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
2021 (133)
出租的老破小翻修車道。原先車庫門前愛積水,冬天結冰,是個安全隱患。
找了幾家承包商,特別強調要在車庫門前安下水口,直通公家下水道。
選定了一家,說好3500刀。一車寬,兩車長的車道, 其實是有點貴了。讓他們多賺點吧,圖個質量。
這一日,承包商說讓我先付2500刀,說是要付人工買材料。還說主體已完工,明天來收尾。
承包商拿錢走人,我卻越想越不放心。水管一衝,新裝的下水口根本不起作用,水全積在車庫門口。
趕緊找承包商,回答說,能解決,但要等幾天,忙不過來。
幾天又幾天,再催承包商,說你得付全款,就是加付1000刀。
幾番唇槍舌戰,沒用。隻有打官司了。立案訴求:工程對我是負值,所以承包商要返還2500刀,並補償租金損失500刀。
等了小一年,終於開庭。法官在講法庭規矩,我環顧大廳,不見承包商,這是要不戰而勝了嗎?不過也許他雇了律師,論戰中他曾吹噓說他的律師如何厲害,我當時回懟:事實勝於雄辯(evidence speaks for itself) 。
叫到我的案子,我應聲起立。而承包商並沒有律師,整個的缺席。
主法官把我派給別的法官。出示了積水照片,及銀行證明,法官表示認可我的返款訴求,但不認可租金損失。這個本來就是為了增加籌碼,多少還有點惡心人的意思。就不堅持了。
勝利返航,口裏唱的是:天空真的好大,藍色夢想我的家,小小老頭官司不怕,我愛美麗堅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