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老應

用調侃去書寫思考,以故事來敘述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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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錯了,為什麽要認錯?(非常識問題)

(2012-02-19 17:04:37) 下一個


你認識到犯了錯,必須向有關人等認個錯。

朋友一看就笑,老應你這帖子貼錯了,應該去幼兒教育,親親寶貝壇裏吧?我們從小就被家長、老師耳提麵命:犯了錯,要認錯,要道歉。這在小孩是乖孩子,大人是明理人,老人是有風度。總之是IQEQ,個人修養,文明禮貌,智慧高尚的行為。

他們教你知其然,沒人給你說過所以然吧?

這就涉及到“公共知識(Common Knowledge)”這個概念了。“知識”是指包含事實,擁有的人理解它,並相信它的事件。但是“我知道,你知道,大家都知道的知識”並不就是公共知識。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餐館跑堂端菜時,腳上一趄趔不小心將湯汁滴到女客人的裙子上,那女人瞪他一眼,跑堂的忙不迭道歉說:“這是我的錯!”

“這事是跑堂錯”的知識,跑堂自己知道,那女人知道。瞪一眼跑堂,讓跑堂也知道了她有這知識。這大家都有的知識,為什麽跑堂道歉還要對她說一遍?多餘嗎?不!

因為那女人不明白跑堂是否知道這是他的錯,盡管兩人各自都知道,按常理跑堂也該知道是他的錯,但跑堂的不說,別人無從知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這以後的溝通就有問題了。

所以“我知道,你知道,大家都知道的知識”隻是“彼此的知識(Mutual Knowledge)”,彼此的知識不能用來推理,因為即使事實上你已經知道了,而且大家都是理性的人,但不了解你是否真的知道,我怎麽知道你會怎麽想呢?用想當然來猜測別人知道些什麽,依此來決定自己的行動和推斷是不可靠的,這是世界上許多錯誤的根源。

我們能夠從對方角度著想,讓人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這叫換位思考。能夠通情達理的換位思考,隻要求常識及自己和對方的知識,想當然可也,人同此心,情同此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善莫大焉。作為嚴謹判斷和博弈決策的逆向推理(Backward Induction)裏麵,邏輯要求的知識就要嚴格多了。

要借用對方的看法來推理,我必須知道“你知道了什麽”,記為“我知道(你知道的知識)”。我從你的角度來推理,這個“你”不是實際中的你,而是我想象中的你。我想象中的你所用的知識,不是實際上的你所知道的知識,而是“我知道(你知道的知識)”。

你想像我的邏輯推理,根據的是“你知道(我知道的知識)”,如果是多人各自從對方的角度推理就必須根據局中“每個人知道(其他人知道的知識)”。這樣的知識就叫做“二階彼此的知識”。

看看我們怎麽用這個概念,由不同性質的知識,得出什麽不同的結果。比如說上麵“菜汁滴裙”事件的店裏有個大家都知道的規矩:跑堂犯了錯,店裏要送碗甜湯來賠罪。假定跑堂和女客人都是明理的聰明人。

那女人瞪跑堂一眼,讓跑堂知道了她有“這事是跑堂錯”這個知識,跑堂的就會想她可能要求按規矩給碗甜湯。這個推理用的是“跑堂知道(女人知道跑堂錯)”的知識。跑堂想象中的女人,用她知道“跑堂錯”的知識,要求賠碗甜湯。

跑堂沒道歉,女人沒有跑堂自己知道犯錯的知識。雖然“跑堂錯”是客觀的事實,跑堂自己也知道錯了。但他沒讓那女人知道。女人就不能按照常理認為跑堂自己知道錯了。也就推測不出會不會送甜湯來。要是那女人想當然以為跑堂知道自己錯了,巴巴地望著他來送甜湯,萬一跑堂實際上認為不是他的錯,那女人沒得到甜湯後豈不是要老羞成怒?

跑堂道歉了,這女人就知道(跑堂知道自己錯),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等甜湯。這事就不會誤會了。

如果大家都知道了這個二階彼此的知識,其中包括諸如“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的知識))”和“張三知道(李四知道(王五知道的知識))”如此等等,有各種三重的“知道”,這叫三階彼此的知識,就可以用來進行三層從對方角度的推理。這階數一直加到無窮的知識就叫做“公共知識”。公共知識是無窮階彼此的知識。

那麽要是跑堂認了錯,“跑堂錯”是不是成為公共知識呢?還不是,這裏跑堂還沒有“女人知道(跑堂知道跑堂錯)”的知識,女人如果在他認錯後,開聲回應或點頭微笑,跑堂才有了這知識。回應了,多了這點認知。僅此而已,還不及其他。

有人憤怒了,這就像日本人一樣相互一再鞠躬,這要到什麽時候算了!好在一般不需要太多層推理,比如說上麵故事中送甜湯的推測,二階彼此的知識就足夠了。

有沒有一下子就成了公共知識的?有。比如“菜汁滴裙”事件的店裏經理出來對女人和跑堂說“這事是跑堂的錯”,女人和跑堂都點頭認可,這樣便成了公共知識。為什麽這樣就有了無窮階呢?這推理一下就知道了,留著大家思考。

人們因為生長環境,受的教育,經曆不同,所以人們各自的知識係統不同。這造成同一個事件,各人的看法和結論都不一樣,這時有多少辯論都無濟於事,因為作為論據的知識不是共同的。民主的一個基本原則叫做“Agree to disagree”,人們常常稱之為涵養和美德。其實這隻是無法徹底溝通的一種現實的妥協方案。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博弈學者Aumann,在1976年發表一篇論文叫《AGREEING  TO  DISGREE》,用嚴格的數學證明了無分歧定理。其大意是:如果兩人的背景知識都一樣,即使對於事件有著不同經驗,如果充分交流(成為共同知識),他們的結論就不會有分歧。

這就是為什麽在政治上無論怎麽討論,都難以達到一致,隻能依照實力妥協容忍,而科學研究盡管有各自不同發現和進展,經過交流,比較容易達成共識。有充分溝通非常熟悉的朋友或家人,也多能夠相視一笑,莫逆於心。

運用公共知識的觀點,我們來看看莊子《秋水》篇中著名的辯論。

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惠施是戰國時期政治家、邏輯學家和哲學家。莊子反駁惠施質疑如何得知“魚之樂”的話很巧妙,他說:從你最早的問話中得知,你知道我有“魚之樂”這個知識,問我從哪兒得來的這知識?我是在這兒看到的呀。表麵上邏輯無懈可擊。

這當然是在忽悠了。惠施的“魚之樂”是“魚感覺到快樂”,他問“你怎麽知道魚感覺到快樂”。莊子答的是“魚看來很快樂”。一個是從客觀角度,一個是從主觀角度。表麵上“魚之樂”是他們的公共知識,實際上惠施沒有莊子的“魚之樂”概念知識,莊子也沒有惠施的“魚之樂”概念知識。辯駁之間缺了公共的知識,他們說的沒有交集,各說各的,胡侃一氣。

後人把這個歸結為他們認知觀念上的不同的立場。莊子超然物外,欣賞自然的美。惠施重在分析,探究事物的真實性。

惠施的著作沒有流傳下來,其思想多從莊子書中傳下,惠施在秋水篇裏反駁的邏輯也常被人忽視。當人們被懷疑怎麽知道某件事時,就常常套用莊子的“你不是我,怎麽知道我不知道?”句式來反駁,其實這隻是莊子的遁詞,要引出後麵的偷換概念的巧辯而已。人們要進行討論,他們之間用到的不言而喻的知識必須是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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