司令部宣布全省戒嚴。這個戒嚴,不是二二八時誰都不許上街的戒嚴,無涉具體派兵站崗的遊戲,而是法律層麵的戒嚴。就是說,憲法與法律靠邊站了,警備司令部最大。其實前麵軍警隨意進大學抓人已經是警備司令部最大,戒嚴,就是把存在給“合法”一番。

戒嚴都管啥? 不許非法集會!不許亂出書報!不許結社!不許請願!不許罷工、罷課、罷市、罷業!從穿越的角度編成奧運歌曲就是“北京歡迎你呀”!不錯,1949年,台灣的黨國有大難臨頭的恐懼,太祖的軍隊說打過來可能就打過來。戒嚴的最好借口就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世界上的戒嚴也大多說是為了護卵。被戒嚴的犧牲個人權利擁護戒嚴就是愛國。愛國政治還真不是太祖發明的。黨國係統與太祖係統,其實在許多方麵是孿生兄弟。

讓同胞們放棄權利以防太祖爺打過去當然隻是借口。戒嚴令之後一年多一點,北朝鮮的金日成將軍決定伸援手救蔣大人出水火,揮兵漢城。美國老大哥的海軍於是入台海,太祖爺放在黨國脖子上的刀被推開,性命之虞的借口消失了。戒嚴令取消了嗎?別逗了!戒嚴令一直延續了38年,就是到了1987年蔣經國著名的解除兩禁。後來的抓“匪諜”等諸多條款,也是戒嚴令的私生子。黨國靠戒嚴自保的瞬間,同胞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人該有最基本的做人權利這種小事根本沒往心裏去。當然,黨國那個體係,有的地方比太祖還是要溫柔一些。戒嚴令中有提到國民權利因戒嚴被剝奪的,日後可在戒嚴終止時靠法律訴訟補救。雖然後來的補救很是稀鬆,起碼個人權利還有個位置。太祖爺那個就明說了,“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權利你個腿阿。

有了戒嚴令,後麵還要有些具體的管人措施。1949524日於是就通過了個“懲治叛亂條例”(非限台灣,覆蓋全“中華民國”)。這個條例裏麵有一大堆“賣國罪”、“內亂罪”、“通敵罪”、“暴動罪”等該殺之罪。不很細致的資料有示,1949年至1954年的白色恐怖之峰期間,台灣有三萬多人被捕,四千五百多人被槍斃。不要看不起民進黨。後來陳水扁以降的一幹人有可能是衝著利益來的,但當年民進黨早期的創黨人士確曾提著腦袋爭權利來著。

也有容易讓人起穿越之心的。懲治條例裏有這麽一條,“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沒錯,無期徒刑!!!前些日子薄大人職務變動,孔教授電視上聲稱發生“反革命政變”也就混過去了,咱黨有時候也挺隨和的。可是孔教授經此一役應該知道,法治是大事,光靠法製不靈。法製,你孔慶東的言論就可以用顛覆罪給你罩上,那也是法。不罩你是咱黨仁慈。法治則不同,以言論獲罪是可以大家立法商量的,這個大家也包括你孔慶東。

戒嚴,為了護卵。擁護戒嚴就是愛國,也是愛卵,也是愛自己。這個邏輯全世界很多聰明人試著用過,屢試不爽。

 

下篇預報:三七五,土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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