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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進程的突破口--施行縣鄉兩級直選

(2012-05-13 17:25:08)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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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人大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問:“從去年開始我國縣鄉兩級人大進行了換屆選舉,今後我們有沒有計劃或者是可能進一步擴大直接選舉?”大會發 言人李肇星回答說:“任何民主形式都應該與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條件相適應。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交通不便,一律實 行直接選舉還有困難。”作者不禁要問:這些果真是直接選舉的困難嗎?難道當今的中國比百年前的滿清、民國還落後嗎?


一、1949年前中國直選回顧


1、 清末谘議局和資政院議員選舉。谘議局,相當於今日的省議會、省人大。1909年4―8月,當時的清朝,除新疆之外,21個省選舉出1643位谘議局議員。 直接參加選舉的選民大約有167萬人。選民人數占有關省份居民總數的0.4%。這是我國曆史上人民第一次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909年10月14日(宣統元年九月一日),全國有21省谘議局會議同時開幕,會期40天。各省谘議局成立後,議員們在11月開始互選中央資政院的議員。至1910年5月,產生了谘政院中選舉和欽定的議員各98人,加上清廷委任的谘政院總裁、副總裁2人,共198人。


2、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議員選舉。中華民國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議員由各省之省議會選出,實際選出263人。眾議院議員按人口比例選出,每八十萬人產生一名議員,全國共計596人。


1912年9月6日,各省進行省議會初選,複選在1913年二三月間完成。省議會議員複選結束後,各省省議會次第成立,隨之在省議會由省議員選舉國會參議院議員。


參議員參選候選人不局限於省議會議員之內,且省議會議員當選者不得超過該省參議員定額人數的一半。


1912年9月10日,各省舉行眾院初選。1913年元月中下旬,各省複選區陸續進行了眾議員複選。複選中的候選人基本上是在地方確有威望資曆者,各政黨也樂於將這些人推出競選。


根據選舉規定,眾議院複選時,各初選當選人集中到複選區投票,每50名初選當選人選出一名眾議員,候選人不限於初選當選人之內,得票滿投票數的一半以上就可以當選。


當時,全國人口總數是42633.7萬,眾議院選民數是4087.6976萬,省議會選民數是4087.0074萬,每一眾議員代表人口數是71.5萬,每一參議員代表人口數是163.9萬。


3. 中華民國第二屆國眾議員選舉。1918年2月18日,由段祺瑞內閣召集的臨時參議院公布了《修正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修正參議院議員選舉法》和《修正 眾議院議員選舉法》。修正後的國會組織法、選舉各法對原先的舊法作了較大的改變,在議員的名額、選舉資格、產生方法等方麵均有新的規定。


參 議員選舉方式由原來的由省議會議員選舉改變為由地方和中央選舉會選舉。即參議院議員按全部選民每30人推選一名複選人的辦法選出複選人。然後將複選人集中 到選區總監督所在地,按額選出本省區的參議員。選舉規則同於當年省議會的選舉。地方選舉會選出的參議員138名,其中每省5名,每一特別選舉區1名;蒙古 15名;西藏6名;青海2名。全國各省區選舉會選舉人數是17.2469萬人。


中央學會分為六部,有學識者、元老大員、資本家、華僑、滿洲王公、回部王公。沒有初選舉,候選人為提名產生,提名者為地方或中央的長官。中央學會六部各選舉會的選舉人總數為914名,複選在北京舉行,共選出參議員30名。


眾議院議員選舉方式和第一屆國會眾議員產生方式一樣,由選舉人二次複選選出。初選在本縣舉行,由公民投票選出初當選人。第二次投票在道(省與縣之間的建製)治所在地舉行,互選產生定額議員。全國眾議院選舉人數為36,508,647人,占人口總數的14.88%。


選舉人資格:具有國籍、年滿25歲以上、在編製選舉人名冊前於選區住滿二年,且具備:年納直接稅4元以上;有值1000元以上的不動產,但於蒙藏青海就動產計算;在小學以上畢業等。


被選舉資格,具有國籍、年滿30歲以上,且無涉眾議員選舉法第六條所列事項者,蒙、藏、青海除此條件外須通曉漢語者。


眾議院議員總計408名。實選名額328人。組織法中規定人口一百萬可以產生議員一名,不滿七百萬人口的省份,亦可以產生議員七名。不滿一百萬的特別行政區也可以產生議員一名。


4.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簡介。國民黨在大陸執政時,曾於1947年11月21―23日組織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代)的選舉。中華民國第三屆國會由國民大 會、立法院、監察院組成。國代3045人,由全國35省12直轄市的3.5億選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當時全國人口總數5.3億。


選民應具備兩個條件,年滿20歲;沒有犯罪記錄,沒有精神病,不食鴉片。候選人應年滿23歲,具備選民資格者都可以成為國代候選人。競選國代必須有500人聯署支持,但國民黨員參選,必須由國民黨中央提名。


投票的場所大多設置在中、小學校中。國代選票是空白的,任由投票人填寫候選人名字。投票的程序是,驗證、簽名、領取選票、填寫選票、投票。


每一個選區出現三五個競選者十分平常。有到茶館酒樓發表競選演說者;有用報紙登廣告、用街頭海報做宣傳者;有利用無線電廣播競選者。據當時媒體消息,上海一位叫陸京士的競選者以23輛車組成宣傳隊,聲勢浩大。


官 方有不少開明者,比如湖北省主席萬耀煌認為既要競選,就應該爭取選民的支持,因此他鼓勵地方上獲得提名的人下鄉從事競選活動。投票的前夕有些地方官曾派員 宣示,敦促人民出動投票。上海市參議會議長潘公展還在廣播電台中呼籲人民踴躍投票。投票的當天,南京、上海均汽笛長鳴,南京還有飛機臨空散發傳單。


同樣是中國,難道1947年時的條件比今天的要好麽?那時,國人就能直選國大代表,而今天,中國連直選設區的市的人大代表都這麽困難麽?


綜上,我們看到,百年前貧弱之中國,在民主選舉上遠比今日“強大繁榮”的中國要開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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