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怪曾癡心妄想

(2019-04-29 14:58:12) 下一個

人的記憶真是奇怪。
如果不是舊人入夢,我差不多要忘了,在人生長河裏還遇到過這樣一個人。可是又如何,有的人相遇是為了永生難忘,也有的人,是寧願從一開始就不必產生瓜葛。
 
他叫林殊。
很巧,和今年熱播劇《琅琊榜》裏的梅長蘇同名。
若深究一下,長得也有點像,略棱角分明的臉,眉眼柔和。
 
我努力回憶。
劃破塵封的記憶大門的首先是一串急促的單車鈴聲,伴隨而來的,是一片嘈雜和強烈的痛感。
 
“同學,你怎麽騎車的啊,眼睛長在頭頂了嗎?”

那是思思的聲音。
曾經那麽熟悉的聲音,穿透歲月呼嘯而來,耳膜仿佛也被喚醒記憶,呲呲作響。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男生把手裏的單車順勢一推,趕緊上前來扶我,連說三聲對不起。
 
我推開他伸過來的手,那是一雙手指修長,青筋略微突起的手。在青澀的年紀我還沒觸碰過異性的肌膚,防禦本能讓我轉而接住了思思遞過來的援手。手心和膝蓋辣辣地疼,蹭破皮的傷口流出血來,還混著水泥地上細碎的沙土。
 
“對不起,是不是撞到你哪裏了,我送你去醫院吧?”男生聲音裏滿是緊張。
 
撐著思思的手,我抬頭同他說:“你看,沒瘸,沒事沒事。”
“然然,你是被撞蒙了吧,都出血了還說沒事?”思思皺著眉頭,又心疼又氣急,轉身換一副怒目,“我說同學,這大中午的,你有那麽趕時間嗎?車速那麽快,幹嘛呢你!”
 
“對不起”。男生漲紅了臉,看看思思又看看我,說:“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比較妥當。”
說罷,不等我們反應,就蹲下,背起我朝學校的醫務室小跑而去。
我趴在他背上,滿臉通紅一言不發地埋著頭。
 
記憶便隻剩下男生白色的帆布鞋一下一下地踏在明明暗暗的樹蔭上;還有思思的白色長裙因為小跑鼓著風胡亂地摩挲在我的腳踝;以及因為害羞一動不敢動趴在男生背上良久後肌肉僵直的酸痛……
也還包括,男生好看的眉眼,清秀的麵龐,以及溫和的嗓音,他說:“我叫林殊,樹林的林,特殊的殊。”

是很常見的校園愛情故事的開頭,對不對?
男主騎單車一不小心撞到女主,男主因為內疚積極關心女主,後來二人的相處中逐漸產生情愫,相互傾心。
 
我從不否認對林殊,是一見鍾情,也可以說是一撞鍾情。
心理學上說一個人在危險情急時刻,會不自覺地心跳加快,這時若碰巧遇到一個異性,便會錯把這種情境下引發的心跳加快誤當成是愛情產生的心跳加速,故而滋生情愫。
 
但很快,我便意識到,這一出由命運導演的故事,並不是我的愛情故事。
 
從校醫務室出來後,林殊背我回宿舍。把我輕輕放在床上後,他伸手蹭了蹭額頭上的汗,“你歇一會兒,我去給你買點水果,多補充點維生素,傷口才好得快。”
 
“沒關係,你先去忙你的事吧,我這裏還有思思照顧。”
“我沒有什麽急事了。”一個男生杵在女生宿舍,局促地手都不知道怎麽放。
“你騎車那麽快,我還以為你是趕著去辦什麽急事兒。”
“哦,是。我從外麵回來,因為女朋友生病了,看完她就趕回來上課,剛才已經發短信讓同學替我請假了。”
 
原來他有女朋友。
我仿佛聽見“噗”的一聲,好像有個五彩的氣泡徐徐飄著突然毫無征兆就破掉了。
 
“我還是去買點水果吧。”他靦腆地笑了笑。
這一次我沒再說什麽,點點頭。

他前腳出門。
思思就搬凳子在我正對麵坐下,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幹嘛這麽看著我,我臉上有字兒嗎?”
“當然啦,太明顯了,寫著‘何然然一見鍾情林殊’。”她說完又頓一頓,含笑的眉眼一動不動地看著我,試圖捕捉我臉上的微表情。
 
女人的第八感真是神奇。
我難以置信,“一見鍾情又如何,就在剛才一分鍾,我對他的全部幻想都破滅了。”
“為什麽?”她睜大眼睛。
“你沒聽見他剛才說有女朋友嗎?”
“如果真喜歡他,就算有女朋友也可以大膽去追啊。”思思又試圖給我灌輸她的戀愛邏輯了。
 
“我才不要,搶人家男朋友這種事太愚蠢了,如果搶不來,證明了人家情比金堅;如果搶來了,別高興太早,他遲早還能被別人搶了去。”
“你說的不無道理,但我覺得如果能那麽理智,那就不是愛情了。假如我愛上誰,我眼裏就隻有他,別的都顧不上。”
“紅顏禍水說的就是你這號人物,把愛情當信仰,不嚐遍愛情裏的百種滋味,豈不辜負了老天爺賜你的好皮囊?”
“去你的。”思思嬌嗔道,頓了頓,又說,“奇怪的很,這個林殊的名字我怎麽覺得好像哪裏聽過似的。”
 
話音剛落,就聽見敲門聲。
林殊推門進來,手裏拎了一大袋子水果和零食。
 
“我想起來了,林殊,請問你是中秋晚會彈吉他的林殊嗎?”思思問。
推門進來的林殊被這沒頭沒腦的一句問得茫然:“啊,是我,你是?”
 “我說呢,前天彩排,我也在,我們新生話劇社晚會也有節目。”
“哦,是嘛,你們的話劇節目挺好的,我有看呢……”
 
有話題可聊,思思和林殊之間頓時輕鬆緩和了許多,之後他們又聊了聊晚會的一些事。
但沒坐多會兒,林殊便起身離開了,“我明天再來看你。”

我在宿舍休息了一個多禮拜。
林殊每天上下午都會來看我,有時趕上飯點,他還和思思一起去食堂打飯帶回來給我,我說了不用,他還是堅持。
 
雖然我對他已沒有更多想法,但不可否認,他確實是個好男人,做他的女朋友,簡直要幸福死了。
“他確實很愛他女朋友。”思思接過話茬,“彩排的時候,我聽個學姐議論,他是文學係的,已經念大三了,女朋友是外校的,他們在校外租了個房子同居。女朋友和他是高中同學,本來兩人約定考XX大學,但是高考他沒發揮好,就被調劑到這所二本來。聽說他們高中談戀愛也是好一番折騰才走到一起的,對了,是她女朋友追得他哦……”
 
“知道得挺詳細的,你怎麽突然對他的事情這麽上心?”我淡淡地問。
思思沉默了一分鍾,說,“也沒什麽不好承認的,我喜歡林殊。”
 
我驚訝無比,欲言又止。
我能說什麽呢,在那個片刻我才明白,林殊撞了我,並不是故事的開頭,思思喜歡上林殊,才真正拉開故事的序幕,那已是另一個故事。
 
關於思思怎麽就喜歡上了林殊,我設想過各種緣由,但多半出於同性偏狹的嫉妒。我嫉妒她長得好看,長得好看的人從來不會俯身屈就輕而易舉就能得到的愛情,她們要獵奇,要棋逢對手,要費盡心思去得到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個過程能極大地滿足她們的征服欲與虛榮心;我嫉妒她敢於直麵自己的感情,嫉妒她比我勇敢,明知對方有女朋友,還能不虛偽不羞恥地承認對他的喜歡並繼續喜歡,盡管她知道他深愛著自己的女朋友,盡管他對此尚且一無所知。
 
還沒經曆過愛情的我,像個衛道士一樣,偏執地將道德加諸於愛情,後來才明白,這樣的想法何嚐不是一種不道德。
雖然我鄙夷思思對林殊的感情,但我們仍舊是要好的閨蜜。這就是女人友情的奇怪之處,即便不認同對方的戀愛觀,也不妨礙我們之間吃喝玩樂,甚至互訴衷腸。

思思一點不避諱在我麵前越來越頻繁地聊起林殊,說他彈吉他如何帥氣迷人,說他如何有才華在許多雜誌上都有發表文章,說他某天穿梭在籃球場如何陽光活力……
她大概也知道我並不看好她的這樁暗戀,但那麽費盡心思地喜歡著一個人,又不能告訴他,愛得太辛苦和隱秘,她總要找個人訴說,秘密也是有重量的,壓得人喘不來氣。
 
不久後便是中秋晚會。
如思思所說,林殊彈吉他的樣子帥氣逼人,迷倒一票女同學。那晚的思思也格外美麗,巧合的是,她在那個話劇裏扮演的也是一個暗戀的角色,但結局卻很歡喜,她暗戀的那個人正好也愛著她,多麽完美,讓人對愛情充滿向往與希望。台上的思思全情演繹,她演的何嚐不是自己本身的故事,我知道她也期盼有那樣一個好結局。
 
掌聲響起來的時候,身邊的林殊也用力鼓掌,一邊還笑著說:“思思演的真好。”
我鬼使神差,湊近他,問:“如果現在有人暗戀你,你會怎麽辦?”
“別開玩笑了,我有女朋友的。”林殊一副不以為然。
“所以說如果嘛,如果真有人暗戀你呢?”我不依不饒。
“我會感激她。僅此而已。”他說。
 
我心下唏噓不已。
 
晚會結束後,林殊和思思他們參加節目的一行人相約去吃宵夜,思思叫我同去,我擺擺手,說,“我就不去湊熱鬧了。林殊,你好好照顧思思,別玩兒得太晚。”

但那晚,思思徹夜未歸。
她和林殊整晚都呆在一起。
 
他們一行人去宵夜,因為開心大家都喝了些酒。散場的時候,不勝酒力的思思,在洗手間吐了半天,吐完出來的時候,其他人都走了,隻剩林殊。
看時間很晚,為了趕在宿舍關門前回學校,林殊說他記得有條回學校的捷徑,於是拉上思思鑽進一條幽僻的小巷子。
沒走多遠,他們就遇上了兩個流氓。流氓先是劫了財,又拉住思思欲要劫色,林殊拚命抵抗,被揍得不輕,思思嚇得狂哭亂叫,幸得一個蹬三輪收工回家的師傅經過,他們才得以脫險。
二人狂奔出好遠一段路,才敢停下來喘氣。
學校早就關門了,他們隻好找家小賓館住下來。奈何小賓館隻剩一個標準間。
刷卡進去後,思思便緊緊抱住林殊,渾身顫抖,從喉嚨裏發出低低的哭聲,像恐懼的小動物。
林殊輕輕拍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安撫她。
 
思思不知道哭了多久,哭累了便在林殊的懷裏睡著。
半夜醒來,口幹舌燥,思思起身找水喝,看見林殊和衣蜷縮在沙發上。
她輕輕走到他身邊,蹲下來看著他受傷的臉和嘴角,氣息均勻,寧靜得像個嬰孩,昏黃的燈光下,她的心跳劇烈,俯下身去,輕吻他的額頭。
 
如果說之前思思對林殊的感情尚且控製在暗戀的階段,那麽那晚生死之交後,他在她心中的分量達到頂峰,她愛他,像愛自己的生命那樣的愛。畢竟,他那樣豁出性命地去保護她。
 
思思站在窗前,慢慢同我說出那晚的經曆,末了,她說,“然然你知道嗎?我總是會想起我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景,早知道會愛上他,我當初就應該更溫柔些。”
 
一個女人愛一個男人,便希望他對她所有的記憶都是美好的。

思思開始頻繁地去找林殊,以各種借口。
比如,突然對各種文學書感興趣,一趟趟跑去找林殊請教,還拉上他陪她一起泡圖書館;比如,要去本校拿話劇排練的道具,便借口自行車壞了找林殊載她;比如她要準備四級考試,其實隨便買點什麽參考書就好,她非要找林殊陪她去書店買;比如她遇上什麽好事了,心情大好,便會興高采烈地請林殊吃飯……
 
她幾乎每天都有事情找他。
起初是想方設法找借口,慢慢的,她便依賴上他,習慣地,下意識就會想到他。
林殊林殊林殊,她滿腦子都是林殊,連她去商場買件羽絨服,試完後脫口而出的都是:“不知道林殊看了會不會覺得我穿這個好看。”
 
看著她滿心歡喜的樣子,我心裏酸澀說不出話。
我問:“林殊知道你喜歡他嗎?你告白了沒?”
“沒有,我在想是不是找個合適的時機跟他告白。”
 
但她沒有等來合適的時機。
 
某個下午,我從校小賣部出來,遠遠看見思思拉著林殊在說什麽,手裏還拿著一疊打印紙,走近了才聽見,他們的對話。
“這是我新寫的一個小說,不知道寫得怎麽樣,林殊你文筆那麽好,幫我看看好嗎?還請你多提寶貴意見。”思思看著林殊的時候,眼神發光發亮,旁人一眼就看得出其中究竟。
 
“什麽小說?我看看”,一個女生忽然從林殊後麵出現,伸手接過思思的手稿,繼續笑著說,“讓我猜猜看,說的是一個女生暗戀一個男生的故事嗎,而且那個男生還有女朋友?”
 
思思的笑僵在臉上,看著女生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這是我女朋友,這是英語係的學妹思思”林殊笑著互相介紹,真不知道他是裝傻還是真不清楚狀況。
但他女朋友顯然比他更清楚狀況。
 
那天晚上,林殊給思思打了個電話,可以猜得出來,電話那端,林殊旁邊他女朋友也在場。不外乎說些,“我一直把你當妹妹看,從沒有任何其他的感情,我心裏隻有我女朋友,我很愛她。”
思思拿著電話,渾身都在發抖,我以為她會情緒失控大哭,沒想到她沉默很久後,說:“如果以後都沒有機會說出這句話,那我希望現在告訴你,林殊,我喜歡你。但你放心,我以後都不會糾纏你。”
 
那個瞬間,我震驚於思思的勇氣,並被深深折服。同時也羞愧於曾經衛道士般的想法,就因為思思出現得晚,就沒有愛的權利了嗎?不,如果愛情要靠時間的先來後到分配,那要真心幹什麽?在愛情裏講道德,就是最大的不道德。
 我不知道思思在心裏是如何祭奠這一段尚未開始便結束的感情。
至少,她在我麵前從沒有歇斯底裏地大哭。
隻是,她意料之中地迅速憔悴下去。變得寡言少語,再也不提“林殊”兩個字。在路上遠遠看見他,也會立刻掉轉頭,避免相遇。
 
其實這樣的結果,她應該一早就預料到了,隻是結果真的來了,她還是措手不及。
 
那終究隻是一場自欺欺人,關於她對他的深情,她以為他多少會感受到,她以為他奮不顧身保護她的時候,哪怕一個瞬間,他是喜歡她的。
原來,他竟一點也沒有過。
林殊給她打的那個電話,像他女友一記重重的耳光扇在她臉上。
是她癡心妄想。
 
大二的時候,思思在家人的安排下出國留學。
作為這場願賭服輸的愛情冒險的唯一見證者,思思疏遠了所有跟林殊有關的人和事,連同我。我們漸漸疏離,直至不再聯係。
 
 
我原本以為,同林殊也再無瓜葛。
很久後的某一天,接到他的電話,約我見麵。
 
畢業後沒多久,他跟女友就分手了。我天真的以為,是不是那通打給思思的電話,讓他良心發現,原來自己對思思是有感情的。小說,偶像劇裏不都是這樣寫的嗎?
林殊搖了搖頭,說他分手跟思思無關,說到底是兩個人之間出了問題,比如信任,比如生活方式,比如對未來的規劃,比如對物質的欲望……總之是分道揚鑣了。
遲疑一會,他問:思思現在過得好嗎?
我笑了笑,說,其實我也很久沒有她的消息了,但不管她過得好不好,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我希望她現在過得好。
林殊望向窗外說,對她我很內疚,一直想說聲對不起。
我心下無比難過,原來,不愛就是不愛,這是最大的殘忍。慶幸思思先他一步轉身,不必聽到他的抱歉,對不起什麽呢?對不起一直不知道她的愛,對不起對她的羞辱,對不起他始終不愛……太殘忍了,男人的對不起,不如不聽。
 
我終究不如思思那麽坦然勇敢,於我而言,太輕而易舉得到的東西和要費盡心思得到的東西,我都不感興趣,愛情從來不能坐享其成。我能想象到的愛情,有且僅有一種模樣,當我向他走過去的時候他也向我走來。
 
我還記得思思同我講起她和林殊共度的那個晚上,她轉過身,害羞地笑,“我從他那裏偷了一個吻,我親吻他的額頭,他在睡夢中對我笑,像一朵白雲掠過心底,無限溫柔。然然,就算這是我的一場癡心妄想,我也願賭服輸。”

這世上有太多的不得不愛最後都變成了錯過,就算那是過錯,她也不願錯過一朵白雲,雖然她終究抓不住,也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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