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黎明和樂基兒這一對,從戀愛到結婚到離婚,都是“不認不認還須認”。大家一起見證了他們從甜甜蜜蜜到悄然分手,都替這一對“金童玉女”可惜。再掐指算算,從他們在一起到現在分手,恰恰是七年!“七年之癢”,難道真的是一個魔咒嗎?
想當年樂基兒二十歲剛出頭,一個人從美國去到香港。那時的她就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女孩,開朗、熱情、隨性,也很享受“平民化”的生活 - 坐地鐵、巴士、吃麥當勞。那時她身邊的男女朋友,也是與她一樣剛剛出道的“嫩模”、“嫩星”。如果沒有遇到黎明,可能她就與他們一樣,辛苦奮鬥,偶爾爭個曝光率,爭取導演、行家的青睞,讓“青春飯”可以吃得長一點點、長一點點……
不過她遇到黎明了!那可能是她從未接觸過的一個世界:那樣一個充滿東方味道的“萬人迷”,成熟儒雅又成功,很難不令這個“鬼妹”心動啊!而那時的黎明也剛剛從一段沉重的關係(舒淇)中走出來,可能也被樂基兒的率性和簡單所吸引。雖然背景、年齡都相差很遠,不過這是一種自然界的異性吸引,兩人走在一起,不奇怪,隻是走了這麽久,還一直走入婚姻的殿堂,才讓大多數人稱奇。
每一對夫妻的相處,都會有不為外人道的秘密。有的看似不大可能,卻又攜手相伴多年;有的看似平平靜靜,內裏其實漩渦暗湧。不知道黎明樂基兒離婚的真正原因是什麽,但相信走到這一步,兩人都十分無奈。 我想七年或者不是魔咒,性格的、文化的差異,才是魔咒。
樂基兒天性裏的奔放、自由、隨性,在戀愛中是吸引男人的因子,不過到了婚姻,卻成為一種“障礙”。對一個在西方長大的女子,她的字典裏可能沒有東方式的“隱忍”二字,也沒有學到香港富太們半分的“功力” - 為了展示婚姻美滿而死撐下去。當出現問題,她就要斬釘截鐵地解決 - 你可以說她天真。一個女孩子,在她二十出頭的時侯,就有個“高富帥”的男友一直在身邊照顧著,無需為三餐奔波,無需在一個光怪陸離的社會,為著一個微薄的機會而被“潛規則”…… 這是讓多少女孩“羨慕妒忌恨”的幸運!在女星們還在以婚姻作為下半生的生活賭注的時候,對她來說,婚姻可能隻是浪漫愛情的延續。
隻不過婚姻從來都不僅僅需要愛情,它還包含著許多社會的期待。豪門的婚姻,更是需要情商極高的女人才能勝任。
黎明是典型的東方式男人,一旦名成利就了,就要極力擺脫“草根”身份,躋身上流社會。諸不見這些年他接觸的人物,都是政界商賈、社會名流;他過的生活,也是“貴族式”的生活。他需要的女人,應該是一個長袖善舞,能為他在名人場上不斷加分的人。偏偏樂基兒“做慣乞兒懶做官”,她過慣了美國式的平民生活,喜歡不拘小節,要她在高官名流及他們的太太中遊走周旋,對她來說可能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
做不了長袖善舞,就做個乖巧的小女人吧!最好深閨,與社會少接觸,唯丈夫馬首是瞻……這也是中國大多數成功男人對老婆的要求。希望成為這樣“小女人”的女人多了去了,但偏偏樂基兒也不是這一類。要把她困在家裏,即使那是一座皇宮,對她來說也象是“坐牢”。不見她一旦與黎明分開,就迫不及待就去找回那些“平民朋友”,享受平民式的狂歡,甚至連她新交的新男朋友,也是個“四海為家的浪子”……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 ,怎麽可以為了一片“磚瓦”而放棄一座“金礦”?但你又怎知那不是她心目中的“金礦”?她不過是做回了她自己,找回她覺得最舒服的一種生活方式!很多人會在婚姻中逐漸迷失自己,直至最後麻木,而她卻敢於在完全迷失之前跳出來,找回自己,又何嚐不是一種勇氣!
而黎明,總覺得在他身上有一種中國男人的沉重:自己曾深愛一個女人(舒淇),卻因為家人、社會無法接受而不得不放棄;遇到一個自己喜歡大家又祝福的女人了,又想方設法去保護她、改變她,偏偏這是一隻“自由鳥”,不甘心做“金絲雀”, 最後掙脫籠子飛走……
不是愛不下去了,隻是走不下去了。相信兩人曾真心相愛,也曾真心想走下去,隻是走到某一點,內心的小人兒跳出來,選擇了兩條不同方向的路。當愛和生活無法妥協,做回自己,或者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愛無了期,不過婚姻,總給男女一個期限:要麽,平行走;要麽,分道走。
她雖然回歸平民生活,卻今生不用再為錢財發愁,也沒有孩子拖累,可以痛痛快快地去享受人生。梁小姐生了三個孩子,卻連名分都沒有過。雖說可以靠李家孫子而衣食無憂,畢竟不能像樂基兒那樣自由自在,無憂無慮。
何謂“美國式的平民生活”?泡吧?和各種種男在公眾場合打情罵俏?還是成天把嘴巴塗得跟吃了人血饅頭似的?
我不關心這些人,吃飽了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