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65)
2012 (254)
2013 (272)
2014 (259)
2015 (226)
2016 (255)
這個話題與貸款本身沒有太大關係,但卻是幾乎每個買房的人尤其是第一次買房的人都會問的問題,就是,我已婚,房子的title應該怎麽寫比較好?
在加州,夫妻共同買房有兩個比較常見的title:
1. Joint Tenants;
2.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這兩個title有很多對比之處就不一一列舉了,隻敘述兩個與買房者利益最相關的部分。
首先,在產權轉移上,兩者沒有什麽區別,在一方死亡後,另一方都是自動繼承死亡一方的權益,例如丈夫去世,妻子自動獨自擁有房子100%的產權。
那麽,為什麽在加州選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比較好?因為從稅務的角度考慮此種title可以極大的省所得稅(Capital Gain tax)。例如,夫妻兩人2008年花費$600K買了一棟房子,到了2015年,丈夫因為意外去世,妻子自動繼承丈夫產權,並需要賣掉房子,此時房子價值已經漲到$2M。如果房子的title是按照Joint Tenants來寫的,那麽房子出售的時候稅務部門(IRS)會認為妻子有很大的Capital Gain,算法是,妻子的原始花費為$600K的一半 - $300K,加上$2M 的一半 - $1M = $1.3M,這個被認為是計算稅時的總base,而賣房時房子的價值為$2M,故妻子的Capital Gain為$2M - $1.3M = $700K,$700K的稅可不小!
相對的,如果當時房子的title放的是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這個稅就不用交,因為在此title下,妻子會被認為在這個房子的稅務上也完全的“接管”丈夫的一切,IRS算稅的時候也就直接會把$2M作為計算的base,從而妻子就不用交任何的Capital Gain tax。
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用Joint Tenants繼承,也會有$500K的tax exemption,但由於設計到稅法,本文不再詳細展開。
例如,John和Christina是夫妻,title可以這樣寫:
John and Christina, husband and wife as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包括加州在內,Arizona, California, Idaho, Louisiana, Nevada, New Mexico, Texas, Washington和Wisconsin這幾個州都是community state,應該都有相似的法令,具體可以向自己州內的CPA或者real estate attorney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