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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09人權紀錄顯示美公民信息自由受嚴格監控

(2010-03-12 06:26:14) 下一個

美09人權紀錄顯示美公民信息自由受嚴格監控

  • http://www.huanqiu.com
  • 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3月12日消息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日發表《2009年美國的人權紀錄》(下文簡稱《紀錄》),在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種族歧視,婦女、兒童權利以及侵犯他國人權等幾個方麵列舉闡述了美國的人權狀況。《紀錄》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內容中指出,美國一方麵在世界上極力兜售“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互聯網自由”,另一方麵卻完全按照美國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不擇手段地監控、限製公民的自由權利。
  《紀錄》稱,美國公民接受、傳播信息的自由受到嚴格監控。據報道,美國國家安全局早在2001年就在國內安裝專門的竊聽設備,監聽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收集國內的通訊信息。這一項目起初隻是針對阿拉伯裔美國人,後來逐漸擴大到其他普通公民。在美國的密蘇裏州的聖何塞、聖地亞哥、西雅圖、洛杉磯、芝加哥等地安裝的監聽設備超過25台。近日,美國國家安全局正耗資15億美元在猶他州威廉姆斯營建立一個百萬平方英尺的數據庫,在聖安東尼奧建設另一個海量數據庫,作為其新成立的網絡司令部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位名叫諾基奧的人因拒絕加入該計劃而被指控犯有19項內幕交易罪並被判處6年徒刑。
  “9·11”事件後,美國政府打著反恐的旗號,授權情報係統侵入公民的郵件通訊,並通過技術手段全麵監控和強製刪除網絡中威脅美國國家利益的信息。根據美國《愛國者法案》,警察機關有權搜索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加強了警察和移民管理單位拘留、驅逐被懷疑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外籍人士的權力。該法案延伸了恐怖主義的定義,擴大了警察機關可管轄的範圍。2008年7月9日,美國參議院通過的新版竊聽法案,給予參與竊聽項目的電信公司法律豁免權,同時允許美國政府以反恐為由在未經法庭批準的情況下,可以對通信一方在美國境外的國際間通訊進行竊聽。據統計,美國聯邦調查局在2002至2006年間,通過郵件、便條和電話等渠道,竊取數千份美國公民的通訊記錄。2009年9月,美國設立了負責互聯網安全的監管部門,更加重了美國公民對政府會以維護互聯網安全為由對私人係統進行幹涉和監管的憂慮。美國一位政府官員在2009年4月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承認,美國國家安全局近月來攔截和監聽美國公民電子郵件和電話的行為已超越美國國會2008年設下的限製範圍。除此之外,他們還秘密監聽別國政治人物、國際組織官員、知名記者等的電話。美國軍方也參與實施監控。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總部設在弗吉尼亞州的美國軍方網絡風險評估機構,負責監控官方和非官方的個人博客、官方文件、私人聯係信息、武器照片、軍營入口以及其他“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網站。
  《紀錄》稱,美國所謂的“新聞自由”,實際上完全服從於美國利益,是美國政府操控下的“自由”。據報道,美國政府和五角大樓曾有意安插一批退伍軍官,在美國各大廣播電視媒體擔任評論員,以“軍事專家”的身份,對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給出“積極評價”和分析,試圖引導輿論,美化戰爭,讓公眾認同其“反恐”理念,從而獲取支持。2009年底,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以傳播反美內容、煽動暴力為由,對中東地區數家阿拉伯衛星電視頻道進行製裁。2009年9月,在美國匹茲堡召開20國集團領導人會議時,反資本主義抗議者使用“推特”和手機短信組織群眾集會,與警方發生幾次衝突。41歲的艾略特·麥迪遜隨後被控通過網絡幫助抗議者逃避逮捕,警方還搜查了他的住所。賓夕法尼亞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負責人維克·瓦爾紮克稱,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別的國家,就會被稱為侵犯人權,但在美國,卻被稱為必要的預防犯罪措施。
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0-03/743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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