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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軼事 3

(2012-03-19 03:18:33) 下一個

老爸有個招牌手勢,跟咱們當年紅領巾的隊禮相似,胳膊肘卻是側在一旁,指尖也低於頭頂。伴隨著這個動作,老爸還念念有詞,什麽謝謝啦,對不起啦,好、好啦,有時還有點頭彎腰之嫌。其實看慣了,也沒覺得怎樣可笑。倒是媽媽向我們提供了一個小插曲。

他們初次來我這裏的時候,我一再地關照他們不要亂穿馬路,一定走人行道。如有紅綠燈,就跟著標誌燈;沒有紅綠燈,也可以放心過馬路,一般車輛都會讓行人的。機會終於來啦。他倆剛要從人行道上穿過馬路,左麵的一輛車也與此同時到達他們麵前,停住了。媽媽邁著從容的步子,很快走到馬路對麵去。一回頭,身邊的爸爸沒跟來。再一轉身,老爸仍佇足在原地。隻見他對著司機又是打著那個眼熟的手勢,又是伸出胳膊作請字狀,忙得不亦樂乎。把媽媽搞得哭笑不得,不停地向他招手,讓他快穿馬路。而那頭的司機也是不停的向老爸揮手,示意他先過馬路。這樣的局勢僵持著,直至第二輛車也嘎然停止在後,發現可能會影響到交通,老爸才轉過神來,帶著小跑穿到對麵去了。司機們都笑了,媽媽也憋不住捂著嘴笑,老爸還很認真地再次回頭,和司機又作了一個招牌手勢。

事後我們提起這個場景,老爸解釋說,我是想讓他先走,反正我有的是時間穿馬路啊。我嘴上沒說,心裏想,可能老爸還沒能習慣和國內不同的以人為本的交通法則呢。記得在比利時上第一堂駕駛課的時候,老師就一再強調無論什麽情況,都要以行人為先,哪怕是他們誤闖紅燈。因為,和他們相比,我們可以以車代步,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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