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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實:誰在保護貪官外逃?

(2012-09-04 04:21:42) 下一個

 

 

華實:誰在保護貪官外逃?

 

送交者: 華實 2012090219:55:28

 

誰在保護貪官外逃?

 

828日,遼寧紀檢委通報稱,鳳城原市委書記王國強非法擅自出境,存在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已被雙開。據悉,王國強弊案事發鳳城熱電廠的並購案。在重組過程中,海德集團以1000餘萬元的價格對鳳城熱電廠進行並購。鳳城已著手回購電廠,但回購價格已漲至數億元。

 

有網絡傳言稱遼寧省鳳城市市委書記王國強卷款2億離境。據悉,王國強曾於20107月以赴美國參加女兒畢業典禮為由,辦理了因私出國護照,因故沒有成行。20123月,王國強在美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辦理了一年多次赴美簽證,並於424日擅自與妻子譚某(丹東海關主任科員)從沈陽機場出境去美國。出境後與國內失去聯係,至今未歸。2012428日,遼寧省紀委對王國強立案調查,經查,王國強存在收受賄賂;違規持有因私護照、非法擅自出境;違規入股投資從事營利性活動等違紀違法問題。

 

    一、白菜價的電廠並購

 

    王國強弊案事發遼寧丹東鳳城熱電廠的並購案。王國強任職鳳城期間,主持了鳳城熱電廠重組的相關工作。在重組過程中,民營企業海德集團以1000餘萬元的價格對鳳城熱電廠進行並購。2012年冬天,鳳城海德熱電廠以經營不善為由停止對鳳城居民、單位供熱,引發市民集體向上級政府反映情況。

 

王國強於2008年開始任丹東鳳城市市委書記,此前數年曾任鳳城市市長。海德熱電廠前身為鳳城市熱電廠,建於1988年,屬於國企。2004年,為盤活破產企業資產,政府決定將鳳城市熱電廠整體出售。有關人員說海德集團是市長王國強(時任鳳城市市長)介紹的,王市長與該集團董事長是同學關係。在鳳城熱電廠工會幹部代表員工簽字之後,美國海德集團以淨資產1105萬元對鳳城熱電廠進行了收購。這一收購被熱電廠員工形容為“白菜價”,“海德撿了個天大的便宜”。

 

二、退費風波

 

   海德收購鳳城熱電廠至今已經7年了,剛開始的幾年供暖還不錯,但是最近幾年越來越差。2010年、2011年都因供暖不到位引發大量投訴。到了2012年的供暖期,公眾積聚的情緒達到了頂點。

 

2012121(臘月二十八)開始到215日故障鍋爐重新點火成功,鳳城1.9萬戶在停暖以及間歇供暖、室內平均溫度不超過10度的狀態下堅持了25天。據了解,鳳城市城區總供暖麵積為321萬平方米,其中海德熱電廠占80%,供暖麵積為254萬平方米,春節期間停暖的直供區供暖麵積為159萬平方米,供暖覆蓋1.9萬戶近5萬人。因丹東鳳城海德熱電有限公司多次頻繁出現設備故障,造成大麵積斷供事件。海德熱電廠因漠視群眾的供暖訴求,對群眾的投訴不予回複、置之不理,在201112月、20121月連續上了遼寧省住建廳通報批評的黑名單。

 

鑒於情況嚴峻,在海德熱電廠沒有任何反應的情況下,鳳城市政府墊付了1500萬元,退還了市民繳納的取暖費。

 

三、回購的苦果

 

海德供暖事件發生之後,政府就有意向收回海德熱電。而王國強被免職之後,籌劃回購的步伐加快了。參與管網施工的一家公司負責人表示,政府跟海德的談判並不順暢。

 

回購海德熱電鳳城市政府到底花了多少錢?一位在海德熱電工作的知情人告訴記者,具體數字很難從政府透露出來,但可以肯定的是,海德此番賣廠,沒有三五個億不可能放手。前期參與政府供暖改造論證的一家公司負責人也估計應在3~5億元之間。

 

四、案件反思

 

第一,監管缺失。

 

幾年前當地的鳳城熱電廠由政府賣給了當地的鳳城海德熱電有限公司後,這家公司以維修為由,收費卻不供暖,造成當地城區兩年未供暖。鳳城地處在天寒地凍的遼寧,民眾寒冬難熬,紛紛上訪抗議。

 

第二,領導包庇。

 

有網友表示,每個縣級市相關領導的護照都得經過省組織部審批才能獲批準,王國強有何種神通得到護照?當地消息稱,此事事發在今年4月底5月初,傳言稱,王某攜帶巨款潛逃美,並說此人為裸官,其家人早已在他失蹤之前移居美國。

 

第三,為何隻是追逃?

 

2012428日,遼寧省紀委對王國強立案調查,經查,王國強存在收受賄賂,違規持有因私護照、非法擅自出境,違規入股投資從事營利性活動等違紀違法問題。528日,王國強涉嫌經濟犯罪一案被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司法機關對該案已經啟動追逃程序,追查王國強其他問題。讓人不解的是:既然早知道王有問題,遼寧省紀委早幹什麽去了?既然一個月問題就查明,這麽多年紀委又在幹什麽?

 

523日,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製第三次聯席會議在京召開,要求落實完善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製度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製度,加強出國(境)證照統一管理,及時掌握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情況,重點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努力構建起嚴密管用的防逃網絡。在本案中,遼寧省委、遼寧省紀委究竟充當什麽腳色?

 

問題在於,數年來,近兩萬名貪官外逃,又有誰為此承擔了責任?那一級領導得到了問責?是誰保護貪官外逃?結論隻有一個,是紀委,中共的紀委保護了貪官。問題很簡單,王國強長期貪汙受賄,群眾多年上訪,省委不聞不問。一個省管幹部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缺失監管導致出逃,是誰在通風報信?

 

一個失信於民的政黨,一個漠視群眾利益的政黨,怎麽讓人民信任?一個自我標榜先進思想的政黨,造就了近兩萬貪官成功出逃,這不是極大的諷刺嗎?所以,一個造就貪官的政黨,就是貪官的最終保護者。

(轉自: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763622&blog_id=12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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