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翁

神說:"要有光." 就有了光. --1.3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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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理形成簡史 (13):聖人(Saints)

(2016-02-06 06:32:52) 下一個

聖人是先從聖禮開始。早期中世紀聖禮的概念很含糊,基督徒也認可一定的形式可以表示上帝的恩典,他們用“Sacraments"這個詞,從洗禮到聖餐等。真正天主教的七大聖禮是1438年的佛羅倫薩會議上才定的。這七大聖禮是:洗禮聖事、堅振聖事、聖體聖事、懺悔聖事、病人傅油聖事、聖秩聖事、婚姻聖事。1517年改革宗教(新教)後隻承認:洗禮、聖體(感恩祭),部分還有為病人摸油禱告,也有婚姻聖事,但是如果是已婚的信主的,新教不再做婚姻聖事。最早的聖禮是主餐,東方教會於787年的尼西亞會上確立主餐是:餅和酒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same body that was born of Mary and died on the cross)。但是西方天主教不同意,他們說:基督說的都是屬靈的事,通過餅和酒可以將耶穌的恩典傳到我們靈魂,但是不能理解成純物質的。當我們說耶穌的身體時,是指屬天的神性,不是祭壇上可見的物品。基督的身體和血指“not materially but spiritually”,不是能分成一小片一小片的餅。如果它隻是精神的,如何才能把上帝的恩典活靈活現地應用在一個普通民眾身上? 希臘哲學家亞利斯多德曾指出物質相同,形態不同的概念。比如水可以變成冰,但是物質本身並沒有變,變的隻是形態。聖餐中餅和酒進到人體內,奇跡發生了:形態還是一樣,但是物質不一樣了。餅和酒還是原來的餅和酒,物質變成耶穌的靈,這叫作“transubstantiation”。我們吃的還是餅和酒,但是他變成耶穌的身體和血。這樣的思路導致聖人的產生,如果聖餐是與耶穌的直接接觸,那麽一般人的禱告也可以借助某些人,那更具體化。最後就借助馬利亞,和某些聖人。第二世紀麵對殘酷的迫害,基督徒對為信心而死去的人追認烈士,自然而然對他們的遺留物品有所懷念,就像世人站在一位偉人的雕塑前,發出驚歎一樣。這似乎有一種內在的力量。386年米蘭大主教安波羅修發現米蘭大教堂埋有兩位烈士,他開始點上蠟燭記念,後來傳到法國。400年在法國出生的Vigilantius他反對這些迷信的說法,他說:死的信徒是睡了的人,他們要睡到大審判時期,因此他們聽不到禱告。耶柔米極力反對Vigilantius,認為他是異端邪說。然而把為基督信仰而殉身的基督徒烈士奉為聖人,也有問題,它不能解釋為什麽異教中也有人勇敢死去,難道這些人也是聖人? 誰來判定一個人是聖人成了問題。993年教皇辦公室研究一名叫Ulrich of Augsburg他生前敬虔,死後人們通過他禱告,產生許多神跡,這成為一個追聖的標準。耶穌的媽媽馬利亞是一個極其特除的例子,聶斯脫裏派曾反對拜馬利亞,反對稱呼她是“the God-bearer”,結果被迫進入中國大唐長安。奧古斯丁說性交可以將原罪傳遞下去,童女懷孕就沒有罪的延續。700年以後神學也建議去拜馬利亞,理由是她有power. 1320年一位英國法蘭西斯派教徒舉例:一個人得罪了國王,人們想到的首先就是先跑去皇後那裏或太後那裏求情;所以我們得罪了耶穌,要先去耶穌的媽媽那裏求情。她的憐憫可以使王息怒。另一個問題就是馬利亞是不是也是個罪人,新約說馬利亞是童女(希臘文,但是猶太人原意是婦女),安波羅修和奧古斯丁說馬利亞一生是“virgin”,649年定為教理。這些留下許多爭論:如果耶穌象正常女人那樣生出,馬利亞就不可終身是童女;如果耶穌不象正常人一樣出生,是100%的神,那麽耶穌是100%的人的教理又如何解釋? 無論如何中世紀開始教會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更直接的親近神的方式,也提供了基督徒受洗後,偶爾犯錯誤內心永遠不安寧的安慰。許多人想象基督徒受洗後就不犯錯誤了,這導致許多人不敢受洗,等到死前,罪越少時才受洗。那麽基督徒再犯罪如何?失去救恩嗎? 慢慢地贖罪禱告--懺悔(repent)在500年形成,犯大罪的被驅離教會。如果不停犯罪,不停贖罪禱告,上帝還聽不聽? 教會也製定了懺悔的時間,這對約束人的道德起到至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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